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在中國,「文革學」在國外:這是國內國外許多人都感嘆的事情。「文革」在中國,這不用解釋。「文革學」在國外,則是說,對「文革」的資料收集、整理,對「文革」從各個方面進行的研究,海外不少相關機構,取得了頗為可觀的成就。在海外,每年都有相當數量的關於「文革」的書籍問世。而在祖國大陸,對「文革」的研究可謂還未真正開始。我們自己不產生研究「文革」的書,海外研究「文革」的書,一般人也看不到。對於「文革」,人們是越來越無知了。
在對「文革」越來越無知的同時,是對「文革」的越來越美化。這些年,美化「文革」的言論時有所見,幾乎成為一股潮流。在電子網路上,這種潮流表現得最明顯,甚至愈來愈呈洶洶之勢。說「文革」時期有著真正的「民主」,是時常聽到的一種言論。「文革」開始時,我也開始記事。我的中小學教育基本上是在「文革」期間完成的。對「文革」,我總算還有些切身瞭解。而對「民主」,我也不妨說有些基本的理論知識。說「文革」期間有真正的「民主」,對我來說,就等於說冰雪池中有荷花燦爛,火焰山上有玫瑰飄香;就等於說一條泥鰍在放聲高歌,一隻鹽水鴨在展翅飛翔。這種說法因過於荒謬,迷惑性還不算太大。而另一種美化「文革」的言論,迷惑性就要大得多。
「文革」期間是沒有腐敗的,「文革」時期的官員都是很清廉的,「文革」是「最本質的反腐」:這就是那種更具有迷惑性的言論。腐敗源於權力的不受監督和約束。如果說,在「文革」前,權力沒有有效的監督和約束,那在「文革」時期,造反派奪得了權力後,這權力就更不被監督和約束了。判斷腐敗嚴重的程度,主要不是看官員受賄的絕對數額有多大,或者說,主要不是看權錢交易的絕對「交易額」如何,而要看社會普遍的物質生活狀況與受賄金額、與權錢交易的「交易額」是一種怎樣的比例。數百萬元的腐敗案,今天已司空見慣;數千萬元的受賄,也不能讓人有絲毫驚訝。超過億元的權錢交易,這幾年也數度見聞。這種規模的腐敗,在 「文革」時期當然不可能普遍。這首先是因為「文革」時期整個社會在物質上都是極其匱乏的。一群強盜闖入一貧困之家,將室內最後一枚鐵釘都拔走,但全部所得也不過幾百元;另一群強盜闖入一富豪之宅,只揀黃金美玉等值錢的拿,一般東西則看不上眼,但全部所得也有數十萬元:你決不能在這兩群強盜之間分出道德上的優劣;你決不能說闖入貧困之家的強盜因只搶得數百元,便在道德上比闖入富豪之宅的強盜高尚千萬倍。而在一定意義上,「文革」期間的腐敗官員,就像闖入那貧困之家的強盜,而今日的腐敗官員,闖入的則是富豪之宅。
「文革」期間,我生活在最底層的鄉村。我的記憶告訴我,「權錢交易」在「文革」期間是普遍存在的。我至今仍然忘不了的,是「文革」後期一位公社副書記對我父親說過的一番話。他說:「要辦事情,就要學會送東西。送他東西,難道是在疼他?還不是在疼自己!」這番話令我父親有醍醐灌頂之感。辦事情要「送」,這一點我父親當然早已懂得。但「還不是疼自己!」這道理,父親此前似乎一直沒悟透。「還不是疼自己!」———那時在公社中學教書的父親,以為這真是至理名言。一般人,在行賄時,多少都有一點心理障礙,尤其剛開始幹這種勾當,事前事後,心裏都會很彆扭。但「還不是疼自己!」這句話,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破除行賄的心理障礙、消解行賄的心中彆扭。有位小說家前幾年寫了一部以「文革」為背景的長篇小說,名為《啟蒙時代》。如果把讓人對任何一種道理的懂得,都視作是 「啟蒙」,那麼,在「文革」期間懂得了「還不是疼自己!」的父親,也可謂是被這位公社副書記進行了「行賄啟蒙」。被「啟蒙」的父親,此後多次以讚賞的口氣對我講解著「還不是疼自己!」的道理。所以,我也是在「文革」期間就接受了「行賄教育」的。在此後的幾十年中,父親對「還不是疼自己!」這句話的鸚鵡學舌,在某些人生關頭,總在我耳邊響起。但因為心中的障礙和彆扭過於堅固和強烈,「還不是疼自己!」這道理,都被我以「我可以不疼自己!」所抵擋。如果說對他人的「送」,是因為要「疼自己」,那麼,我不「疼自己」不就完了嗎!然而,前些年父親重病,從這家醫院轉到那家醫院,我也就給這個醫生送完紅包,又給那個送。這時候,耳邊響起的是這樣的聲音:「你可以不疼自己,但你卻不能不疼自己的父親!」我想,我可以拿自己的名利賭氣,卻不能拿父親的生命撒野。——— 這樣想後,便硬起頭皮,懷揣信封去找醫生。每一次,都不像是去「送」,倒像是去「偷」。從「還不是疼自己!」到「我不能不疼父親!」,說到底,還是「文革」期間接受的「行賄教育」在起作用。
「文革」期間城市的情形,我沒有切身感受。但城市一定有城市的腐敗方式。在農村,那時候,縣以下是公社、大隊、生產隊三級「政權」。農民們每天面對的是生產隊的隊長。隊長,在那時候的農村,是有著極大權威的。生產隊的一切事情,都由他說了算。一個本來還算老實本分的人,當起了隊長、掌握了統御全隊的絕對權力,就會變得驕橫起來。而再剛烈的人,在隊長的威權面前,也不得不俯首帖耳。因為隊長「官」雖不大,卻有整個國家的「專政機器」在為他撐腰。敢與隊長較勁,敢違隊長之命,就意味著是在對整個國家政權挑戰,最終,肯定成為「階級敵人」。我所非常熟悉的那個生產隊,就形成了這樣的「規矩」:任何一家來了客人,都要請隊長陪客;甚至家裡有了匠人,也要請隊長作陪。來了客人,家裡有了匠人,桌上的菜當然要好一些。所謂請隊長來「陪」,當然是請他來享用這自己也捨不得動筷的好菜。這隊長還不是「隊長」時,是滴酒不沾的。當了隊長後,硬是讓家家戶戶「請」成了一個酒癮極大者。酒癮極大的隊長,每喝必醉。醉了則大發酒瘋。那時上海產的「飛馬牌」香菸,是僅次於「大前門」的好煙。隊長在醉後,往往嘴裡叼著「飛馬」,將一個漢子按倒,跨上去,屁股上下顛動著,叼著煙的嘴,連聲喊著:「飛馬、飛馬……」有時候,伏在地上的,就是請他來吃喝的人。每當這時,最興奮的是孩子們。對於他們來說,這是難得的娛樂。
最初,是有人為巴結隊長而請其「陪客」。有人開了頭,別的人家就得跟上。當絕大部分人家都有客必請隊長陪時,那最不情願的人家,也不得不遵從已然形成的「規矩」。得罪了隊長,那就等於穿著濕衣服過日子,沒片刻舒服。隊長要找你的茬,那太容易了。一次,一群孩子,手裡拿著種棉花的小鐵鏟,走在田埂上。他們玩的是捉黃鱔的遊戲,這是一種古老的遊戲,一代代孩子都玩過。他們還沒有動手,隊長遠遠望見後跑了過來,將其中一個孩子手中的鐵鏟奪下,扔進不遠處的池塘;又屈起兩指,在這孩子頭上敲了兩個鑿栗,然後揚長而去。走了幾步,回過頭說:「田壩都讓你搞壞了!」不理會其他孩子,只對這個孩子下手,令所有的孩子都一臉惶惑。這孩子回家後將此事告訴父親,父親默然不語。父親知道,一定是在某件事上得罪隊長了。父親想的當然不是找隊長討說法。他想的是以怎樣的方式賠罪。只在孩子身上撒氣,說明得罪得並不嚴重,要賠罪該不難。下次請隊長陪客時,多敬幾杯酒也就可以了吧。可憐的農民們,請隊長吃飯,當然也是一種賄賂。這是一種「權吃關係」。這種「權吃關係」,確實與今日慣見的腐敗大為不同。從「請吃」的農民角度說,以這種方式向隊長行賄,並不是為了從隊長那裡得到什麼,而是為了不得到什麼:不得到騷擾、刁難、迫害。從「吃請」的隊長角度說,以這種方式受賄,作為回報,不是要為對方做什麼,而只需不對對方做什麼:不在集體幹活時對對方家的人雞蛋裡找骨頭,不在派工時刻意為難折磨對方家的人,不在對方的孩子和女人身上動粗……行賄而僅僅是為了避禍,這可以稱之為防禦性行賄。這種防禦性行賄,在今天也仍然存在,但在「文革」期間卻普遍得多。
其實有許多文學作品,不同程度地揭示過「文革」期間的腐敗。1979年問世的劉賓雁的報告文學《人妖之間》,揭露的「文革」期間的腐敗現象,不也堪稱觸目驚心嗎?王守信,一個縣燃燒公司的經理兼支部書記,從1971年11月到1978年6月,貪污了五十餘萬元。那時候,月薪五十幾元,就是高工資了。五十餘萬元,也相當於今日的數千萬元吧?貪污來的錢,王守信並沒有都落入自家腰包,相當一部分用於向上級部門行賄。王守信利用權和錢,編織了一張腐敗之網。這也說明,腐敗,在那個時候,也是極其普遍的現象。同樣是1979年問世的高曉聲的短篇小說《李順大造屋》,也讓人看到「文革」期間的官員是怎樣對百姓巧取豪奪的。今天的一些人,他們之所以認為「文革」期間沒有腐敗,是以為那時的「群眾造反」是有效的反腐方式。這真是天大的誤會。「造反派」在奪得權力後,在斂財漁色上往往更肆無忌憚,更窮凶極惡。「文革」期間的「群眾造反」,本質上也是一種阿Q式的「革命」。阿Q如果以「造反」的方式成了未莊的主宰,他將怎樣奪取財物和女人,已由他自己做了預告。而「文革」期間以「造反」的方式奪得了大大小小的權力者,正是大大小小的「革命」成功了的阿Q。報告文學《人妖之間》中的王守信,就是靠「造反」起家的。小說《李順大造屋》中的那個公社磚瓦廠的「文革主任」,也是靠「造反」奪得權力的。如果說王守信到1971年才開始他的「貪腐事業」,那《李順大造屋》中的這個「文革主任」,則是一朝權在手,便把利來謀了。為了讓那些美化「文革」的人明白那時候的「造反派」是什麼貨色,我還是照抄小說中的幾段:
李順大想得太落後了,在文明的時代裡,文明的人是無需使用那野蠻手段的。有一個造反派的頭頭,在光天化日之下,腰裡插著手槍,肩上掛著紅寶書(引按:「紅寶書」即《毛主席語錄》,今天一些歌頌「文革」的後生,恐怕未必知道。)由生產隊長陪同,到李順大家做客來了。原來他是公社磚瓦廠的文革主任,很講義氣,知道李順大要造房子買不到磚,特地跑來幫助解決困難。他大罵了一通走資派劉清不替貧下中農謀利益,現在則輪到他來當救世主了,只要李順大拿出二百一十七元錢來,他負責代買一萬塊磚頭,下個月就可以提貨。這話說得過分漂亮,原是值得懷疑的。但李順大卻認為,彼此都住同一大隊,雖然沒有交情,也三天兩頭見面,從前也不曾聽說過這人有什麼劣跡,現在出來革命,總也想做點好事,不見得馬上就騙人。況且又是生產隊長同來的,還有槍有紅寶書,真是講交情有交情,講信仰有信仰,講威勢有威勢,李順大雖然當過三次逃兵,還沒有經過這種軟硬兼施的場面,心一嚇,面一軟,雙手顫顫數出了二百一十七。
到了下個月,大概本來是可以提貨的,想不到李順大交了厄運,被公社專政機關請去了,要他交代幾件事:一、你當過三次反動兵,快把槍交出來;二、交代反動言行(例如他說過「樓房不及平房適用,電話壞了修不起」的話,就是惡毒攻擊社會主義)。
後來的事情就不用說了,那是人人皆知的。他自己出來後也沒有多言。不過有兩點頗有性格,第一是他吃不消喊救命的時候,是磚瓦廠的文革主任解了他的圍。作為報答,事後私下商議從此不再提起那二百一十七。第二是關押他的那間房子造得相當牢固,他平生第一次詳細地在那裡研究了建築學,對自己將來要造的屋,有了非常清楚的輪廓。
從「土改」時始,李順大的全部生活目標,就是造幾間屬於自己的屋。以常人難以想像的節儉,到「大躍進」開始時,備齊了可造幾間房子的材料,卻都被充了公:磚頭被拿去造煉鐵爐,木料被拿去制推土車。「大躍進」過後,李順大開始了新一輪的節儉。有了上次的教訓,這次李順大不再積攢實物,只是存蓄現金,等到錢備齊了一下子把材料買來,馬上造屋。一分、二分地存;一角、二角地蓄。到「文革」開始時,李順大又備齊了可造幾間屋的錢,卻什麼也買不到了;卻買什麼都要「走後門」了。用小說中的話說,那時,許多生活必需品,都是「大官送上門,小官開後門,老百姓求別人」。正是看到了李順大急於造屋卻買不到材料,那個磚瓦廠的「文革主任」才用亦騙亦搶的流氓手段,從李順大手中弄去了那筆買磚的錢。「文革主任」錢到手後,便串通公社「專政機關」,對李順大關押拷打;待到李順大「吃不消」時,他再來「解圍」。這樣做,就是讓李順大從此不提錢和磚的事。
在生活必需品緊缺的年代,送上一定份量的這類物品,往往就是有效的賄賂。糧食、雞蛋、食油、老母雞這幾樣,是我們那裡農民「文革」期間用於賄賂的主要東西。送人母雞的情形比較少。母雞被稱為「小銀行」。在那年代,農民的日常開銷,都指望著母雞生蛋。尤其是每日都必不可省的吃鹽和點燈,要完全靠賣雞蛋維持。每個大隊的小賣部,代國家收購雞蛋。那時候,國家收購農民的生豬和雞蛋,多多益善,據說是拿去換外匯。農民自家養的豬,是不能隨意宰殺的。殺自家的豬,像後來多生孩子一樣,要有「指標」,要先期獲得批准。在獲得「指標」的同時,要向國家交稅,所以農民都把這叫做「裁稅」。要殺豬須先「裁稅」。不「裁稅」而殺豬,公安局就會來抓人。其實,農民殺豬,是並不賣肉的。總是家中要辦婚事,才申請殺豬指標。婚事都定在臘月裡,逼近年根時辦。農民家裡,通常都只養一頭豬,多了沒東西餵。正月裡把小豬買回,臘月裡賣出。年底要辦婚事的人家,則老早就開始爭取年底殺豬的指標。我所非常熟悉的那個生產隊,幾十戶人家,每年臘月也就一家人家殺豬。自家養的豬,必須賣給國家,價格由國家定;自家養的豬,經批准後,殺了,要給親戚們送點肉,餘下的,就留著辦喜事和過年,並不賣出一兩,卻仍然必須向國家交稅———於此也可看出那時國家是怎樣剝奪農民的。殺豬沒辦法瞞人,所以國家可以控制。我相信,如果吃雞蛋國家也能控制,那時也會控制的。但實在無法制定一項禁止農民吃自家雞蛋的法令。所以農民如果把自家的雞蛋都留著自家吃,並不賣給國家,國家也無可奈何。但實際上,農民是很少吃雞蛋的。來了客人時,會蒸個雞蛋羹,那也是一個雞蛋加上一碗水。我一直納悶的是,國家那時在我們那裡收購雞蛋,是不論斤而論個的:無論大小,一律六分錢一個。那時,火柴二分錢一盒;食鹽一角五分一斤;煤油三角五分一斤;豬肉七角三分一斤;最便宜的香菸,八分錢一盒。六分錢,並不是一個很小的數目。吃一個雞蛋,就等於吃下六分錢啊,人們怎麼捨得?雞蛋是母雞所產,所以農民也不會輕易用母雞送禮。但在有特別重要的事情要求人時,也會送上兩隻母雞。接受母雞的人家,也並不吃,而是養著,讓雞下蛋。送母雞雖不是送現金,但也相當於現金了。在一般情況下,農民求人辦事,是送上一籃子雞蛋、一擔稻子、數斤菜油。在食物緊缺、營養普遍不良的年代,其價值,也不亞於今日厚厚的一個信封了。
1982年問世的路遙的小說《人生》,其中的主人翁高加林,本來是大隊小學的民辦教師,後來被大隊支書的兒子所取代。高加林因此痛不欲生。小學是大隊的小學;大隊是支書的大隊;民辦教師的報酬由大隊支付,也就是由支書支付。大隊書記的兒子要當民辦教師,普通農民的兒子高加林當然就只能讓位。那時候,城市知青被稱為下放知青,農村的孩子讀完初中或高中後被稱為回鄉知青。下放知青日思夜想的是「上調」,即到城裡工作。對於回鄉知青來說,能在大隊小學當個民辦教師,就是很幸運的事了。如果能在公社中學當個民辦教師,那就是天大的幸運了。要能有如此好運,就要向有權決定此事者「送」。往往是要送許多次,才有可能如願以償。如願以償後,並不能就不再「送」。有權給你這職位的人,也能夠隨時請你捲鋪蓋走人。為了保住這職位,就得持之以恆地「送」。回鄉知青多而民辦教師的職位少,那就看誰家「送」得多「送」得勤了。參軍,也是那時農村青年的一條出路。要能穿上軍裝,當然也得「送」。雖然那時是普遍窮困的,但也有比較寬裕和更為寒窘之別。只有那種比較寬裕一點的人家,才有可能「送」。因此,當民辦教師、參軍一類事,是與那種寒窘之家無緣的。寒窘之家可以沒有非分之想,但卻免不了會有人生病。一有人生病,也就得破些額外之財。那時農村有所謂「赤腳醫生」,一個大隊一個。現在有些人對「文革」時期農村的「赤腳醫生」大唱讚歌,是十分可笑的。「赤腳醫生」本身是農民,只懂得一點非常皮毛的醫學知識。他們往往是從泥田裡上來,背起藥箱就去給人看病治病。如果能夠做嚴格的統計, 「文革」期間「赤腳醫生」治壞了的人,肯定比治好了的人多;治死了的人,肯定比治活了的人多。我以為,「赤腳醫生」完全是反智主義的產物,體現的是對科學的極端蔑視。「赤腳醫生」上門診治,理論上是毋須付診費的。這也是現在有些人歌頌「赤腳醫生」的一個理由。但實際上,卻並沒有這麼清白。我所很熟悉的那個 「赤腳醫生」,因為懂得了一點衛生知識,知道有些病會傳染,所以從來不碰人家的茶碗。他到人家家裡來,也就是送個藥、打個針,幾分鐘的事,卻必定要吃人家一些東西。通常的情形是,在他來時,一碗麵條已經煮好,上面再加一兩個雞蛋。待他拿完藥或打完針,就把麵條端上。他也毫不推辭。坐下、吃完、走人。如果不這樣招待,下次要請他,就難了。我每看見他並非吃飯時間在人家家裡慢條斯理地吃飯,都有一種怪異的感覺。令這個大隊所有人不解的是:他嫌人家茶髒,怎麼就不怕人家飯髒呢?
来源:《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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