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灰色收入總額高達5.4萬億元,來源主要圍繞著權力腐敗、侵佔公共資金等行為。(AFP)
有中國學者研究認為,中國的灰色收入超過5萬億人民幣,佔據了中國年GDP的20%左右,數字不可謂不驚人。其實,任何國家和任何社會都有灰色的收入,這是那些介於合法與不合法之間的經濟收入。通常而言,在自由且開放的社會,灰色收入相對較少,而越是封閉的國家,灰色的收入越多。
有官方媒體認為中國灰色收入主要在四大行業中存在,分別是導遊、醫生、教師和喪葬行業。這樣四個行業竟然能創造出數以萬億人民幣的灰色收入,那是如何都不能說通的。
一位在廣東經商的朋友曾經向我介紹他的生意,其營業額的20%是用於各類「打點」的支出。說起來,正好和那位中國學者關於灰色收入的比例相當,我想這不是一種偶然的巧合。事實上,中國的這些灰色收入,在法制健全的國家大概都應該算成是黑色收入,但在中國大家都黑,因此黑色被看成是灰色也就正常了。說穿了,中國灰色收入的大部分應該是黑色收入,由各級大官、中官、小官,再加上各級惡吏以權力為槓桿從民眾那裡敲詐而來。
今年三月中國人大開會,政府工作報告中把中國貧富懸殊列為一個重要問題。原本政府工作報告中,有專門章節談到「規範灰色收入」,但中共內部爭論不休,最終把這個提法刪除。對於政府來說,灰色收入佔據了GDP如此大的比例極不正常,而且因其「灰」而無法徵稅,當然應該加以規範。但另一方面,正因為灰色收入大部分是各級黨政官員和國有壟斷企業人員持有,要加以規範必然需要首先加以澄清甚至公開,對共產黨聲譽和信譽或造成更大打擊。所以北京最後選擇鴕鳥政策,視而不見,也是一種理所當然的選擇。
有趣的是,中國官方出面否認5萬億灰色收入之說,但在民間,卻普遍認為中國的灰色收入絕對不止5萬億。官民之間對這一問題認識差異如此之大,和官民之間對中國其他社會問題的認定差距基本相同。
這讓人想起了已被執行死刑的原重慶市公安局長文強,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時,認為檢方對於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認定,是「灰色收入部分認定太少」。也就是說,文強認為他的非法收入大部分是「灰色」而不是「黑色」收入,屬於法律認定的模糊區域。中共和文強的邏輯基本相同:大量官員的收入無論多黑,其實都應算成灰色收入,否則這個政權就失去了合法性。
有線民說得好,文強作為公安局長和司法局副局長,慶生過節收禮物,不是灰色收入而是黑色收入,因為送禮人不是送禮給朋友,而是送給局長,更嚴格地說是送給在中國掌握了生殺大權的警察頭目。中共不願意公開灰色收入之說,也正是為了避免民眾這樣的質問。因為那些各級官僚的灰色收入,其實就是國家和民眾的血肉,和赤裸裸的強盜收入一樣漆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