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磨趙作海的警察正在逍遙法外 優哉游哉

作者:秀才江湖 發表:2010-07-15 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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蒼天有眼,趙作海冤案已經沉冤昭雪,但是冤伸了,仇還沒有報,當年對趙作海嚴刑拷打、屈打成招的惡警幾乎都在逍遙法外。7名惡警,1人被押看守所,5人被取保候審,1人在逃,等待他們的會是法律的嚴懲嗎?我不是懷疑,我是完全不抱任何希望。

儘管當地官員早就信誓旦旦,‘絕不護短,絕不姑息遷就’,事實勝於雄辯,到底有沒有護短、有沒有姑息遷就,請看當地檢察院印發的《起訴意見書》,就可以一目瞭然:羅明珠於5月13日刑事拘留,次日就取保候審;王松林5月18日取保候審,5月27日刑事拘留,6月5日又被商丘市檢察院將強制措施變更為取保候審;周明晗、郭守海於5月25日被商丘市公安局逮捕,郭守海於6月8日取保候審,周明晗現押鄭州市鐵路公安處看守所;司崇興於6月11日取保候審;丁中秋被商丘市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另外,司崇興有投案自首情節。

如果官員信誓旦旦的‘絕不護短,絕不姑息遷就’不是p話,就請忘了他們是警察!作為一個公民,殘酷折磨一個無辜百姓,讓他生不如死,使他含冤入獄,該當何罪!?如果一個普通老百姓幹了這種罪惡滔天的壞事,應該判幾年,那麼這幾個惡警就應該判幾年,理應一視同仁,豈能厚此薄彼!看看這些惡棍犯下的罪行吧,簡直不是人幹的:「趙作海分別被拷在連椅上、床腿上或摩托車後輪上,公安辦案人員分班輪流審訊和看守,這種體罰控制情況持續長達33天。羅明珠持槍威嚇趙作海,並指使、縱容李德領、王松林、周明晗、郭守海、司崇興等人採取用木棍打、手槍敲頭、長時間不讓休息和吃飯等方法輪番審訊趙作海。」如此傷天害理、天怒人怨,竟然可以取保候審,此時此刻他們正在家裡享受天倫之樂,可以心安理得地看電視、玩遊戲,和老婆親熱,豈不讓人義憤填膺!狗屁‘絕不護短,絕不姑息遷就’!

根據以往的案例,警察打人,就算打死也不會重判,更別說償命。湖南永州秦三仔被警察刑訊逼供活活打死,3 名施暴者一審全部免予處罰,二審依然鳥事沒有,只不過一個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縱容的案例多得不勝枚舉,鄧建國、徐梗榮等等被刑訊逼供打死的冤魂多如牛毛,沒有打死的更加不計其數,可是你見過幾個殺人償命?幾個無期徒刑?幾個罪有應得?大不了判個三年五載,還指不定能不能服刑期滿。

憑什麼呀?就憑人家是警察?老百姓打人是故意傷害罪,把人打死那是殺人罪,那是要嚴懲不貸的,法律是神聖不可侵犯的。警察則不然,他們打人、打死人有一套量身定做的罪名——刑訊逼供罪、玩忽職守罪,刑訊逼供罪最高量刑也不過幾年,玩忽職守罪則更輕。有此惡法撐腰,想要鏟除刑訊逼供這顆法制社會的毒瘤,想都別想!果然不出所料,刑訊逼供罪、玩忽職守罪果然對號入座:「新聞中可以看到,犯罪嫌疑人羅明珠、王松林、周明晗、郭守海、司崇興涉嫌刑訊逼供犯罪、丁中秋涉嫌玩忽職守犯罪一案,現已偵查終結。」結局已經不言而喻,還有什麼指望!

不用拭目以待,趙作海案的罪犯不會罪有應得,你想想打死都可以逍遙法外,何況只是折磨了33天、造成冤獄 11年。不會有事的,除非廣州6月飛雪、拉薩12月見彩虹!為警察量身定做的罪名一日不滾蛋,我們的義憤填膺就永遠只是義憤填膺,我們的忍無可忍永遠只是忍無可忍,刑訊逼供的罪惡也永遠不會銷聲匿跡。最後,弱不禁風地強烈抗議!強烈抗議趙作海案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他們應該和所有犯罪份子一視同仁!以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栽贓誣陷罪等等嚴懲不貸!警察絕不能成為法律的vip用戶!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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