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間接創造了「屁民」一詞的深圳海關官員之後,「領導」再次發力。這次是在馬鞍山市,該市的「領導」 ——馬鞍山市花山區旅遊局局長汪國慶——開車與一個初中二年級的學生發生刮蹭後,下車打了那男孩一個耳光,據說這個耳光聲震四野,連50米外的人都聽到了 爆響,然後聲稱自己是「領導」引發市民的不滿,馬鞍山市真正的大領導出面都沒有擺平,還是要出動武警與催淚彈才能脫身不說,傳聞由於風向忽然轉變,催淚彈 無功的結果是警車受損。當然,目前的處理還算是讓人有出了一口氣之感,該「領導」不但被大領導當場免職,而且已經被拘留。
古波斯詩人有詩句感慨人生云:來如流水兮逝如風,不知何所來兮何所終。此事件歷經的時間並不長,猛然來之、忽然結束之,如果真的是「不知何所來兮」的話,則將來我們的社會有「不知何所終」的危險,而該事件頗有幾個問題值得提出來自問自答一番,試為讀者諸君剖析之。
首先的問題自然是為什麼一個在很多人眼裡的芝麻綠豆小官會自稱為「領導」?建國後,我們據說消滅了階級,但是保留了等級,領導就是等級制的一種。原本這 並無問題,等級制在行政系統以及其他系統裡都是需要的,這代表一種責權利的制度,總是要有人最後拍板決定某些事的。但等級制最重要的是不能籠罩整個社會, 使得等級制本身成為社會身份唯一的標準,那應該只出現在官場當中。可由於我們社會的特色所決定,這種等級制在很長一段時間成為社會身份的唯一象徵,即使在 這三十年裡出現了另一個衡量系統——金錢——的時候,也依然是非常有效的身份標識。這種狀態之下,哪怕這樣一個小官自居「領導」也是很正常的,村長也是干 部嘛,尤其是有權的時候。
第二個問題是為什麼會造成如此大的影響?道理很簡單,打醬油這件事並不是真的打醬油,而是有感而發。我 們的社會早就開始的某種程度的對立,由於這種等級制度籠罩著社會,特權已經成為老百姓心中真正憎惡的目標,而特權本身是無法約束的,更不要指望掌握特權的 人自我約束,從而也就更加深了這種對立。滿目皆是特權的結果,就是大家在有可能的情況下,做出自己的反應。群體性事件在這兩年有越演越烈的趨勢,這是主要 原因之一。幾乎每個人都曾經被特權所傷害嘛。哪怕你沒有被強拆、被遣送,在路上開車都會被特權車別上一把。
第三個問題是這個及時 處理的「就地免職」與「刑事拘留」到底體現了一種什麼精神?很遺憾,看上去雷厲風行的處理之後,還是那個「領導」二字。這位小領導當然不適合在這個崗位上 繼續領導下去,但什麼事情都要有個章法,大領導這麼處理小領導,自然依然是人治的一種。雖然原因是為了及時平息事態,但這種人治恰恰是導致這種事發生的原 因。我們知道,現在維穩是首先的要務,只是如此維穩只能是強制的穩定,不會帶來任何實質性的改變。一個耳光無論怎樣都夠不上刑拘的資格這種事都不說了,我 們要想一想,既然一言可摘烏紗帽,一言再還給烏紗帽也就沒什麼奇怪的了。
一個小小的衝突,最終要動用武警與催淚彈來解決問題,而 催淚彈所依賴的風向一轉,其效果就成為了負效果,而且這種處理方式應該說成本相當的高,這也是此事所能帶來的最深刻的警惕。道理很簡單,從這一個耳光與一 個人叫囂的話語就會遭致如此的民意表達來看,不可把很多事情都視為偶發事件了。民怨所積,已經是處於一種有個裂口就會釋放的程度,而權力的囂張到目前為止 尚未有自我約束的任何跡象,尤其是在基層政府,由於每天都接觸大量民眾,更容易引發這種事件。
所以,著名學者於建嶸先生所言的 「動態維穩」是當務之急,而動態維穩的要點在於約束權力的使用,這並非是解決一時一地的問題,是要從根本的權力架構上動手才行。但很遺憾的是,正如很多新 聞所揭示的,「官二代」憑藉著某些優勢已經開始進入官場,這個階層都開始了某種自我封閉,如果是個了局,還真是很難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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