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濾的漏網鏡頭,看到女孩穿的是平底鞋。
【看中國記者甄貞綜合報導】正當網路熱議「李剛門」媒體報導強調女孩穿的滑輪鞋,有網友表示從過濾的漏網鏡頭,看到女孩穿的是平底鞋。最近又曝張曉鳳家屬與李剛「和解」,是傳聞還是闢謠?網友深入思考後紛紛發表了看法。
「和解」是傳聞還是闢謠?
《重慶晚報》12月19日報導,河北大學飆車案受害者陳曉風一方的援助律師張凱,15日凌晨遭到10多名不明身份者襲擊;張凱透露,「李剛門」中雙方已和解。
就該案雙方的和解,張凱首次給出了一個新的說法。
張凱說:「11月3日,陳曉風的父親突然和我解除了合同,事後我得知他們受到了非常大的壓力,他們家裡有公務員的領導找他們談話讓他們放棄。他們在保定的時候,包括陳曉風的爺爺,都過來做他們的工作,村支書都過來做他們的工作,讓他們放棄。後來他們迫於這種壓力,最後放棄,和李剛形成和解。」
隨後,新華網於2010年12月22日回應這件事,報導稱,針對目前有傳言稱「有律師披露‘河大車禍案已經和解’」,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21日表示,此案屬於應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刑事案件,不可能做和解結案,目前犯罪嫌疑人李啟銘依然羈押在看守所,該案已經移交檢察機關,案件正在審理中。
搜狐網友「一個人」發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說:「擺明瞭官方又在闢謠了,所謂的和解肯定是官方找人去威脅陳曉鳳的家屬。」
搜狐福建省福州市網友「鋼鐵傷疤」跟貼說:「一個簡單的案件,搞得很複雜,這麼長時間沒有結論;河北大學為此願意保送研究生;傳聞領導出面壓力和解;那個公安局副局長家有五套房產而沒有機關向社會查證;這一切因為這個肇事者的父親是李剛--一個公安局的副局長而不是農民的子弟。現在看來,事情遠不那麼簡單,大學為什麼願意與李剛交易?法律為什麼為李剛遲疑?有關部門為什麼不惜犧牲政府的形象而替李剛保持沉默?為什麼有公務員領導出面壓迫被害人家屬接受和解?一個小小的公安分局的副局長有如此的能量,不是非常地可怕嗎?剛爸變成了‘鋼疤’了!一個非常深刻地社會不公、法律不公、政府無信、公安強權的‘鋼鐵疤痕’!」
網友「秀才江湖」在凱迪社區發表了一篇「如果你是陳曉鳳的父親,你會和李剛和解嗎?」的帖子,深入的談了他的看法,他說:「年紀輕輕的女兒陳曉鳳被富二代李一帆開車撞死,父親為她伸張正義,要求法律嚴懲凶手,這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正當權益,這是身為父親大義凜然的責任。恕我幼稚,我對結果感到不可思議,我只聽說‘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我做夢也想不到居然有人可以凌駕於法律,可以呼風喚雨,可以叫村支書上門做工作,可以對死者家屬施加壓力,可以使之放棄申訴權利。這到底是人還是神?我簡直目瞪口呆!看來,李一帆底氣十足的那一嗓子‘我爸是李剛’,真不是喊得玩的,果真有兩下子!」
媒體配合女孩的平底鞋變滑輪鞋?
一位來自上海市的名為「23歲局長」網友對「李剛門」事件的升級提出看法:「我們從媒體的報導中,也能隱約感覺到李副局長的能量,酒駕肇事媒體的報導,就已經悄悄的開始偏向了,總是有意無意提到一個細節,就是一輛牌照為冀FWE420的黑色轎車撞倒兩名穿著輪滑鞋的女生,這里特地強調滑輪鞋,實在是高明已極。局長公子酒駕肇事,媒體報導都沒細說,沒有具體介紹李公子著什麼衣服穿什麼鞋,當天的新聞甚至連酒駕二字都沒提,倒是提了被撞傷撞死女孩子的鞋,這麼明顯的厚此薄彼重點突出的提這個滑輪鞋,就是李剛這位分副局長的能量。」「悄沒聲息,已經給自己的兒子找到了一個可以減輕罪刑的藉口。」
該網友進一步分析指出,局長的用意說白了,就是女孩子晚上穿滑輪鞋不安全,兒子又喝多了酒,非是故意所為,那麼就按交通肇事罪判個三年以下,賠償傷者死者家屬一筆金錢,這案件就這麼結了。過個一年半載,辦個保釋或者弄個立功機會減刑,兒子就重新自由了。這事不是沒有先例,杭州七十碼案件不就這麼結的嗎?李剛李副局長也會相信自己有這個能力擺平,這不,媒體都是報導女孩子穿的滑輪鞋了嗎?一切按照計畫中進行,作為從事刑偵工作經常和法院打交道的公安分局副局長來說,他太瞭解這種案件的關鍵點在哪兒了!該從哪兒下手,該怎麼樣爭取最為有利的說詞,最大限度的調動自己關係。
「幸得上蒼也覺不公,給我們留下了證據,就是事發當晚媒體拍攝的照片,那上面清清楚楚的顯示著女孩子穿的是平底鞋,可能是背後給李局長出招的人也沒想到媒體無意中拍攝下的照片會有女孩子鞋子部分,媒體也可能是事發突然,沒有仔細去處理照片,將照片和新聞一起刊登了出來。有著事故現場的照片,尚能這麼信口雌黃,昔日七十碼事件又重現眼前,這場和特權的博弈,公平和正義能剩下幾許?」
網友「冬天的故事」根據官方的歷史表現對「李剛門」也發表了自己的見解,他分析道:「第一步,先演戲,然後讓媒體封口,淡化老百姓對該事件的關注,並留下日後減刑的根據。第二步,動用黑社會打手威脅律師,徹底將案件封閉在自己可操作的圈子裡。第三步,動用政府,社會組織,對家人進行監控,軟硬兼施,迫使家人和解。第四步,操縱檢察院法院和學者,先是學者發話,說明該案在法理上什麼什麼,要保證審。判獨立性,不能媒體判案,民憤判案的,並說明其對中國法制的危害性,嚴格定性為交通肇事罪,接著檢察院按照交通肇事罪起訴,最後的法院的刑期不超過七年。第五步,動用監獄的關係,採用認罪較好,立功,重大立功,且交通肇事犯罪理論上屬於過失犯罪,可以減刑,假釋等等,他們在電視上的表演將成為減刑的最好材料,你看人家當著全國人民的面認罪,認罪態度可謂千古一絕了!最後執行的刑期絕對不超過四年。」「目前他們已經走完第三步,第四步第五步大家可以拭目以待,如果高層不發話的話,是走定了,十幾億人看一個小小的正科級的副局長能夠如此折騰,恐怕是中國法制史乃至中國歷史的奇觀!」
對此,網路達人張楠之是這樣描述自己的心情:「這種強勢者給弱勢者帶來的心理壓力,我們可以稱之為另一種意義上的‘恐怖主義’。是的,(那些無權無勢者)缺乏保障的權益,(以‘李剛門’事件作為參照),(今後)在擁有特殊資源的強勢者面前,感受到的只能是‘恐怖’,而這個恐怖組織人們確實難以奈何的。」
請河北省「李剛門」工作組匯報54天來的工作
凱迪社區資深網友「人假虎威」於12月18日在網站社區發布題為《請河北省「李剛門」工作組匯報54天來的「工作」》的帖子,要求對案情工作提出說明,引來網路討論。
其實,「人假虎威」在該帖中並沒說驚天動地的話,而是理性地寫道,54天過去了,請工作組、陳全國省長向網友匯報一下你們的工作:
一、廣大群眾及法律界人士普遍認為此案屬危害公共安全案,你陳省長卻稱「醉酒交通肇事案」,可見要麼你是法盲,要麼別有用心。請問經過54天的學習,你的法律意識是否有所提高?當然,法庭還要公開辯論,但願能公開。
二、眾所周知,河北大學存在封口令,但是「河北省政府相關負責人」稱「不存在所謂證人遭遇‘封口令’的障礙」,這個負責人是你嗎?
三、請介紹一下「工作組對在校學生進行正面引導」的情況,你們引導了些什麼?
四、你認為經過你們54天的工作,河北省的形象更好了還是更惡劣了?
五、紀委對李剛「被曝有五套豪宅」等問題的審查處理進行得如何?
六、望都縣歸屬保定,而李剛身為保定公安機關副局長,此案交由望都檢察院、法院管轄,你覺得這是異地管轄嗎,是否做到了迴避和公正?
七、李剛在你們工作組眼皮底下威脅被害人家屬,要私了,要開膛破肚屍檢,欺人太甚,你們怎麼不管?
八、河北大學的學生、證人情緒不穩定,不敢作證,據說是因為懼怕保定的黑社會報復。工作組是怎樣「維持」情緒穩定的?
九、搬來受害人家鄉的幹部做死者親屬「工作」,趕走代理律師,是不是工作組所為?
十、此案「不公開審理」的傳言是否屬實?如果是,請給出理由!
在中華網社區、天涯社區、百度貼吧河北吧和石家莊吧,也有類似的疑問帖,很多網友掐著日子期待調查審理結果。網友「冰暴」寫道:「近日出差一次,在火車上大夥居然聊的都是李剛,可見此案‘深得民心’呀。」網友「良棲」提醒:「別以為老百姓把這事搞忘了,大家記著呢!」
天涯微博網友「關注那片海」認為:「政府不能再被動呀!如果一味‘偏執’地採取自認為一貫比較穩妥的方式處理此事,就可能造就更多的‘偏激’的網友、百姓。地方政府習慣了所謂確保穩定的定向思維,啥都遮遮掩掩的;卻不知,遮遮掩掩卻孕育了最大的不穩定——人心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