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安殺港妻被判死緩 死者親人指裁決不公

發表:2010-12-14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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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的司法制度再受質疑。香港一名女商人在大陸被曾任職公安的中國籍丈夫謀殺及肢解,凶手其後僅被當地法院判處死緩。死者在香港的親人指裁決不公,擔憂凶手會靠人士關係提早獲釋,並會威脅他們日後的人身安全。協助他們的港區人大代表梁美芬亦指刑期太輕,已向法院提出抗訴。大陸法制專家指責法院判決不公,因案件嚴重,凶手應立即執行死刑。

五十一歲香港女商人林凡今年初在湛江遭第二任丈夫陳德倉謀殺並肢解,案件上月審結,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判陳德倉故意殺人罪成,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死者家屬認為判刑過輕,指被告是蓄意謀財害命,已去信檢察院要求上訴,希望立即處決行凶者,為死者討回公道。

死者林凡在香港的女兒以不方便為由,婉拒接受本臺記者訪問。協助家屬的港區人大代表兼香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向記者指,家屬堅持若凶手不被搶斃,被肢解的母親遺體就不下葬,以示追究到底的決心,為慘被分屍的母親討公道。

梁美芬指,近月已去信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的判決提出抗訴,要求對凶手立即執行死刑,她指,死者遺下的一對小兄妹,現時每日均活在恐慌下,精神受盡折磨。

她說:死者的一對很年輕的子女,他們一直都很憂慮,即時在該案未判決之前,該行凶者的大陸家人已到過他們在香港的屋企騷擾,現時凶手的哥哥更來港威迫小兄妹,追討死者與凶手聯名的物業及財產等,他們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活在陰霾下。」

梁美芬話,她已協助這對小兄妹入稟香港法庭,申請從3個林凡夫婦的聯名物業中剔除凶手陳德倉的名字,至今仍等候有關裁決,另外,為保障這對小兄妹的人身安全,梁美芬已去信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要求關注兩兄妹的人身安全問題及要求當局採取保護措施。

她說:「保安事務委員會是否應該考慮,仍然給了這個謀殺犯的哥哥,或其家屬自由出入大陸與香港呢?因為現時這對小兄妹每日均活在惶恐之中,涉及物業爭產的事宜,母親的慘死已令他們感到很恐怖,還要擔心自己的人身安全,委員會應將這些人列入黑名單禁止入境。」

本身是城市大學法律系教授的梁美芬指,依據法規,凶手在兩年緩期內若無犯大錯,就毋須執行死刑,一般死緩亦要監禁二十年。

熟悉大陸法律的中國政法大學客座教授王友金指,案中凶手殺人分屍,手法極其凶殘惡劣,殺人後又立即向死者子女追討家產,明顯是有計畫奪其家產,任何一個受過訓練的法官,都肯定會判凶手立刻槍斃,不可能判緩刑,加上判決書以死者先動手打人在先而為凶手減刑,在法律上根本講不通,當中一定存在司法包庇,人為等因素干擾。

他說:「這個凶手以前做過公安,他的親哥哥亦是政府人員,而且案件更涉及有大筆錢,一有錢銀瓜葛,大陸官場常有司法包庇,官商勾結等腐敗問題,以致該法官判凶手死緩,因為按照大陸任何一個受過法律教育的法官,對這些蓄意謀財害命的案件,都肯定會判立即槍斃,不能判死緩。」

王友金指,以該案情而言,若凶手在囚行為良好或因有人事關係而獲提早出獄,極可能威脅林凡子女的人身安全,所以,他認同法院應改判即時執行死刑,以彰顯公義。

法院的判決書指出,被告陳德倉今年1月扼殺林凡,然後提走其在湛江的存款約100萬元,又向其子女出示一張手寫簽單,稱其母親欠他900萬元巨債,要求子女償還,至陳德倉被捕後,他仍多次向公安說謊,先稱林凡被神秘軍車接走失蹤,後稱她與自己因家事爭執,其間她滑倒撞石而死,又指其妻子先動手打他,他反抗推對方撞攔墮海,最後才承認自己扼殺妻子後,砍下其頭顱,分屍成5包6塊,埋在其姊姊家的沙井內。今年三月,陳德倉被湛江警方拘捕。

判決書又指,由於是死者先動手打人,辯方指香港已廢除死刑,不宜把陳德倉判死刑。最後,陳德倉被判故意殺人罪成,處以死刑,緩刑兩年。

判決書還透露,陳德1979年在廣州海軍服役後,曾經當過警察,1998年和林凡結婚,定居香港。陳德倉的父親曾為當地幹部,現時仍有家屬在政府部門任職。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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