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9年1月14日,已是農曆臘月廿三。慈禧太后與光緒皇帝逝世還不到3個月,全國人民顯然(或者顯得)還必須沉浸在悲痛之中,北京城自然還是八音遏密,過年的氣氛淡了不少。就在這時候,一場反腐風暴突然刮起。
反腐風暴
這一天,紀檢官員(「監察御史」)謝遠涵上了兩道奏折。第一道奏折彈劾郵傳部尚書陳璧「虛糜國帑、徇私納賄」。第二道奏折則是「綜述」,認為現在「吏治窳敗,請嚴飭實行整頓」。
謝遠涵是京城「名記」、「清流」中堅,奏折一上,最高領導的批示當天就下達:對於彈劾陳璧之事,由大學士孫家鼐、那桐「秉公查辦、毋稍徇隱」,而對第二份奏折,則轉給專門 負責新政改革的「大清體改辦」(「會議政務處」,原稱「督辦政務處」),要求他們會同組織部(「吏部」)研究商議。
大過年的,平地裡響起這樣一聲驚雷,令中央國家機關的幹部們忐忑不安。此時正值宣統新朝開張,人事上照例要有一番除舊布新,兩週前(1月2日),炙手可熱的袁世凱已經因 「足疾」開缺回籍(參閱本專欄2月16日《袁世凱冬眠》),袁的死黨、民政部侍郎趙秉鈞也已被免職。
媒體披露未經證實的消息表明,陳璧的腐敗,一是經手國際貸款時,收受巨額回扣;二是利用職權「賣官」。英國《泰晤士報》估計,陳璧的涉案金額在585萬英鎊之巨。郵傳部是大清國官場肥缺最多的機關,掌管著郵政、電信、鐵路等新興事業,其影響力甚至延續到民國,形成了強大的政治幫派「交通系」。
惴惴然地過完了年,元宵節後,組織上的調查結論就出來了。關於陳璧貪污受賄,查無實據,或許輿論真是冤枉了陳璧,或許不同的派系之間經過了政治協商。陳璧被認定要對兩個罪名承擔領導責任:一是「開支用款、頗多糜費」,二是「前後所調各員,不免冒濫」。「交部嚴加議處,」結果相當嚴厲:陳璧被「雙開」。這就是清末著名的「陳璧案」。
至此,陳璧已經任職1年零8個月,成為郵傳部在位時間最長的部長(「尚書」),而6年間(1906∼1911年)13次更換部長的郵傳部,也被當時的媒體戲稱為「運動部」。
陳璧革職後,敲山震虎的效果顯露出來:郵傳部立即開始清理整頓,裁撤冗員、削減經費。 法部、民政部、農工商部、大理院等紛紛主動開始裁員節費。
反腐vs政改
陳璧其實工作能力還是很強的,上任後,整頓機關工作作風、收回京漢鐵路、收回商辦電報、創辦交通銀行等,政績斐然。但他的大刀闊斧,也被人理解為「氣度偏淺,遇事不知從大處著手,且好挑剔細故,自詡精能」,因此「輿論多薄之」。自然也有人為他抱不平,如《大公報》就認為:「今日貪官污吏足躋滿朝,而陳獨負其重咎」,認為這還是一種政治路線清洗而已,陳的錯誤在於站錯了隊、跟錯了人。
「貪官污吏足躋滿朝」的確生動反映了1909年大清國的國情。從辛醜變法(1901年)開始,大清國的新一輪改革已經歷時8年,卻依然沒有能在治理腐敗痼疾上取得任何成效,反而越演越烈。當時的北大校長(京師大學堂總監督)劉廷琛總結 道:「私親遍植於要津,人才半成於賄賂,故日言整紀綱而小人愈肆,日言飭官而幸門益開,日言養民而祗增苛擾之煩,日言察吏而轉啟貪橫之習,日言治軍而剋扣之弊轉甚綠營,日言理財而揮霍之風公侵國帑。」新政改革已經成為各級官員大肆尋租肥己的好機會(參閱本專欄6月8日《爛尾的仁政》)。
1906年,在宣布立憲改革之前,大清中央召集了核心的王公大臣們會議,針對政治體制改革的節奏、步驟、路徑等進行辯論。在會議上,教育部部長(學部尚書)榮慶認為,政改應該緩行,因為當前「政體寬大,漸流馳紊」,官員隊伍過於腐敗、無能,不僅不能依靠他們實行改革,而且改革會給這些「神姦巨蠹」們提供 更多的機會。他認為,當務之急應該是「整飭紀綱,綜核名實,立居中馭外之規,定上下相維之制,行之數年,使官吏盡知奉法,然後徐議立憲。」他堅持認為必須充分考慮到大清的國情,不可「不察中外國勢之異」,更要實事求是,不可「徒徇立憲之美名」。
歷史記錄沒有顯示榮慶的觀點是否受到其他與會者的反駁,但顯然,中央集體考慮到了改革的條件並不完全成熟,因此,會議的結論是:一、必須實行立憲政治改革;二、鑒於「目前規制未備,民智未開,若操切從事,徒飾空文」,政改不能一步到位,必須先行預備。
腐敗溫床
反腐敗與政治改革,的確是個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悖論。一方面,腐敗不除,依靠這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幹部隊伍,任何改革都會變形、走樣,成為新的尋租工具;而另一方面,普遍的腐敗已經表明瞭舊的體制和機制並不具備自我代謝的能力,不改革就無法消除腐敗。對於任何一個執政者而言,如何下手都是一個艱難的抉擇。
而在野者「看人挑擔」時,自然無法感受其不可承受之重,只是一味地高喊口號,開出空頭支票。保皇黨、革命黨,抓住政府的腐敗大做文章,章太炎就認為,「現在官場情景是微蟲黴菌,到處流毒,不是平民革命,怎麼辟得這些瘴氣」,卻從來沒有論證過為什麼以及憑什麼「平民革命」就能「辟得這些瘴氣」。
這些反對勢力開出來的唯一藥方,核心就是兩個字:我能!
果真能嗎?
保皇黨與革命黨在反腐敗問題上,有一個共同特徵:矛頭永遠只指向政府和政敵,在不擇手段地妖魔化當權者的同時,不遺餘力地將自己打扮成了永遠正確、不需監督的天使,這成為今後中國一切反對勢力的固定操盤模式。
保皇黨從流亡的那一刻起,就將「保皇」、「勤王」的口號,轉化為了在海外錦衣玉食的「生產力」(參閱本專欄6月22日 《維新派的黃昏》)。而革命黨在高喊著民主共和的同時,將自己的團體從形式到實質都日益演化為並不民主、也不共和的地下幫會。
早在甲午戰爭時期,深刻研究了中國國情的日本間諜宗方小太郎,就認為中國的腐敗並非只是官場獨有,而是全民喪失信仰,「人心腐敗已達極點」。他指出,國家是人民 的集合體,人民是國家組織的一「分子」,「分子」一旦腐敗,國家豈能獨強?中國「分子」們集體腐敗,國家的元氣就喪失消亡,這比政策的失誤還要可怕。
日本間諜的分析,的確是對全體大清國民的誅心之論。腐敗在大清國並非無源之水、無本之木,而是有著廣泛和深厚「群眾基礎」的,幾乎人人都在篩選尋租的機會,「有權不用、過期作廢」幾乎是全民的信仰,區別只在於機會的有無、大小。同樣,所謂的「反腐敗」並非都是為了建立制衡權力的清明政治,更多的是「未得利益者」向「既得利益者」,「少得利益者」向「多得利益者」的鬥爭手腕,骨子裡崇尚的還是「彼可取而代之」。
自大清國實行改革開放以來,西方的「主義」與「思潮」就不斷流行,但作為西方政治理念中最本質的對於權力的質疑與約束,從來沒有被中國人、尤其是那些焦急等待著「上壘」的政治反 對者們所真正接受。對於旨在「改朝換代」的改革(或革命)而言,反腐敗無非是手段、手腕和策略而已。貫穿在這些改革(或革命)中的,是對人對己的雙重標準,一方面「己所不欲、必施於人」,另一方面「施於人者、己必不欲」。當自己總是凌駕於改革(或革命)之上,即使播種下去的果真是龍種,收穫的絕對依然是跳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