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贅衡在廣西桂林市全州縣建新小街租住的房屋外景
圖為劉贅衡化名「李明」簽字的領貨登記本及彩燈珠。
犯罪嫌疑人劉贅衡被警方抓獲
警方對犯罪嫌疑人劉贅衡進行突審
昨日,涉嫌製造長沙稅務局大樓爆炸的疑犯劉贅衡被控制,接受審訊。
製造「7•30」長沙稅務局大樓爆炸案、造成4死19傷慘劇的犯罪嫌疑人劉贅衡,已於8月8日晨5時45分在廣西桂林市全州縣落網。鮮為人知的是劉贅衡在全州縣一出租屋內躲藏8天,為當地一加工點手工穿連彩色燈珠度日。
8日下午3時許,中新網記者來到劉贅衡在全州縣建新小街租住的房屋看到,屋內僅有一張簡陋木床和衣櫃。女房東告訴記者,8月1日下午1時多,一名操湖南口音,個子比較矮小的男子來到家裡,問有沒有房子租。她見對方空著手沒有行李,還以為是跟老婆吵架出來住一下。於是就帶男子來到出租屋看房,約定一個月55元租金。男子先交了20元押金住下來。第二天,劉某又交了35元,並去街上買了一個電飯鍋回來自己煮飯吃。2日晚上,劉某去外面領了一些彩燈回來加工掙點加工費。
女房東說,從外表上看,劉某個頭矮小,不像凶煞惡神的壞人,所以沒看劉某的身份證就給他租了。那幾天裡,劉某都只穿一套衣服,平時也很少說話。直到 8月8日凌晨5時10分,一個朋友突然來敲門。她打開門一看來了一幫警察,民警將她叫出來,她看到外面的路上面停滿了警車。民警拿出一張相片讓她認人,她一看相片上的人正好是8月1日來租房子的那名男子。隨後,民警告訴她,劉某是危險分子,有可能攜帶爆炸物品,希望她配合抓捕。她告訴民警劉某住在二樓靠西邊的房間裡。民警快速衝上二樓,踢開房門。此時,劉某穿著短褲睡在床上一點查覺都沒有。民警一擁而上,將劉某抓住按到在地。民警問他叫什麼名字,他回答叫劉某。隨後,民警給劉某穿上衣褲、押上警車帶走。
記者隨後來到全州火車站旁邊一家彩燈加工點,劉某在全州期間曾在這個加工點領取彩燈幫加工掙取加工費。加工點老闆娘黃某向記者介紹說,8月2日晚上,劉某來到店裡問沒有貨領來加工,她回答有。她聽出劉某是湖南口音,認為是外地人,將彩燈發給外地人加工不放心,擔心被人拿著去賣了。於是,她說要交押金,劉某聽了後就走了。約1個小時後,劉某又來到店裡交了40元押金,領走幾捆彩燈。
黃某拿出一個領貨登記表,指著「李明」的名字告訴記者,這就是劉某自己寫的名字,今天看了通緝令才知道是個假名字。8月7日晚上8時多,劉某拿著做好了的貨來到店裡,總得加工費8元。劉說,做了5天才得8元錢做得手都起泡了,說不願再做了。於是她就將40元押金退給劉某。
7月30日16時15分許,長沙市芙蓉區國稅局東屯渡稅務分局三樓辦公室發生爆炸,致4人死亡、19人受傷。案發後,湖南省公安廳、長沙市公安局迅速組成聯合專案組,全力以赴展開偵破工作。警方經縝密偵查,於7月31日成功鎖定犯罪嫌疑人為劉贅衡(男,51歲,湖南衡陽人),並迅即展開追捕工作,同時懸賞10萬元通緝。在公安部的組織協調下,湖南、廣西公安機關密切配合,協調行動,於8月8日5時45分,在廣西全州一出租屋內將犯罪嫌疑人劉贅衡成功抓獲。
在警方的突審過程中,犯罪嫌疑人劉贅衡對製造長沙「7•30」爆炸案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警方正抓緊審理此案。
看中國轉貼某門戶網站網友跟帖:
我提三個為什麼。一、新聞報導的極端主義者幾乎都是底層平民百姓,且大數平時為憨厚的平民,為什麼?二、人抓到了,緊跟著是結案程序,悲劇事件背後的真實原因又是為什麼?三、從類似事件看,發表評論的同胞們絕大多數又都是給矛同情與吶喊!為什麼?或許這才是值得我們每個公民深思的地方!
是什麼讓這樣一個自食其力的本分人變得如此殘忍.
要求公開動機,法庭庭審現場直播。
這樣的事情!不應該把抓住罪犯當成一種勝利!還是好好反省一下吧!
有些地方對待上訪戶的辦法是監視居住甚至逮捕,老百姓連最後的上訪路都被堵了,可想而知會採取什麼極端手段。
無序的時候不反思,等到有序進行的時候再反思就可能真的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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