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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副武裝的軍人僅意外死亡十二人。事後還全被追授為所謂「共和國衛士」。讓我們先來回顧這十二人的死因吧。據後來舉辦的「平暴展覽會」透露,其中六人是一個班的士兵,在乘卡車進城,路經西郊一路口時失控翻覆,油箱起火被活活燒死;有一個軍官在指揮軍車倒退時被另一駛過的軍車壓死;有一個裝甲兵是在北京郊外長辛店坦克工廠安排坦克從火車上卸地時,不慎被翻落的坦克壓死;還有一位年齡最大,約四十多歲,是解放軍畫報社的攝影記者。那晚,他身穿白襯衫和便褲,帶著閃光燈大相機,在天安門附近的六部口照相時被自己人的屠城士兵射殺;最後三名官兵是在西單、阜城門、崇文門被挂屍。他們的死因疑團重重,因為,在事後處決的一批所謂「暴徒和凶犯」之一,一直呼喊冤枉,說自己僅對屍體施過虐,不是殺害他們的凶手。當局一方面聲稱在「廣場上」平民、學生沒死一人;另一方面竟反稱軍方是受害者,死傷過千,混淆視聽。以此騙取北京之外全國人民的同情和支持。
六名軍人死於自己之手
死者中有六名軍人隸屬陸軍第38集團軍,不過,他們不是被憤怒的」暴徒」打死,而是在西長安街翠微路口因為轉彎時車速過快,翻車後油箱爆炸起火,被困在滿車的防暴器材中活活燒死。
吳仁華指出,第38集團軍是六四事件中殺人最多最凶狠的一支部隊,將西長安街殺成了一條血路,他們歷經四個小時,突破數以十萬計學生和市民的重重堵截,挺進到天安門廣場,除上述六名翻車死亡的」共和國衛士」外,沒有任何一人被憤怒的」暴徒」打死。
從上述15名軍人的死亡時間來看,他們都是在6月3日晚上10時許戒嚴部隊開槍鎮壓之後死亡的,」這也充分證明軍隊開槍鎮壓在先、群眾暴力反抗於後的事實」。
隨著第38集團軍部隊的挺進,天安門城樓一帶槍彈橫飛,不少學生和市民中彈傷亡。許多民眾冒著生命危險,自動自發地在槍林彈雨中搶救傷者。一位勇敢的北京市民,獨自用平板車在戒嚴部隊的火網中,至少拉了21趟受傷者。
這裡有必要說一下戰士之死和市民、學生之死的情況。
據戒嚴部隊指揮部提供的材料,在六月三日晚的進軍中,沒有一名解放軍和武警官兵被市民打死。承擔天安門清場主要任務的第三十八集團軍官兵,在六月三日晚沒有死一人,後來被任命為」共和國衛士」榮譽稱號的十名解放軍戰士,其中有六名來自這支部隊,是在一次翻車事故中喪生的。他們是該集團軍炮兵旅第五營營部無線班班長下士王其富,二連四班副班長下士李楝國,戰士下士杜懷慶、一等兵李強、王小兵,三連有線班班長下士徐如軍。死因是六月四日凌晨二時左右,也就是戒嚴部隊開槍打死打傷北京市民、學生以後,他們乘坐的運送軍事裝備的車輛途經翠微路回時,被憤怒的群眾攔截,在減慢車速的情況下,市民們伺機往車上扔石塊、燃燒瓶和火把,汽車左後輪被市民設置的三角釘扎破,在車向右轉彎時翻車,造成油箱爆炸燃燒致死。實際上嚴格地說,這六名戰士之死不能歸於被暴徒殺害致死。據北京市公安局調查瞭解」死亡」人員中,有大學教師、科技人員、機關幹部、工人、個體戶,還有退休職工、中學生甚至於小學生,其中年齡最小的九歲。」 從死亡人員的職業和年齡分布的情況看,他們中的絕大多數是無辜的。試想,九歲的男孩連世事都不懂,豈能充任暴徒?退休的老太太,豈能去燃燒軍車?我們不禁要問:到底誰是真正的殺人元凶,誰是真正的暴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