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09-02 02:17:13作者:
曾任廣州電視臺新聞女主播的張小莉日前入稟香港高等法院,指香港《蘋果日報》上月有關「廣州市委書記再婚娶女主播張小莉」的報導,屬誹謗性質,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並向《蘋果日報》追討賠償。
據香港《大公報》報導,被告分別為《蘋果日報》的發行商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印刷商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負責提供網路內容的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及總編輯鄭明仁。
入稟狀指,《蘋果日報》於今年8月6日一篇關於原告張小莉的報導、以及同日在網站發布的《蘋果日報》網上版,及影片「女主播嫁高官,網民:貪錢」為誹謗性;當中包括指稱張的同事說:「讀書是假,嫁人是真」等,都對原告構成誹謗。身在廣州的張小莉現要求禁止眾被告再發布相關言論,並要求對方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