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09-29 22:30:09作者:文/奧達世律師
無證移民學生有在公立學校全職就讀的權利。早在1982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曾對一起涉及非法移民子女能否在美國接受公共教育的訴訟作出了判決。
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指出,在美國,所有孩子都有權享受免費的公立學校教育。判決沒有對合法移民、非法移民或持有其它簽證的人進行區分,而只是說,所有孩子都享受這個權利。
這個判決的智慧性在於,它使幾乎所有的公立學校都迴避了學生移民身份的問題。如果學校的負責人要逐一查問每個學生的移民身份,這要佔用他們很多的時間、精力和資源。
特別是在紐約,教育部門已經通知各個區的學校,在學生入學報名的時候,不可以查問他們的移民身份。入學登記時不需要學生的社會安全號碼。
不僅是紐約州,聯邦的法律也規定,學生入學時不可以查問學生的社安號。總之,學校不能給學生這樣一個印象,那就是:僅僅因為他們的移民身份,無證學生就被擋在學校的大門之外。
紐約州的教育法律也規定,住在紐約的每個人,如果是介於5歲到21歲,都有權利接受免費的公立教育,直到在公立學校拿到高中文憑。儘管學校需要學生提供年齡和住址的證明,但是證明文件可以使用不暴露移民身份的水電費單、租約、身份證或護照等。
儘管學生在入學後,校方需要收集學生的一些個人信息,但是學校都接到過通知,就是要避免問學生的移民身份問題。要證明學生的年齡,出生證、受洗證、護照或其它有出生年月的文件都可以。
對於居住證明,有父母的居住證明就夠了。有的孩子是以非移民身份註冊入學的,對於他們來說,只要這些學生有地址和年齡證明,學校也會接收他們。如果孩子不和父母住在一起,只要孩子有監護人,並且與其住在一起,這樣也可以完全享受免費的公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