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訊】黑龍江省尚志市的張曉宇,1995年3月因殺人潛逃被尚志市公安局列入網上追逃名單,在潛逃期間他為自己取了新名謝明峰,在沁水縣5個部門、50多人的共同「幫助」下,取得新身份證,甚至在沁水縣公安局刑偵二中隊當上了協勤民警。
據大陸媒體報導,「漂白」張曉宇的,是沁水縣公安局辦出的常住人口登記表。在這張身份證明文件上,他的新名字是謝明峰,出生在沁水縣端氏村,身份證號碼是14052119800828011。
1999年,張曉宇用這張身份證與劉芬登記結婚,並在沁水縣公安局刑偵二中隊當上了協勤民警。
根據山西省公安廳《關於對晉城市沁水縣公安局為殺人犯張曉宇非法上戶一事的調查報告》,謝明峰之所以能在沁水縣公安局任協勤,原因是劉芬的父親劉琦(端氏村供銷合作社原主任)找到時任沁水縣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宋建新說情。
公安局違規開具准遷證
宋建新只是謝明峰「合法化」最初的一環,他與劉芬的婚姻,成就了他的「合法化」過程,這也是一張群策群力的本土社會關係運作圖。
2003年,國有性質的沁水縣中村煤礦招工。劉琦的弟弟劉玉珠時任中村煤礦工會主席,雖然謝明峰被錄用,但根據規定,必須有本地非農業常住戶口,才能在中村煤礦任正式職工,劉玉珠要求哥哥盡早辦理。
2002年,沁水縣啟動了城鎮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根據方案,凡申請在市區或者城鎮落戶的人員,均需向住地派出所提供書面申請、戶口複印件、單位證明及住房證明。其中最關鍵的是,謝明峰應該提供自己的農業戶口常住登記表。
沁水縣法院的判決書認定,這張登記表是偽造的,是由劉琦口述、端氏村會計賈霍強(劉琦之妻的哥哥)填寫;沁水縣端氏中心派出所民警楊書聲(劉玉珠之妻的哥哥)簽字「屬實」。
這是證明「謝明峰」身份存在且合法的基礎,也是謝明峰辦理「農轉非」手續、准遷證和遷移證的依據。
據當時端氏中心派出所民警張莉莉回憶,當時的戶籍改革,其實只在龍崗的5個自然村進行,謝明峰在端氏村,是不能辦理「農轉非」的。不過,龍港鎮西關村村委會為其大開方便之門,出具了謝明峰是本地農戶、有住房的虛假材料。
據此,謝明峰到沁水縣公安局戶政科領取了「沁水縣城鎮戶口改革農轉非審批表」。在這張表上,龍港鎮西關村村委會、龍港派出所和縣公安局逐一加蓋了公章,這意味著,謝明峰的「農轉非」申請已經通過了審查。
編造了虛假身份證號碼
沁水縣公安局戶政科為謝明峰開具的「准遷證」上,將其遷入地改為「中村鎮」(屬中村派出所)。
2003年10月27日,謝明峰拿著農業戶口常住登記表、准遷證以及加蓋了端氏村村委會公章的空白戶口遷移介紹信,來到端氏中心派出所,要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張莉莉回憶,由於遷入地不對,她專門請示了時任縣公安局戶政科科長的習香琴,「她說,公安局都審批了,你儘管辦就行了」。
最後一步,中村派出所戶籍民警韓入社,在遷移證上沒有身份證號碼的情況下,違規為他上戶口,並為其編造了虛假的身份證號碼。
至此,法律上的謝明峰誕生了。
在這個地方,他結婚成家,不但有了正式工作,還成了沁水縣的「合法」城鎮居民----殺人犯張曉宇名正言順地變成了「真正的」謝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