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11-25 07:29:25作者:
李一帆(又名李啟銘)因交通肇事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監外執行。是監外!!!賠償被害人家屬三十萬傷者五萬。李一帆被實習單位開除,李剛被調往其它分局做副局長。張晶晶已經給河北大學及保定公安局北市區分局軟禁在醫院,禁止媒體記者採訪。同時河北大學已經將死者和傷者的同一宿舍室友女生(現大一)全部保研。李剛的岳父的確是副省長,但這是次要的,李剛的舅舅的女婿是北京某局長,而此局長的爸爸是中央常委....監外執行???????這樣的人判監外執行,真是沒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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