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時間裏共拍下200多幅照片,雷鋒照片是怎樣拍出來的?
雷鋒1960年參軍,至1962年犧牲,一年多時間裏共拍下200多幅照片。有那麼多活生生的照片,總可以說是鐵證如山了吧!
可是,話又說回來了。1980年代之前,對絕大多數中國人來說,拍照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許多人一輩子只拍過一、兩張照,畢業照或是結婚照。60-62年是中國經濟最困難的時候,老百姓餓得生浮腫病,中南海都要吃窩窩頭,全國一共餓死了3700萬人。雷鋒一年多時間居然能拍下200多照片,不但有工作照和學習照,甚至還有生活照。拍那麼多照片,比買一輛自行車還貴。要知道,那時候的老百姓必須積攢好幾年才能買得起一輛自行車的。當然,不需要他自己掏腰包,就算他想自掏腰包,憑他當小兵那每月幾元錢的津貼,他也付不起。是有公家替他出錢的,可是,按照他自己說的「毫不利己,專門利人。」忍心用公家的錢和如此珍貴的膠卷,替自己大拍特拍生活照嗎?一個小兵臘子得到如此的青睞,就連當年的師長、團長都未必有此高規格待遇,簡直像是軍區司令了。
即使到今天數碼攝影十分普及的時代,有了數碼相機後,拍照幾乎不需要再花費成本,如果家裡沒有什麼紅白喜事、添了小寶寶,或者外出旅遊,也沒有多少人一年內會替自己拍上兩百多張照片的。除非是有特別交情的鐵哥們,單位裡的攝影師決不會為一個普通小職工拍照,要是替一個普通職工拍上兩百多張照片,發覺後,肯定要被單位領導罵得臭要死,「吃飽了沒事幹是不是?」
看來,雷鋒的兩百多張照片,只能有三種可能:
1.雷鋒與攝影師是鐵哥們,偷偷替他拍的,可是,那個時代撈上100多元錢就構成貪污犯,這樣大揩國家的油,是「毫不利己」嗎?
2.雷鋒知道自己不久將犧牲,成為全國人民學習的榜樣,預留200多張照片下來,供全國人民今後瞻仰,可是,雷鋒雖然有高度的政治覺悟,但能如此先知先覺嗎?
3.上級知道雷鋒不久將犧牲,成為全國人民學習的榜樣,為這個小兵預留200多張照片下來,供全國人民今後瞻仰?
再看看所謂的雷鋒事跡:
一.雷鋒的好人好事:
1.收支不平衡。
慶祝撫順市望花區人民公社成立,他送去200元;遼陽地區遭受洪水之災,他寄去100元;戰友小周的父親病重,他寄去10元;一位婦女車票和錢丟失,他為這位婦女買了車票。他只在部隊2年8個月,當時部隊津貼最高每月只8元,就算他拿最高津貼標準,合計收入只有256元,僅他的一小部分事跡就已經支出三百多元。2001年還報導過雷鋒在撫順某儲蓄所存款100元,雷鋒捐款加存款有400元左右,另外雷鋒生前有手錶、皮箱、毛料衣服等當時罕見的奢侈品,包括當時在天安門前照的相,似乎消費很超前,錢從哪裡來的?
2.好事從不留名嗎?
報導說,雷鋒做好事從來不留名。然而,有案可查的就有:雷鋒1961年2月15日,給撫順市望花區工農人民公社祝賀信;1959年12月13日,雷鋒致姑嫂城公社領導的信;1960年8月28日,雷鋒致遼陽市委的信;1961年1月18日,告訴看見一堆漏掉的水泥,帶回裝進節約箱;1961年2月16日,雷鋒寫慰問信給撫順市西部醫院的全體休養員;60年6月初幫助一個老太太,請老太太吃飯,給老太太買車票。所有這些好事後面都留下7343部隊15分隊戰士雷鋒的名字。
3.前後矛盾:
一次突然下雨,工地上散放著7200袋水泥,他先說自己和二十多個小夥子,用雨布和蘆席蓋,避免國家財產受到重大損失。但一年後又說成是"把自己的棉衣、被子拿去蓋"。
4.匪夷所思的節約故事:
報導說,雷鋒的牙刷使用了七八個月了,毛都掉了一半了,還捨不得丟掉。(僅七八個月毛就掉了一半,部隊用的是偽劣產品?)雷鋒當兵不到一年,居然毛巾就出了個大窟窿,還繼續使用(部隊的毛巾是統一擺放的,允許雷鋒把大窟窿毛巾掛在營房?)雷鋒穿過的襪子,補了一層又一層,最後,完全改樣了,還捨不得丟(傻瓜才一層又一層補襪子,真的節約,可以拆掉舊補丁再補新補丁。)他用的部隊的搪瓷臉盆、漱口杯,上面的搪瓷幾乎全掉光了,也捨不得買新的(雷鋒入伍一共兩年零八個月,這麼短時間,搪瓷怎麼會掉光?)
5.荒唐的違反軍紀:
雷鋒做報告說,自己去團裡去開會,看到一個十來歲的小孩,衣服很單薄,脫下自己的棉褲,送給了他。可是,部隊軍紀不允許把武器、被服送給老百姓,而且,當時的棉褲是褲面和褲里加棉花縫在一起的,沒有罩褲。難道雷鋒穿著襯褲光著大腿到團裡開會?
6.難以置信的半夜壯舉:
雷鋒在自己的報告中說:一個嚴寒的冬天,雷鋒等戰士睡在一個簡陋營房裡。半夜,雷鋒發現爐子座板把地板燒壞了,立刻,從外面打來水,把爐子澆滅了,又把地板上火澆滅了,把窗戶、門都打開了,屋裡變得非常冷。又到外面找來小木頭柴,把爐子重新點燃。可是,簡陋營房怎麼會鋪地板?爐子座板是隔絕煤炭的熱輻射,防止地板被烤焦,能把地板燒壞?雷鋒半夜裡那麼大動作,他的戰友居然一個都沒醒?
雷鋒叔叔--中國家喻戶曉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楷模」
二.矛盾百出的憶苦思甜:
1.雷鋒父親之死:
雷鋒一會兒說父親是45年死的,一會兒又說44年之前就死了,說他父親是參加共產黨領導的抗日運動,被日本鬼子殺害的。然而,雷鋒的家鄉在湖南長沙的望城縣,離長沙僅十多公里遠。當時,長沙附近集中了數十萬國民黨軍隊。共產黨早已去了陝北和江浙的敵後,雷鋒父親怎麼可能參加當地共產黨的抗日活動?抗戰時期,國軍和日軍在長沙附近進行過四次大規模會戰。率領國軍的是抗日名將薛岳,前三次,國民黨軍隊打退了日軍的猖狂進攻,這一時期,一直是國民黨軍隊控制長沙及其郊區。1944年5月,日軍發動第四次進攻,6月18日長沙失守。1945年4月,集結駐守長沙等地的日軍,往西向國民黨控制的湘西大舉進攻,然而到5月,進攻日軍幾乎全軍覆沒,倉皇撤退。1945年8月,日本投降,因此,不同於廣大淪陷區,日軍佔領長沙僅一年左右。
1944年9月1日,共產黨的六屆七中會議決定:以延安八路軍一二0師三五九旅組成南下支隊,由王震、王首道等率領南下。南下支隊正是在日軍向西進攻時,在其背後插入,攻下長江南岸的平江,在1945年5月,成立湘鄂贛臨時區委、行政公署和軍區和根據地的。這個根據地從成立到日本投降僅僅只有3個月時間。雷鋒的家鄉在長沙西面,離長沙市僅僅只有十多公里,就在鬼子軍隊嚴密控制的範圍內。從平江到雷鋒家鄉相距100多公里,中間隔著日軍重兵把守的長沙。從根據地建立,發展雷鋒的老爸參加抗日游擊隊,到他老爸被捕被害,能在3個多月時間內完成嗎?
2.雷鋒母親是怎樣死的。
雷鋒一會兒說自己母親被唐地主強姦後自殺。換了一個場合又說,被唐七少爺強姦後自殺。而雷鋒的回憶錄裡,唐地主和唐七少爺是不同的兩個人。怎麼回事?
再說,他母親去地主家當保姆時,已經生過兩個孩子,在那艱苦年代,早已成黃臉婆子了。地主老爺、少爺會看得上她?從來只聽說地主老爺、少爺強暴丫環,沒聽說過強暴張媽、吳媽這樣的婦女的。只有阿Q才會對吳媽感興趣。而且,一般女人遭強暴後會立刻逃離。雷鋒的娘卻是在被強暴懷孕後,被地主趕出家門的。他娘從被強暴,到被人發覺有了身孕,至少得四五個月吧,這段時間,她還賴在地主家幹什麼?等待著再一次次被強暴?出於害人的封建名節觀念,很多女人遭強暴後,羞愧難當,會很快自盡。而這些通常都是些黃花閨女或少婦。他娘已經是個寡婦,談不上名節問題,哪聽說過,寡婦會因強暴而自盡,而且,是在遭到強暴幾個月後才羞愧自盡的?退一步講,就算她是因羞愧而自盡的,只能苦水往自己肚子裡咽,決不肯讓別人知道。雷鋒一個幾歲的娃娃怎麼可能知道娘被強暴了?由於封建名節的作祟,在1960年代,婦女離婚都被認為是醜事,即使到了今天,婦女遭強暴後,絕大多數都怕丟醜,不願出頭控告,個別勇敢的,出現在電視屏幕上也是遮著臉的。如果,雷鋒的娘為此而自盡,那肯定是不願意被人知道的。雷鋒一會兒說唐地主一會兒說唐七少爺強暴他娘的互相矛盾說法,再加上其它事情上的一貫不誠實,雷鋒母親遭強暴的事肯定是子虛烏有。雷鋒的母親像其他母親一樣,是一個偉大的母親!她的名節是完整的,如果,一定要說名節的話。雷鋒到處宣揚自己的娘被強暴,不是在違背她的遺願,丟她的臉,出她的醜嗎?出於某種目的,扯一些謊,也就算了,可是,甚至往自己母親臉上潑髒水,這種人是不是太可鄙了。
3.誰讓雷鋒活下來的:
得到當地一些人證實的說法是,雷鋒的母親死後,本家六叔奶奶收養了他。為了幫貼六叔奶奶家,他還經常上山去砍柴。
可是,在雷鋒嘴裡,卻說成是:「我7歲時父母雙亡……只得給地主放牛。」後來,又變成「到地主家看豬,每天看十頭諸,要給豬洗澡,晚上沒有地方睡,有時還要同豬睡。」
雷鋒究竟是給地主放牛,還是放豬?給豬"洗澡"、晚上"陪豬睡覺"的可能信存在嗎?
雷鋒居然還把六叔奶奶收養他的事的"養育之恩"一筆抹煞,雷鋒總說自己不忘本,他"不忘本"嗎?
三.學習毛選的奇效:
雷鋒對自己學毛選的"釘子精神"做了高度的概括和總結:"懂得革命道理才能做毛主席的好戰士。我也積極學習毛主席著作,擠時間學,有時晚上學習太晚,頭昏,我就洗一洗臉……利用開飯前後,有時連到廁所也不放過學習」
還舉例說,他學理髮,開始時學不會,學過毛選後,就會了。他扔手榴彈,不及格,學毛選後,就及格了。
毛選居然有如此神奇功效!
在那個年代,曾經炮製了一個又一個大謊言,諸如:一畝地可以產十萬斤糧食,鐵鍋可以炒出鋼來,超聲波可以催產,到後來的鹽鹵可以包治百病,針灸可以麻醉等等…。雷鋒叔叔也是那個年代的產物。
我們都說,雷鋒做好事從來不留名,可是都記在了日記裡。
来源: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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