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是一句人人皆知的成語,出自春秋末老聃所著《老子》六十一章。一直沿用至今,用來比喻大的事情要從第一步做起,事情的成功都是由小到大逐漸積累的。人要走路,必須要穿鞋。鞋是人們為了保護腳部免受帶棱帶刺的硬物傷害、便於行走和禦寒防凍而穿用的兼有裝飾功能、衛生功能的足裝,這是不言而喻的。鞋子雖然只佔人們服飾的很小部分,而且處於不受人注目的「最下層」,但其作用非同小可。由此可見,鞋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是何等的重要!
鞋起源於何時?又是由誰發明的呢?現在無從考證,但歷史表明,我國不僅是服裝文明古國,也是製造鞋的文明古國。大約在五千年前的舊石器時代,原始人在用骨針縫製獸皮衣服時,也縫製獸皮鞋子,用以護腳,追尋措物。鞋,是履、靴、鞋、屐的統稱,古時稱鞜(音榻)、靸(音灑)或履,也有稱為履(屨)、屩、屐、鞮(音低)。
履、屨為同一物,只是穿著時代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稱謂,漢前稱屨,多為由麻、葛等製成的單底鞋,如春秋時代編撰的《詩•魏風•葛屨》載:「糾糾葛屨」。後漢稱履,它是由麻、絲製成的鞋。屩系草鞋。據東漢劉熙所撰《釋名•釋衣服》記載:「屩,草履也……出行著之,屩屩輕便,因以為名也。」屐也是鞋子的一種,通常指木底,或有齒,或無齒;也有草制或帛制的。《釋名•釋衣服》載:「帛屐,以帛作之,如屩之。不曰帛屩者,屩不可踐泥也,屐可以踐泥也。此亦可以步泥而滾之,故謂之屐也。」另據《宋書•謝靈運傳》載:「靈運常著木屐,上山則去前齒,下山則去後齒。」
古代的「鞮」是指用獸皮做的鞋,高筒稱靴。「靴」是指高到踝骨以上的長筒靴,它是隨胡服的傳入才逐漸普及的,在漢代後才大量出現,到了唐朝才普及。《晉書•劉兆傳》:「嘗有人著靴騎驢,至兆門外。」靴的特點是保溫性強,在泥土、沼澤中行走,便於騎馬等。「鞜」也是指用獸皮做的鞋。據《漢書•揚雄傳下》載:「躬服節儉,綈衣不敝,革鞜不穿。」「靸」則是指拖鞋。《急就篇》卷二載:「靸革是卬角褐襪巾。」顏師古註:「靸謂韋履,頭深而兌,平底者也。今俗呼謂之跣之。」亦名靸鞋。三代皆以皮為之,始皇二年改用蒲制,從晉到唐多甩草制,梁武帝時曾用絲製。
據陶宗儀所撰《輟耕錄》卷十八「靸鞋」載:「西浙之人,以草為履而無跟,名曰靸鞋。」此時已提出拖鞋也是鞋的一種。據考證,早在四千年前的夏朝,人們已開始穿草鞋。在三千年前的《周易》中已有「履」字記載,並明確履就是鞋。東晉時,著名詩人謝靈運發明瞭「謝公屐」,屐底有齒,上山時用前齒,下山時用後齒,是理想的登山鞋。為此,唐朝大詩人李白在《夢遊天姥吟留別》中寫下了「腳著謝公屐,身登青雲梯。半壁見海日,空中聞天雞。」的著名詩句,生動地描繪了詩人登臨高聳人云的天姥山,盡情享受「神仙世界」綺麗的樂趣。
至於屐,一般採用木製。相傳在春秋戰國時期,晉文公流亡國外19年,即君位後封賞隨從。其中有一個名叫介子推的臣子,他不願接受晉文公的封賞,於是隱居深山,敦請不仕。晉文公一怒之下,以焚山相脅,而介子推抱樹焚死。事後,晉文公甚為哀惜,便以此樹製成木屐以作紀念,於是木屐在民間廣為流傳。據考證,古代百姓穿木屐,一是為了涼爽,行走硬朗;二是為了防濕,尤其是潮濕陰雨的南方,常把木屐作為雨鞋穿用。在明末清初,仕女和小孩多穿紅色木屐,而男子則穿黑色木屐,成為日常生活中的便鞋。即使是姑娘出嫁,也要漆畫彩屐作為妝奩。
在古代,鞋、靴、屐是分得很清楚的,特別是什麼場合穿靴,什麼場合穿鞋或屐,都有嚴格的規定。在我國歷史上,有關鞋的傳說很多,如「鄭人買履」(《韓非子•外儲說左上》:「鄭人有且置履者,先自度其足而至其坐,至三市而忘操之,已得履,乃日:‘吾忘持度。’反歸取之,及返,市罷,遂不得履。人曰:‘何不試之以足?’曰:‘寧信度,無自信也。」)、「削足適履」(《准南子•說林訓》:「夫所以養而害所養,譬擾削足而適履,殺頭而便冠。」),「寇准背靴」以及「穿小鞋」等等,都是家喻戶曉的典故和傳說。這些富有哲理的典故和傳說給人們帶來許多啟迪和警示。由此可見,鞋不僅是人類征途上的助跑物,而且也是人類智慧的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