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09-24 23:18:03作者:
香港保釣行動委員會成員駕駛的漁船,連續兩次出海被當局截回,第二次更是強行由臨近公海處拖回。保釣成員兼船主羅就表明,會繼續出海捕魚;而另一成員何俊仁則透露,正研究透過司法覆核或申請禁制令,挑戰海事處禁止成員出海的決定。
香港保釣活動人士第二次啟航去有爭議的釣魚島
有意前往釣魚臺島海域捕魚的保釣會成員羅就,其「啟豐二號」在22日首航被截回後,23日再次出海,水警三度登船,指按海事處要求,指令他們回航,但未被理會,最後船隻停泊在香港東南的橫瀾島接近公海海面,附近有4艘水警輪、7艘小艇及3艘海事處船隻監察。
雙方僵持約六小時後,水警於晚上十一時決定採取行動,把船強行拖回,在24日清晨四時許返抵水警基地。
兩度出海被阻的船主羅就表示,警方沒有扣押船員及漁船,但海事處阻止他們出海是濫用公權,船員會繼續出海捕魚。
身為律師的保釣會成員何俊仁表示,已組成律師團,研究能否以人權法和基本法挑戰海事處禁制「啟豐二號」出海的決定,數天內會有決定。他批評當局封殺保釣船隻出海是一個政治決定,又指,即使出海可能面對一定風險,但若法例沒有禁止,當局亦不能基於安全或動機為由,加以禁止。
在港的全國人大常委範徐麗泰曾表示,相信當局是基於安全考慮而制止保釣人士前往釣魚臺島,呼籲他們三思,因為在海上遇上意外,港府將鞭長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