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晚8時,17戶上海「11.15」大火遇難家屬的28人,召開了「11.15受害者家屬」聯席會議。與會者決定組建11.15受難者家屬委員會,並推選出5名民意代表及發言人,以一個共同的聲音來與政府對話。並決定在11月28日(星期日)下午兩點鐘,在遇難者現場進行「二七」紀念活動。
此外,與會者還發布一份「倡議書」,要求:「公開的責任分級認定,應是所有善後處置、賠償事宜的最重要的前提和依據之一。」「相關責任部門、責任人的道歉,政府務實可靠的善意表態,對遇難家屬都至關重要。」
下面是艾未未工作室記錄的會議紀實與倡議書的具體內容:
上海「1115遇難及受害者家屬1126會議」紀實
11月26日晚上八點,17戶上海1115事故遇難者家屬28人,召開了「1115受害者家屬」聯席會議。在火災現場附近,距離兩三百米處的災後安置的一個小商務酒店裡,他們自發組織,同時有許多非遇難者家屬的受害家庭也參加了這個會議。僅有艾未未工作室作為外來單元列席並允許記錄。
這個會議的訴求主要是因為針對上海市政府、區政府和「1115工作組」部門,是火災事件發生後,第一次具有組織性、總結性、由一個統一的聲音來表達受害群體對這個事件的不滿看法和爭議立場。他們說,他們之所以要到現在召開會議,是因為在他們經歷了這場人生災難後,政府工作很多粗暴行徑都逐一顯露出來,大家深有體會。會議氣氛團結、訴求理性。
與會者通過了一個決議,他們組成了一個委員會,擁有共同的聲音。類似業主委員會,將以一個共同的聲音來與政府對話。會議同時他們表達了對政府工作極大的不滿,政府沒有給他們一個負責任的說法,一致認為,政府對事故責任應該承擔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是至今,責任是什麼,由誰來承擔,怎麼承擔並沒有說清楚。
他們認為,這個應該由政府承擔的責任他們很清楚,樓裡的居民的家庭背景和文化素養較高,分析能力較高,比工作組成員水平要高,他們對自己的這個樓裡發生的一切,對整個事故的處置情況非常清晰。
整個工程的產生情況,過程中間發生了什麼,施工隊情況,包括消防部門來到現場的不作為,消防隊員看到樓梯口不上去,什麼防護用具沒有攜帶,耽擱大量時間等等。遇難者家屬一致認為政府應該承認責任。
遇難家屬認為在沒有人承擔責任的基礎上,在沒有進行談判的情況下,政府違反程序單方面武斷決定,對社會公眾宣布,每個遇難者的賠償數額為96萬的決定,對此他們表達了極度不滿,認為這是對逝者生命和他們的親屬的極大的不尊重,他們的心理感受到極大的傷害,因為他們所遭遇的痛苦是難以承受的。他們要求首先追究責任,然後才可能去談賠償問題。
遇難者家屬對賠償的具體操作表示了不滿。社會捐助剛剛開始,政府就給他們歸定了20多萬,這個標準很不透明和誤導。火災發生後,開始的時候工作組對他們態度較好,說,什麼事你說啊,都可以商量,我們可以為你怎麼怎麼。頭七過了之後態度發生轉變,之後是一種傳達式的指令,哦,你可以簽字了啊,如果你要賠償,你得先把這個火化簽掉,如果你要怎樣,就得首先簽什麼什麼。可以說,政府在一步一步的逼他們簽字,最後束手就擒。步步退,退到最後他們就沒餘地了,他們感覺到這種危機。今天取得的這個協議,大家一條一條通過,他們希望未來有儘可能多的媒體前來關注傳達出他們的聲音。(見附件)
他們決定在遇難者「二七」到來時,11月28日(星期日)下午兩點鐘,在遇難者現場進行「二七」紀念活動,並希望會有更多的人前來參加「二七」悼念活動。如果頭七人多,二七人少,三七再燒燒香,那就等於沒事了。他們希望這個活動要和平的,平靜的、正常的表達自己的態度。
他們還討論了一下步工作的方法,目前成立了六個委員代表,以後還可以加人。同時談到之前一些推動這個事情的參與者被政府找去喝咖啡,之後就沒聲音了。他們說要團結,不然很容易被瓦解。
遇難者家屬希望通過公開的渠道把他們的聲音傳達出來,他們需要政府向他們公開道歉,明確承擔責任。他們有明確的條文,明天會把它整理的更細。一個具體的要求,遇難的家屬要求與政府的官員或者相關部門談話,面對面談話,並且要對媒體開放。
艾未未工作室整理2010年11月26日
【附】1115遇難及受害者家屬「倡議書」及現場照片
我們的心聲與倡議:
一、我們是上海人,更是中國人,今日災難當頭,應當齊心協力與我們的國家、人民一道,共度難關。
二、我們所要強調的是:祖國,應該是災民的依靠和希望,這一點目前在廣大災民心中仍有比較統一的共識,我們不希望這樣源自災民內心的善意和期許,在一個個被動的處理結果,甚至是錯誤的決策後,漸漸化為泡影。
三、災民,不應被當做某地方政府官員、人民警察、直接或間接責任人心目中的敵人,不應看作是他們的眼中釘肉中刺,而是應該被他們同情、關注和安慰的人。
四、我們更不希望災民成為某個地方政府推卸責任,某位官員為保烏紗,某些相關職責部門逃避不作為和瀆職處置,任何罪犯逃避懲罰的犧牲品。這一點我們決不答應,會堅持到底!
五、我們承受了震驚世界的巨大災難的,僅僅需要的是公正的對待和真情的安慰及合理的訴求。不應是威脅利誘和步步緊逼。
六、我們需要表達各自的基本意願,提出合理的要求。我們希望自己有說話的權利,並讓社會知道我們當前面臨著什麼?有沒有得到應有的安慰和起碼的尊重。
七、金錢在這樣齷齪的世界確實非常重要,它也正是這次災難的原始起因,但我們不是唯利是圖的刁民,更不是愚民。如果某些人認為我們是在藉此交易,那你完全可以去親身實驗一下這種苦難!如果你還懂得一點人道或知道自己應該如何提升自己的生命觀和價值觀,懂得人間真情和陰陽相隔的真切體驗。那就請和我們一道,打破那些由富有的社會主宰者與肇事者共同制定「生命價格」吧,約定俗成的賠償金額和所謂先例,早已成為他們暴富和堆積資本時預算成本中的一小部分。只有讓他們知道了什麼是苦難?什麼是難關?什麼是責任?什麼叫處罰和判決?他們才會警省自己的行為和頭腦!才會懂得尊重生者與逝者同樣重要!才會明白他們這種劣質品性的人不應成為社會的主導!我們相信我們的祖國,我們的政府。
基於此,我們客觀理性的提出以下具體事件的各項思考:
1、對善後遇難者家屬的安置、照顧、社會關注與愛心援助,我們非常滿意並表示真心的感謝。
2、我們強調:公開的責任分級認定,應是所有善後處置、賠償事宜的最重要的前提和依據之一。
3、相關責任部門、責任人的道歉,政府務實可靠的善意表態,對遇難家屬都至關重要。
4、只要是合理的、和平的、理性的要求,政府均不應對如認領屍體、屍骸、確認死亡、返家查看、祭奠活動等觸及情感和靈魂的意願設置任何前提。
5、此次大火無論從起因、責任、救援、火情、災情等那方面講,都史無前例,所以賠償金額根本無類似、相近的參照標準。目前的賠償金額無據可依。社會募捐分配更是沒有時間節點,更毫無數字根據,嚴重缺乏透明度。
6、我們希望知道更多親人確切死亡原因和遺骸發現時的具體位置,以及當時周邊其他人員的遺體、遺物等情況?是否有相關圖片資料?
7、何時可以去看已經被燒燬,但法律上仍屬於我們自己的家?
8、保險、銀行、電訊、民政、公安、街道等單位,應主動集中窗口或設專項通道為災民補辦、查找相關檔案、信息,承諾做到無一遺漏,減少受災者的再損失。並制定相關時間表。
9、工作組應對火災中燒燬或殘留的如:家庭財產、裝修、遺物、特殊物品、知識產權、文物、特殊紀念物等,提出書面的上報、認定建議,對受災家屬提供明確的指導和法律援助。
10、為了更好的與工作組進行有效的對話,避免社會上不實或惡意的報導及謠言繼續傳播,對災難家屬和政府產生不良影響,確保各項善後處理事宜的順利進行,我們將成立11.15受難者家屬委員會,並推選出5名民意代表及發言人,客觀理性的代表大家就公眾相同的利益進行有理有節的爭取和談判,對各自不同的訴求提供客觀的建議和安撫。以使這次災難的善後處理工作得到更多的正面評價和積極的結果。
11、要求未來所有雙方的意見、處理方案等,均以書面形式對接。
来源:維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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