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
【看中國記者路揚帆報導】《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報導,中共在2008年奧運舉辦前和舉辦期間,以安保為藉口,在全國大面積的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並稱,據海外收集到的資料,經法輪功人權工作小組整理並提交聯合國的案例達10,194人。
該組織表示,奧運以後,全國性的大抓捕還在繼續大量發生,並對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實施非法判刑和勞教。據不完全統計,2008年1月至2010年2月被判刑案例為1,361人,除去刑期不詳及判緩刑的案例後共有1,305人,其中最高刑期18年,最低刑期1年,平均刑期約為5年1個月。
關於迫害的文件和講話
就此,《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提出中共於奧運後仍持續大量抓捕法輪功學員的有關迫害文件與談話:
2009年2月28日,英文版《南華早報》詳細披露了中央就敏感時間而下達的計畫─「6521行動(工程)」。「6521行動(工程)」的名稱乃取中共建政60年,達賴喇嘛出走50年,六四20年和迫害法輪功10週年之意。為此佐證的是阿波羅網披露的呼倫貝爾市政法委書記2月23日在全市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講話中提及「今年應為‘敏感年’,即從年頭到年尾政法戰線都是一級戰備。」該講話證實了「6521」的提法。同時該講話表示,打壓法輪功是「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來完成。」
此外,南風窗題為《2009年「維穩」新思維》的獨家策劃報導中披露,中共中央成立了以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為組長的維穩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2009年信訪維穩工作分成三個階段:第一階段,1∼3月份,主要是確保全國「兩會」順利召開;第二階段,4∼7月份,主要任務是圍繞迫害法輪功10週年,嚴防法輪功;第三階段,8∼12月份,主要是圍繞中共建政60週年。
迫害法輪功是2009年政法工作重點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指出,在中央直接部署下,2月到3月間,各省市自治區到區縣紛紛召開政法工作會議,部署當地維穩工作。並在有關文件和報導中表明迫害法輪功是2009年政法工作重點。
河南省新鄉市輝縣市政府於2009年4月建立有獎舉報,明示「對提供線索的,每條有價值線索由市委610辦獎勵300元。對現場抓獲書寫、張貼、散發反動宣傳品的,每抓獲一人次獎勵1,000元」,並要求「在‘7.22’前和國慶前,分別組織開展一次集中打擊行動」,要「形成對法輪功組織的強大震懾」等。
奧運前後迫害法輪功案例統計
根據明慧網2008年8月至2010年2月間披露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消息,《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按照法輪功學員實際被判刑被勞教的時間進行了整理。時間跨度為2008年1月至2010年2月。
2008年1月至2010年2月被判刑法輪功學員部分人數統計:此期間被判刑案例為1,361人,除去刑期不詳及判緩刑的案例後共有1,305人,其中最高刑期18年,最低刑期1年,平均刑期約為5年1個月。
2008年1月至2010年2月被勞教法輪功學員人數統計:此期間實際被勞教案例為1,484人,其中有明確勞教日期的447人。
對法輪功辯護律師的迫害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指出,近兩年敢於為法輪功學員做辯護的律師均受到中共各種脅迫與施壓,諸如恐嚇、抄家、沒收律師證、監視居住、甚至進行人身攻擊和非法判刑等等。這些律師有李蘇濱、莫少平、郭國汀、江天勇、張傳利、蘭志學、韓慶芳、韋良玥、李長明、鄭恩寵等。
此外,中共北京當局在2009年以所謂「年度考核」為名,藉此註銷20名律師的律師證或延緩會員登記而不能繼續執業。這20位律師包括北京的律師江天勇、李和平、黎雄兵、李春富、王雅軍、程海、唐吉田、楊慧文、謝燕益、李敦勇、溫海波、劉巍、張立輝、彭劍、李靜林、蘭志學、張凱、劉曉原、黑龍江的律師韋良玥、廣西的律師楊在新。其中至少有17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過辯護。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信條
徹底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