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度飛天茅台的全國經銷商和專賣店指導價為959元/瓶,逼近千元,引發輿論熱議。一些網友說,它不漲價老百姓也喝不起,它漲到一萬元一瓶,跟我們也沒啥關係。我也這麼認為,茅台酒漲價,既是市場行為,又無關民生,想漲就漲吧。
但另一種聲音,主要是來自一些專家和評論人士的觀點,對茅台價格大漲很是擔憂,認為這是在猛掏納稅人的腰包,不喝茅台的納稅人正在為喝茅台的權貴群體買單。而我認為,看問題還是要看實質,不能只停留在表象上。
確實,「喝的不買,買的不喝」,送禮的茅台多是送給了有權的人,這麼看,茅台漲價加重了很多沒有權的人,多是老百姓的送禮負擔。可是送禮作為一種交易,它是有價格的,一千元禮品辦一千元錢的事,一萬元禮品辦一萬元的事,送禮送的是價格或價值,什麼煙什麼酒不過是等價物概念上的工具罷了,比如想送人兩千元禮品,兩瓶茅台酒的價值不足的時候,人們會送其他夠價值的而不選茅台酒;若只想送500元價值禮品,現在也可以不選茅台酒。那麼茅台漲不漲價,實質上並無關百姓送禮負擔。公款請客送禮也是一個道理。
再說公款吃喝消費,與茅台漲價關係也不大。茅台漲不漲價,他們該花多少錢吃喝,還是花多少;公務招待費用該逐年增長還是逐年增長。不可能存在這種情況:說如果茅台降價就能節省公務招待的開支——就算因為茅台降價而少支出了一些錢,這些錢能用在正事上?聽說過「年終突擊花錢」吧,突擊花錢的意思就是說,結余的經費留到下年就不划算了,因為每年有每年的預算,所以當年預算結余統統花掉才不吃虧。那麼茅台不漲價,你也別指望錢會剩下。而茅台漲價,漲到一萬元一瓶,也未必就是公務招待經費預算的同步增長(當然預算中沒有招待費名稱,那是另一回事),無止境增長,畢竟公務經費大體上是有個框的。我說得意思是,不管是公務消費,還是公款吃喝,人家該花多少必然就花多少,能打出多少預算來必然就會打出多少來,有花一百萬的能力,是不大可能只花五十萬的。再說了,茅台沒漲價時候,幾千、上萬一瓶的「人頭馬」之類的洋酒,少喝了嗎?問題的實質是人家想花多少錢、有花多少錢的能力,而不是錢花在什麼地方、什麼酒上。套用哲學語言說,花錢屬於必然,花在什麼酒上屬於偶然。認為茅台不漲價,納稅人就能少出點血,我們可別天真到這種程度啊。
天要下雨,茅台酒要漲價,隨它去好了,漲到萬元一瓶跟我們沒啥太大的關係。至於茅台酒廠說「漲價是維護國家和消費者利益」,這其實就是商家的一句廣告詞,跟商業廣告就別較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