提示:在中國,小姐成為「宣傳部長」也是不足為奇的事。社會上靠「性釣魚」致富的女人大有人在,她們所釣的對象,不是別人,就是官員,尤其是有實權的官員。
位於三元橋西南角中旅大廈樓下的「花都」夜總會,去年被查後一直塵埃落滿大門,如今這裡已是霓虹閃爍。據看門人稱,「花都」已於本月14日開業,目前一切經營照舊。據說,北京花都夜總會,小包房最低消費2800元,小姐陪侍「臺費」700元。
看了以上新聞,筆者第一思維就是覺得夜總會陪侍小姐的「薪水」很高,比如:小包房最低消費2800元,裡面肯定包含陪侍小姐的一部分「薪水」,如果按百分之二十的比例來計算,就達560元。
換句話說,小包房最低消費2800元,指的就是房間的租金,消費者用一小時也好,用一晚上也罷,就要出2800元的房間費。而在這房間費以外,消費者既來來了,那麼肯定還有別的消費,比如喝酒、臺費等,都是另外計算的消費。一般來說,小姐喝酒是有「提成」的,以夜總會的酒價為準(夜總會的酒比市場上的酒一般要貴幾倍、十幾倍),與老闆「37開」或「46開」或「55開」分成。這樣對小姐來說,酒喝得越多,提成就越多,收入就越高,所以,進過夜總會的人都知道,裡面的小姐不僅能喝酒,而且還很會勸酒。也可以這樣說,喝酒提成作為小姐的「薪水」,雖是「活動」的,是不確定的數字,但每晚200元應該是有的。
而作為陪侍小姐,喝酒提成可能只是小錢,臺費才是最主要的「薪水」,700元的臺費,是淨收入,是不會與老闆分成的。所以,如此一計算,陪侍小姐一晚上的收入少說也有1500元的。如果每天都有,那麼陪侍小姐每月的收入是45000元,一年的收入達50萬元。如果陪侍小姐一晚上能坐「兩次臺」,這樣,年收入就會翻一翻,達到100萬元以上。換句話說,如果小姐是自來貧窮落後的地方,只要在北京夜總會幹上一二年或者三四年,回家鄉後,什麼車子、房子沒有?什麼富裕生活沒有?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夜總會無疑就是貧窮落後地區女人通向致富殿堂的捷徑。
況且,有些陪侍小姐還能爭到一份「灰色收入」,那就是「性釣魚」所得。據知情人介紹,目前夜總會的陪侍小姐都有「性釣魚」的本事。去過夜總會的人都知道,不管消費者去多少人,陪侍小姐都是一個客人一個的,簡單地說,就是一個男人一個小姐。陪侍小姐的任務就是陪客人唱歌、喝酒、跳脫衣舞等。一句話,在夜總會不能有「性生活」外,其他的只要客人有要求,小姐都會提供,都會滿足。當小姐與客人有過「親密」的接觸後,「感情」也有了一定的基礎,此時,小姐可能會提出與客人交換 「聯繫方式」,互留「手機號碼」或「QQ號」 的要求,這樣明的說是希望客人下次再來,成為夜總會的「回頭客」,暗的說其實就是「性釣魚」的開始或前奏。因為互留號碼後,陪侍小姐就會主動地聯繫客人,或主動地邀請客人出去進一步增進感情,去體味下「一夜情」的生活。如此有了第一次,也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更多次。而多次的交往後,對陪侍小姐來說,這個客人就是她用性所釣的「魚」,她會向客人提出索取錢財或別的要求。比如,如果是有實權的官員,小姐可能會被包養或者會被安排去學習,或者到什麼單位搞個「聘用人員」,讓「失足婦女從良」。所以,在中國,小姐成為「宣傳部長」也是不足為奇的事。當然,一些無多少權的官員如果被釣魚了,那只好給錢,認命,如果不給,其後果是不堪設想的,輕的可能會鬧得家庭雞犬不寧,重的可能會仕途被斷,受刑罰。所以,這些被性釣魚的客人或者是商人或者是官員,為了息事寧人,只好奉上小姐所要的「數目」。當然,這種「性釣魚」目前已不只限於夜總會了,社會上靠「性釣魚」致富的女人大有人在。她們所釣的對象,不是別人,就是官員,尤其是有實權的官員。前些時候,網上曝出的某某副區長、主任、局長殺死情婦的案件,事實上就是一起起「性釣魚」案,因為被性釣魚的官員拿不出200萬元,只好魚死網破同歸於盡了。
行文至此,筆者在想,如果夜總會陪侍小姐「薪水」不高,女人、女大學生、女歌星怎會趨之若鶩?
(文章只代表作者個人的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