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公安系統濫施酷刑、刑訊逼供的事例頻頻曝光,引起舉世關注。
一、趙作海錯案中的刑訊逼供酷刑:
近期的「河南趙作海錯案」中被以殺人犯無辜判刑的趙作海,出獄後爆出警察刑訊逼供黑幕:趙稱審訊一個多月「打得受不了就認了」,趙作海被釋放前幾天還不敢說冤情。
挨打到「生不如死」
趙作海介紹,他於1999年5月9日被刑拘,在柘城縣老王集鄉派出所羈押兩天後,被押解至柘城縣公安局關押一個月餘,在此期間,遭到刑訊逼供。
「從抓走我那一天,就開始打。」趙作海說,辦案民警用槍管擊他的頭部,在他後腦杓左側,留有一處至少2厘米長的凹痕。
趙作海說,辦案民警用一尺長的小木棒,在他頭上敲。到半夜,辦案民警給他喝水,水裡面放了特製的催眠藥劑,喝完一小會兒,趙作海就睡過去了,渾身不能動,但頭腦還有一點意識,然後辦案民警把鞭炮放到趙作海頭頂點燃。「當時頭昏腦漲,能聽見炮仗在頭上爆炸。他們一個一個點。」
一個多月的審訊期間,趙作海稱都沒有睡過覺,「想睡覺的時候,他們就拳打腳踢,不讓睡覺。我現在腦袋經常嗡嗡叫,沒精神,睡覺也不行,都是他們打的。」趙作海說。
趙作海回憶,挨打最厲害的一次,是在柘城縣公安局的刑警隊,他被銬在凳子上,站也站不起來,蹲也蹲不下去,辦案人員對他拳打腳踢。「當時生不如死。」趙作海說。
打過趙作海的辦案民警,主要有四五個人。但是,他們的名字、模樣,趙作海都忘記了。
被逼迫自認其罪
趙作海說,一個30歲左右的辦案民警曾這樣威脅他,「要是不招,我拉你出去,叫你站在車門上,一腳把你跺下去,給你一槍,我就說你逃跑了。」
「當時求他們也不行,最後我說‘你們咋說我咋說,你們說啥就是啥’」,趙作海說,「打得我受不了了,我就認了,這些供詞都是假的。他們怎麼說,我就重複說一遍,如果說得不對,就開始打。」
趙作海說,在檢察院審理起訴和庭審階段,他一直自認其罪,不敢說出警方刑訊逼供的事情,因為害怕被報復,再挨打。
下面刊登在新華網的文章:「打得生不如死就招了!11年冤獄:趙作海慘遭刑訊逼供細節曝光」:
記者:他們有沒有對你刑訊逼供?怎麼刑訊逼供的?
趙作海:在公安局關了30天,幾乎天天被打,就是讓按照他們引導的說,否則就是一陣劈頭蓋臉的打。稍微不按照他們的提示說,就用擀麵杖打,或者拳打腳踢。可我確實沒有殺人,也不知道無名屍的事情。可我真被打怕了,所以就按照他們的提示說,最後確定我殺了人,還把屍體丟下了一口井裡。
有一次,他們要殺人證據,辦案的民警就讓我喝藥水,被灌進藥水後,我昏迷了。他們為讓我清醒過來,就在我頭上放鞭炮,想炸醒我。
新京報:疼嗎?
趙作海:直接放頭上咋不疼呢。炸一下炸一下的,讓你沒法睡覺。他們還用開水兌上啥藥給我喝,一喝就不知道了。用腳跺我,我動不了,連站都站不起來。
新京報:能睡覺嗎?
趙作海:銬在板凳上,那三十多天都不讓你睡覺。
新京報:受得了嗎?
趙作海:受不了咋辦啊?他叫你死,你就該死。當時刑警隊一個人跟我說,你不招,開個小車拉你出去,站在車門我一腳把你跺下去,然後給你一槍,我就說你逃跑了。當時打的我真是,活著不如死,叫我咋說我咋說。
真是擱不住(受不了)打得狠。我就跟你們說,這麼打你們,你們也要承認。你說秦香蓮可是個好人,那她為啥招供,還不是打得狠。一天兩天,三天,五天,擱不住時間長。再硬也招不住。
我後來說,不要打了,你讓我說啥我說啥。
二、部督大案中的殘忍逼供:
無獨有偶,東方早報記者:王全寶在「警察!警察!警察!警察!河南的警察上演「躲貓貓」!!!」一文中報導,25名被告中有9人當庭控訴曾遭刑訊逼供,揭露大陸公安部督辦的「12•10」專案組在河南洛陽展開調查行動刑訊逼供的手段:
今年8月11日至14日,河南省商丘市梁園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洛陽市王躍峰、王志強、於龍、李玉坤等25名被告人及洛陽潤峰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洛陽潤峰房屋開發有限公司兩被告單位涉黑案。但是,25名刑事被告人中有9人當庭控訴稱,自己在偵查階段遭到辦案人員刑訊逼供。
在看守所,被告王躍峰向律師如此描述:「2008年6月9日,我被帶到一個賓館,很偏僻,幾個人把我的頭戴上頭套,然後把我的手從後面捆上,再吊到房子上,腳離地,每一次大約25分鐘,並用警棍電我的頭部、嘴、耳朵,還用芥未往我的鼻孔裡灌。」
多名被告稱遭刑訊逼供
8月11日上午8時30分,梁園區人民法院庭審開始後,25名被告人相繼被帶上法庭,公訴機關宣讀起訴意見書。
但接下來,在法庭調查中,多名被告當庭指控公安機關辦案人員有刑訊逼供的行為,細節描述令旁聽人員吃驚。
第一個接受法庭調查的被告人王躍峰控訴稱,偵查期間,辦案人員多次用電警棍擊打其全身敏感部位,並將其反吊,長達六天不讓睡覺,用芥未油強行灌入其口鼻中,並戴上摩托車頭盔。
庭下一片嘩然,但是,王躍峰對更多細節的描述被審判長制止。
而被告李玉坤則當庭稱,在公安機關偵查期間,他曾被帶到鄭州的一個小院內,一吊就是六天,被脫光衣服用電警棍擊打,長時間擊打敏感部位。
第七被告於龍被訊問對公訴機關控訴和公安機關的供述是否屬實時,於龍當庭回答:不屬實。於龍稱,詢問筆錄都是公安機關辦案人事先寫好的,只叫其簽字,否則就要被「外提」。於龍稱,自己被公安機關羈押在新鄉看守所後,多次把他「外提」到鄭州一小院內。辦案人員將其雙手捆綁,並吊起,戴上摩托車頭盔,用棍棒擊打其頭部,然後往鼻子裡強行灌入茶未油。辦案人員還脫光其身上的衣服,長時間擊打敏感部位。雙腳由於被多根電警棍擊打時間過長,導致腳面嚴重擊焦致殘。
公訴人員問:「為什麼在看守所時,你說是被開水燙傷?」於龍稱,辦案人員威脅他說,如果你敢講實話,接著給你「外提」。於龍說,他恐懼「外提」,因為這意味著自己又將遭刑訊逼供。
三、兩起逼供案中的手段
灌辣椒水吊銬逼供成都一派出所副所長獲罪
新都某派出所副所長帶頭以吊銬、灌辣椒水等方式迫使嫌疑人交代犯罪事實,參加者包括9名民警及2名非警務人員。昨日記者獲悉,這名副所長日前已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檢察院決定採取「以事立案」方式進行迂迴偵查。通過一星期取證,這起侵犯人權案告破。經查,去年6月17日,該派出所在審查余某等3人涉嫌詐騙一案中,分別採取吊銬、用膠警棍毆打小腿、灌辣椒水方式,迫使余等人交代了涉嫌共同詐騙4萬元的犯罪事實。
河北唐山民警刑訊逼供獲罪曾灌辣椒水抹芥末油
本報石家莊5月26日電(劉樹鵬記者許海濤)今天,備受關注的河北唐山「7.12」民警刑訊逼供案一審公開宣判,原唐山市公安局南堡開發區分局局長王建軍、副局長楊策被判犯刑訊逼供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
2002年7月21日上午,南堡分局辦案人員經唐山市刑警支隊一大隊大隊長聶曉東同意,將李久明提至該大隊三樓辦公室訊問。因李久明堅稱「7.12」案與自己無關,聶曉東示意使用本隊的磁性手搖電話機對李久明進行電擊。南堡分局局長王建軍、副局長楊策組織盧衛東、黃國鵬、張連海、宋金全等人,讓李久明背銬坐地,將4把木椅分別坐上人背靠李久明,將其擠在中間,將手搖電話機導線拴在李久明的腳趾和手指上,輪流搖動電話機進行電擊逼取口供。李久明痛得大聲喊叫,張連海就用拖布堵住他的嘴。7月21日夜間,李久明受刑不過,承認「7.12」案系其所為。因所敘述情節與現場出入較大,李久明又多次被電擊。在審訊期間,有的民警還給李久明戴過噪音耳麥。
2002年8月26日晚,王建軍、楊策等人將李久明提到玉田縣刑警大隊一樓審訊室,繼續訊問「7.12」案的情況。在實習民警劉某、畢某(均另案處理)配合下,王建軍、楊策強行給李久明灌辣椒水、方便麵調料、抹芥末油,並一次連續灌李久明10多瓶礦泉水,打其耳光。直至9月3日,將李久明送回玉田縣看守所。
四、法輪功學員遭受的殘忍迫害手段: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與江氏集團針對上億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開始了殘酷鎮壓迫害。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在江的指令和授意下,專事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組織執行「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其結果是,中國各地酷刑氾濫,虐死不負刑責,花招百出。單單聽聞這些「百種酷刑」的名稱就使人不寒而慄,現實比以下圖示更加殘酷。
法輪大法訊息中心的資料顯示,至少三千二百九十六名能核實的法輪功學員死於勞教所和監獄的迫害,他們都經受了種種酷刑。
據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五日報導:「西安市洗腦班劫持毆打七十五歲老人」: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八日,西安市新城區胡家廟七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祁桂芹在她所居住的院內講真相時,被胡家廟派出所、街道辦來了多人將祁桂芹綁架到了西安市洗腦班,剛進洗腦班的大門祁桂芹就被那裡的打手拳打腳踢,抽嘴巴子,七十五歲老人被打後嘴角出血,頭暈眼花,四肢無力,全身打冷戰。惡人們害怕了叫來醫生檢查,結果血壓120—230。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七日明慧網報導:「河北女子勞教所對馮曉梅的非人折磨」:
據報導,馮曉梅2009年5月被關到河北省女子勞教所後,由直屬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的惡警喬小霞專管。在勞教所一大隊大隊長惡警劉子維,唆使普教(被勞教的非法輪功人員)每天晚上折磨馮曉梅,不准睡覺,酷刑摧殘,整夜罰站。朱麗英、劉宗真、齊小露等四個普教打手,把馮的雙腿強行盤起來捆綁數小時,在馮痛得難以呼吸之際,四人用力踩碾馮的雙腿,馮的慘叫聲震動樓宇,門外值班警察不但不管,反而嫌吵。此後馮的雙腿腫的不能行走,劉子維仍不准休息,剝奪睡眠、不准洗澡、整夜罰站。持續的摧殘下,馮長期便血,初診疑為腸癌。
勞教所獄醫馬某,長期拖延不給詳細檢查,刻意向本人和家屬隱瞞病情。馮曉梅的身體已經非常虛弱,劉子維還繼續強迫她做苦役,逼她每天做500個檔案袋,否則全組勞教人員一起罰站。
據知情者透露:馮曉梅2009年5月被非法抓捕之初,曾被秘密關押在石家莊市省會法制教育洗腦班十幾天。其間洗腦班的頭子袁書謙向馮曉梅說:「知道為什麼抓你嗎?就是因為你請律師的事!」
原來,2007年4月27日,六位正義律師出庭為法輪功學員王博做的無罪辯護,揭穿了中共靠歪曲自己的法律來鎮壓法輪功的事實。中共懷疑這六位律師是馮曉梅請來的。為人請律師,竟成了「罪證」,成了把人往死裡摧殘的理由!
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五日大陸綜合消息:「寶雞法輪功學員袁靜遭酷刑折磨」:
寶雞大法弟子袁靜於2010年3月12日晚發真相資料時被惡人構陷後,隨即渭濱石壩河派出所來人將她帶回所裡,雙手雙腳被鐵鐐銬上坐了一整夜鐵椅子,13日袁靜被送到凌雲賓館繼續是雙手雙腳被鐵鐐銬上坐鐵椅子,不許睡覺,幾天後手腳都已腫脹,但惡警毫無人性繼續迫害。目前袁靜被關押在渭濱看守所。
當時直接參與實施酷刑迫害的有渭濱區公安一科:李建勝、劉虎堂、康波、渭濱區610主任:夏君明,警察:徐躍進、問寶惠。
另據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五日報導,吉林省長春市四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王莉莉因為修煉「真、善、忍」,遭到長春警察十年迫害。因為不放棄信仰,王莉莉多次被非法關押在秘密刑訊室,屢遭酷刑折磨。警察毒打、用電棍電王莉莉、採用慘絕人寰的「大背銬」、「抻刑」等折磨她。王莉莉被迫害的肋骨骨折、腎出血、腰椎間盤突出等,幾近癱瘓,警察仍不放過她。
以王莉莉遭受的毒打、用電棍電、「大背銬」、「抻刑」等折磨而言,任何一項酷刑都使一般人面臨極大的肉體痛苦,而這不是單一個案,是千千萬萬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的縮影。
毒打:
警察、牢頭直接毆打法輪功學員,也唆使犯人毒打法輪功學員。有的學員耳朵被打聾,眼珠被打爆,牙齒被打斷、打掉。頭骨、脊椎、胸骨、鎖骨、腰椎、手臂、腿骨被打斷和截肢的。還有用勁狠捏男學員的睪丸,狠踢女學員陰部。學員不屈服就接著再用刑,被打得皮開肉綻、面目皆非、血淋淋的嚴重變形,慘叫聲撕心裂肺。
電棍:
警察用電棍電法輪功學員的敏感部位,口腔、頭頂、前胸、陰部、女學員乳房、男學員陰莖、臀部、大腿、腳底,有的到處亂電,用多根電棍電,直至有燒焦燒糊,糊味到處能聞到,傷處紫黑。有時頭頂與肛門同時過電。
電刑
警察經常使用幾根直至十幾根電棍同時施暴,電擊時間長。一般的電棍幾萬伏。連續放電時,發出藍光,伴隨著刺耳的啪啪聲。電在人身上就像火燒一樣,又像被蛇咬。每放電一下,就像被蛇咬一口一樣痛。被電過的皮膚會變紅、破損、被燒焦、流膿等。更高功率和電壓的電棍更加凶猛,電在頭上就如同用錘子砸頭一樣。為避免被電擊者反抗,通常先要把他捆綁起來,或者銬起來。
大背銬:
此酷刑極殘忍,類似「蘇秦背劍」,即一隻手從肩上拉向後背,另一隻手從腋下向上拉向後背銬一起,警察還不時拉起手銬讓法輪功學員快速轉轉動,並猛力上提手銬痛到學員休克為止。如果再將上背銬的學員吊起來,就是「吊背銬」,長時間吊銬後會導致雙臂殘廢。
吊背銬
抻刑:
最為人所知的「抻刑」就是「五馬分屍」,把人的四肢向四個不同方向拉開,越拉越緊進行毒打。整個人痛得像被撕開一樣。二零零二年十二月,法輪功學員劉曉蓮在赤壁市第一看守所遭到以所長鄧定生為首的十九個警察和犯人同時毒打,老人的身體被五個人同時向五個方向用力猛拉,導致小便處撕開了,全身骨骼脫節,其他人還輪班用五十斤重的鐵鏈腳鐐打她懸空的身體。這起令人髮指的殘酷迫害,引起了國際社會的關注,二零零四年二月四日,聯合國酷刑問題特派專員為劉曉蓮發出緊急呼籲。
中共公安系統警察針對法輪功學員使用的暴力迫害,包括電棍、手銬、腳鐐、背銬;地牢、水牢、大糞池、死人床、坐板、蹲小號、坐鐵椅子、坐老虎凳、超長時間軍蹲;上繩、鐵釘釘指甲縫、鐵鉗子擰肉、用鉗子拔指甲、用針扎十指、鼻子點濃酸;從鼻腔灌食、灌辣椒水、灌濃鹽水、灌大糞水;冬天澆涼水、脫衣服在外面凍,炎夏在太陽下曝晒;不讓大小便;性虐待、把婦女關入男牢、強姦、強迫懷孕婦女流產;關入精神病院、注射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電針等上百種酷刑,甚至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販售牟利並焚屍滅跡。
明慧網「酷刑寫真集」曝光百種以上滅絕人性的酷刑被廣泛用於法輪功學員身上,尤其是不放棄對真善忍信仰的修煉者。年近古稀的老人,花樣的少女,正在哺乳的年輕母親或孕婦都不能倖免。在中共公安治下的看守所、勞教所、監獄等地方,對無辜被抓的法輪功學員的濫施酷刑,更是肆無忌憚。更多圖片請見明慧圖片網專欄:迫害致死,酷刑種種,酷刑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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