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3月6日,南京市公檢法軍管會在五臺山體育場召開10萬人大會,判處11名現行反革命分子死刑,立即執行,另有幾十名現行反革命分子被判無期和有期徒刑。
是日下午,南京全城戒嚴,交通中斷,商店停業,上百萬人被組織集中到主要幹道兩旁,列隊觀看十幾輛刑車、警車和軍車押解這些反革命遊街示眾。所有犯人都被揪住頭髮,仰起面孔,讓廣大革命群眾認清這一小撮反革命分子的猙獰面目。
車隊出體育場北大門,沿廣州路、中山路、新街口、中山東路、大行宮、太平路、朱雀路、健康路、升州路、水西門等路段,馳往鳳凰西街盡頭的刑場。11位死者,其家屬事先未獲任何信息,他們的骨灰後來也全都不知去向。
繼 「三•六公判」之後,南京市公檢法軍管會相繼又召開三次聲勢浩大的公判大會,大張旗鼓地成批處決現行反革命,4月28日殺12人,7月30日殺24 人,12月10日殺10人。林舜英、李立榮母子在同一日(12月10日)雙雙被判死刑,同乘一輛刑車遊街示眾,同在一個刑場被殺害。
以上四批慘遭處決的57人,罪名幾乎完全一致——惡毒攻擊偉大領袖毛主席及其親密戰友林副主席,惡毒攻擊無產階級司令部,惡毒攻擊無產階級專政,惡毒攻擊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惡毒攻擊社會主義制度。
1980年前後,57名「現反」全部獲平反,被判其他刑的人也全部被確認為冤案,冤案率100%。
中國近代史上,南京是個多災多難的城市,曾發生過多起屠殺無辜平民百姓的血腥事件,最有名的當數1937年日寇佔領南京後的南京大屠殺。如今,每年的12月 13日,中國人都在沉痛悼念在南京大屠殺中被日寇屠殺的數十萬同胞,然而1970年幾次南京小屠殺中死難的人們卻被徹底遺忘。這是為什麼?難道外國人殺中國人不可遺忘,中國人殺本國無辜百姓就應該忘記嗎?
作為當年在「三•六公判」大會上被判刑的現行反革命之一,我今生今世最為刻骨銘心的日子就是1970年3月6日,它已牢牢嵌進我的記憶神經。四十年來每到這一天,那天親歷的場景總會自動浮現:
在公判大會主席台上,主持人宣讀死刑判決後,我身旁那11位被綁得面孔紫黑的受難者,臉上的那種憤懣、絕望、恐懼、無奈、痛苦的神色;從主席臺押往刑車停放處的通道上,受難者們因為捆綁過緊、難以呼吸而發出的那種不忍聽聞的呻吟,那已經不屬於人的聲音,完全是一種動物宰殺前從喉嚨裡擠出的淒慘低嚎;
刑車緩緩行進遊街示眾途中,街道上空迴盪的那淒厲的警笛,正在向整個城市傾泄恐怖,正在折磨每一個聽者脆弱的神經;
那插入受難者頸背高高豎起的11支白色亡命標牌,隨著車輛的晃動在緩緩搖曳,就像地獄中伸出來的天線一樣,向廣袤的人世空間發射死亡的訊息;沿途密密麻麻人群臉上那種混合著驚悸、恐怖、疑慮的神情,刑車經過之處人群中發出的的那種由驚呼、嘆息、竊竊私語匯成的低頻聲浪;那時我就在第七部刑車上,這些親目所睹,親耳所聞,親身所感的可怕場景伴隨我一直走到今天,走了四十個年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