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市200多名擁有農村戶口的公務員,被市紀檢委、市委組織部等部門要求從農村遷出戶口、辦理農轉非、退出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 新華網7月13日報導的這則消息被許多媒體轉載,並受到輿論熱議。
類似的事情在廣東、浙江等經濟發達地方和大城市郊區恐怕並不是新鮮事。這些地方的農村,僅僅一個宅基地價值就可能幾十上百萬,還有征地補償、集體分紅等,擁有農村戶口和農民身份的好處顯而易見。
不管是評論家還是網民,人們幾乎眾口一詞地譴責這些公務員貪得無厭沾農民的便宜。但是農民考上公務員後保留農村戶口和公務員利用職權、關係把戶口遷往農村分 享農民的福利(通常是有相當級別或實權的官員才能做到這一點)是兩回事。後者涉嫌受賄或侵佔,前者卻是極自然的事,連鑽法律空子都談不上。
一個農村青年考上了公務員,他(她)的配偶、孩子還在農村,或者尚未結婚但父母在農村,他(她)的家庭住址實際上可能還在農村,公務員不過工作崗位而已。他 (她)為什麼要把戶口遷走,搞得一家人跟兩家人似的?新近出臺的《義烏市公務員戶口遷移暫行規定》不但有溯及既往之嫌;而且強迫人跟他(她)的家人分開而 另立戶頭,是不近人情的。
橫向比較,一個農民工在企業工作如果比較成功,他同樣可能拿到比較高的工資並享受相應的 社會福利。還有農民企業家在外面發了大財,戶口仍然留在農村的。為什麼考上公務員就必須遷走?這個搞法實際上默認公務員的特權房、灰色收益是合法的。因為 計算合法收益和福利的話,我們無論如何看不出一個小小公務員跟農民企業家、農民出身的企業高管相比強在何處。
部分 農村出身的「蟻族」大學畢業生與農民出身的公務員遇到了同樣的麻煩。他們可能已經厭倦了大城市低質量的生活,但是想回農村去也不可能了。一些人也許後悔當 初不該上大學,一些人也許後悔上大學時不該轉戶口、畢業後不該找工作。對於沿海發達地區和大城市近郊農村出來的大學生來說,是在城市工作加入 「蟻族」大 軍,還是不轉戶口、畢業了就回老家打麻將,確實是一個艱難的選擇。因為地價的暴漲,使得這些地方的身份農民完全可以當「食地階層」過上悠閑的生活。
禁止公務員保留農村戶口和剝奪在外面參加工作的大學畢業生的集體成員資格,表面上看保護了農民利益,但反過來也剝奪了農村青年的機會,使他必須在喪失巨額經 濟利益和上大學、考公務員之間做出艱難的選擇。隨著城市化的推進,被迫做出這種選擇的農村青年越來越多。隨著留守農村的人的減少,留守者的利益不斷增加, 這種選擇將越來越困難,總有一天東部沿海和大城市郊區的農村青年將徹底放棄這種選擇,大學生和公務員都將與他們無緣。過去不許農民考公務員和現在不許公務 員保留農村戶口,竟然有異曲同工之妙用。在農村青年為保住財產利益而放棄奮鬥的同時,國家將損失許多人才,城市化進程也受到阻礙。
而在那些貧窮落後的地方,雖然因為土地房屋不值錢而使得農村青年考公務員、考大學沒有顧慮,但是由於農村集體財產的身份屬性,想舉家進城打工或做點小生意的 人卻無法出售他們在集體財產中的份額和他們在農村的房屋(因為跟集體土地所有權相連),因而湊不夠盤纏或本錢,不得不把老人、孩子留在農村,甚至夫妻兩地 分居,自己過著城鄉兩棲動物的生活。這不但同樣使城市化進程受到阻礙,而且當農民身患重病卻無錢醫治的時候,卻不能轉讓他(她)最值錢的財產,只能坐在家 裡等死,或者乾脆喝農藥,眼睜睜地想像著死後自己在集體財產中的潛在份額被其他集體成員瓜分。
其實,這種身份財產 制度其實也並不能把擁有城鎮戶口的人徹底排斥在農村之外,反而鼓勵造假,徒增混亂。一個公務員或大學畢業從事其他職業的城裡人完全可能通過繼承或遺贈獲得 農村房屋,自然也就獲得了房屋下面宅基地的使用權。老人實際上想把房子留給身邊的孩子,但遺囑上偏偏要把繼承人寫成城裡的孩子(本來就無權申請宅基地)。 由於自己的子孫繼承自己的房屋後會影響他們重新申請宅基地蓋房子(一戶一宅),老人把房子賣給城裡人顯然要合算得多,但是法律為了保護農民利益(其實同時 也限制了農民利益)而不讓賣,結果這種買賣很可能以「遺贈」的名義出現。
如果對農村集體經濟體制進行股份制改革, 將集體福利量化到個人;那麼官員進村分享農民福利的難度就要大得多,想定居城市的人可以有償轉讓他(她)自己的股份,農村青年考大學、考公務員就不再有顧 慮,城市化進程將更加順利,不再有無錢醫治的重症病人一邊喝農藥一邊想像著本應屬於自己的財產被他人瓜分,假遺贈、假繼承也將銷聲匿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