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老中,大凡有了一些積蓄以後,都會琢磨著買房子置地產,自古以來就是如此。縱然是移居到了國外的天涯海角,也還改不了這一稟性,始終保持著這一根深蒂固的傳統觀念。
不管是實現了居者有其屋、有了屬於自己的物業,住起來心安理得;還是作為一種投資保值的方式、一舉兩得,買下房產均是洋插隊的移民們卯勁打拼的夢想之一。有那財大業豐的,一擲千金立馬拿下,連申請貸款的心思都不用動半點,一步到位挺進體面的居所;那小家碧玉的,湊上個首付,得手以後大興土木,間隔開房內的地下室、廳堂,分別對外出賃,靠著收取租金來供按揭、養房子。都過上了少東家的日子,皆算是海外有房一族了,提起來臉面上無不放光。至於棲身其內的箇中滋味究竟如何,是福主抑或苦主,則是另當別論的事。
不似在大陸的城鎮,置產買下房產者只能稱作屋主,因為基礎下的地土仍然是屬於國有財產;在加拿大,凡擁有相對獨立的物業者,自然連宅屋所座落的那塊地皮也一併據為己有了,房主即是地主,天經地義。不過此地主非彼地主,絲毫不含有中國特色的這一稱呼的那種貶義。
久聞慣了政治術語「地主、富農」的人,出國多年後漸漸淡忘了它曾經的無邊法力,一次偶然的場合重聞這一名詞,我還覺得怪刺耳的。那是若干年前我喬遷時,特來「燒炕」致賀的朋友們中有一位開玩笑道:你現在升格成為小地主嘍。這驀地刺醒了俺,心裏咯嶎了一下,須臾又緩過勁來,意會點頭,連連稱是。曾被意識形態的捉弄搞得長期神經兮兮、杯弓蛇影的我,一時間由此勾起了深深辛酸的往事回憶。
原來地主這一稱謂,叫我們家背了許多年的黑鍋重負。蓋因俺爺爺奶奶的「成份」不好,所以連帶著他們的子孫都在歷次政治運動中遭殃、耽誤了前程。地主階級的後代--這痛苦卻無痕的「黥面」標籤,長期以來始終弄得我們在社會上抬不起頭來,啥好事自然都輪不著俺家。一直到了八十年代中期,這可怕的陰霾才隨著平反、糾偏而散開來。
時光荏苒,一晃又二十多年過去了。我現在輾轉到海外,定居下來,並且擁有了屬己的房子;加上自負盈虧的自由職業,若是趕在五十年代初的新中國,極有可能像祖父母那樣地被劃成「壞分子」了。幸好時過、境遷,換了人間,毋庸再鬧心「出身」之類的滑稽問題了。
在搬進私宅以後不久,我就迫不及待地邀請了爸爸媽媽來多倫多探親旅遊。年逾古稀的二老到達之後,見了這麼寬綽明亮的住房條件,感觸萬千。老少兩代對比回憶往昔那些清苦的滄桑歲月:童年我藏身在窨室,結婚後蝸居在斗室,添丁後棲息於陋室……,如今卻在北美置身於溫室(溫暖明亮之室) ,與祖輩上一樣,不是靠著剝削人而當上了這「地主」的,實在是始料不及。
其實俺一不留神所當的不過是個小地主,半獨立的小屋座落在市裡一條普通的巷道上,根本不在啥子名校或豪宅區,談不上半點大宅門的氣象,比肩的皆是差不多格調的尋常民舍,鄰居也都是膚色、人種混雜,像是個小聯合國。只不過屬於成熟社區,大樹參天,林蔭遮路,鬧中取靜。
或許是入芝蘭之室,久而不聞其香吧,俺這在此地司空見慣的經典北美房屋,在遠道而來的爸媽眼中,伴著街景與環境卻讓他們感覺跟故鄉青島的著名療養區--八大關差不多,後者則是德、日、美國等殖民者經營拓建了幾十年的領事館、別墅、高級住宅地,如今已經被評為中國最美麗的五大城區之一。藉著嚴慈的這金口吉言,我方才意識到,自己現在竟然住上了兒時逛游八大關所憧憬、做夢都不敢想像的房子和地角,真是該極大地知足、感恩了。
瞅著兒子出國自己落實了知識份子的待遇政策,父母心裏樂開了花。原先老是嘀咕著我們在外十分艱難,如今眼見為實、放下心來。閑著沒事的時候,他們用捲尺認真地丈量著這小宅第,精算著整個室內和院落的實際面積。說真的,誰當時購屋的時候也沒有實地測量過,就是看看幾臥室、幾廁衛,間架結構喜不喜歡而已,反正建築圖紙和房契上都應該有這些數字資料的(當然是以「英尺」作為度量單位的,讓中國人換算起來不是那麼的有准數)。不承想來團聚觀光的二老現在為小的做了勘察一事,而且是用華人習慣的「米」為單位、給我們寫下來留作記錄,叫我們更熟悉它的佔地範疇,帶來另一番樂趣。瞧著老人家像頑童那般認真興奮的樣子,和那種發自心底的喜悅,我隱隱一絲感動,略慰自己沒有給他們丟臉掉份。
聊天中聽我們說的高房價與供貸壓力時,老人家竟不甚以為然,反倒覺得多倫多的房子買賣價格太過便宜,弄得我倆一下子怔住了,啞口無話。俺是在跟加拿大其它地區、或本市中心與周遭郊區作比較而言,認為貴得厲害;他們則是以國內的樓價作為參照系的,故不可同日而語。
當然,若從他們的坐標原點出發,想想大陸現今的房價也實在是太離譜了,相對於一個普通人的工資來說,那不啻為天價。憑什麼呢?廉價的勞動力、不大面積的高樓公寓,咋就這麼昂貴呢?著實令人難以理解明白。既然具體的國情不同,就難有可比性了,於是我們也就一時語塞了。
我仍還記得以前剛來加拿大時,聽說香港和臺灣的移民抵埠伊始,一見樓市如此這般的便宜,在原住地賣掉高樓裡的一個小小單元,就足夠錢購得這兒的一處闊地寬宅獨立屋了,所以驚呼「好便宜呦」,紛紛出手購屋置業,毫不含糊。
當時大陸來的早期淘金者,全是技術移民,囊中有些羞澀,好不羨慕港臺一族的富裕華人。今兒個,也終於聽到來自國內的人發出這熟悉的感嘆了,而且也常常聞及現今出來的大陸人,不乏商業或者投資移民類的,一登陸即刻購置豪宅,大事裝修,真是風水輪流轉哇。它從另一個側面反映出了祖國近年來的變化與發展。
買房置地,也是中國人認定的事業成功的標誌之一。其實倒不妨對此見解稍加些許保留,這不是我「站著說話不腰疼」,俺雖然已經買了房,那只不過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結果,僅僅是隨了大流罷了,並非是為了面子上的好看而「瘦驢拉硬屎」、牽強超前而為之的。在我心底的深處仍舊覺得:人其實不必高堂廣廈,雖茅檐竹舍,若能飽暖無缺,合家平安,便也是極大的成功與成就了。如果精神與物質兼而有之,自是錦上添花,樂見其成。
嘗聽人說到:買的房子住起來跟租的相比,在感覺上就是不一樣;買了房子,才算是真正地有了家,等等,俺似乎亦不恁地認同。何必將「家」的概念構筑在「房屋」之上呢?家是由血緣關係這條紐帶連繫起來的一干人所組成,而非一處建築實物;家(home)並不等於房子(house),從英文上顯而易見這兩者的定義不同。
誠然,換屋之初,感覺起來居住的空間上較前大了許多,還是上下三層的,少兒小女歡喜雀躍,躥上跳下,很是新鮮興奮。但是不久,便會被隨之而來的維修、打理,睦鄰、掃落葉、鏟雪等等煩惱取代了。這就是有得必有失,故買房有買的長處,租屋有租的好處,很難說孰優孰劣。只是有一點是共同的,那便是到頭來這房這地都一樣不屬於其居者的,在撒手人寰時均帶不走。
可見,房齋不過是人生旅途的驛所而已,管它是租還是買的呢,有處地方遮風避雨能藏身就行,什麼皆是臨時的唄。正像古詩所云,千年地土八百主,房是主人人是客。若是不信的話,不妨查閱一下房屋的買賣交易記錄,便會曉得自己已經是貴府的第多少任顧主了。
即便是新居、您是開山鼻祖,將來它還是免不了被轉賣的命運,更換別的主人,好似所欏門說的那樣:一代過去,一代又來,地卻永遠長存。從古代有巢氏住在樹上,或者山頂洞人的穴居,到後代的茅棚瓦舍,當今的高樓大廈,道理其實都是一樣未變。
思維奔逸、想的再深入一層,不免心生傷感:人類其實原始於土地,華夏的神話傳說人是女媧用泥巴捏造的;外國《聖經》記載是上帝用塵土作俑、吹了口元氣變活了。怪不得機體所有的元素都跟土壤裡的成分一樣呢。生命形成後所住的頭一個居所,是小小的子宮。一朝分娩、呱呱墜地後才開始與父母共屋檐,自己有了小小天地。及至長大成人、婚嫁添丁,便另擇新居,一般都是「大大益善」了。
而到了垂暮之年,宅第多半又騰給了兒孫,自己搬進小公寓單元或者老人屋,重新偏安一隅。末了一命嗚呼,置身於棺槨、骨灰盒,住得就更狹窄了。再往後腐爛如泥,或被撒進山水之間,重回地裡,又恢復到生前的混沌狀態,剛好應了那句話: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惟有廣袤的大地才是機體的最終歸宿,當然靈魂的去向則有天壤之別。
明悉了此理,瞧著身外之物,房子大點小點,好點孬點,裝潢的漂亮點或者簡約點,都不打緊,視各人的財力、嗜好而定,重要的是地主、屋內所蘊的人情、過活,是不是融融和諧,這就是為啥《十誡》把「不可貪戀別人的房屋」列作一條。上心、努力經營的是home,而不是house,有一個名副其實的家。
在上個世紀後葉,在崇尚金錢、物慾橫流的美利堅,悄悄地興起了一股新生活運動涓涓清流,倡導的口號為「簡單生活就是享受」:「大」不見得就好,「多」也不見得就是富有;唯有簡單自在,才是人生真正的享受!現代人方能從激烈爭競的社會、無限攀比的習俗捆綁中解放出來,自在超脫地在世瀟灑走一回。
於這層意思上,無論是當地主、還是作佃戶,擁有了或者尚未擁有私家地產的人們,您願作僦客一把交上賃費啥也不用操心亦好,作樓主房奴收租還貸繳地稅亦罷,都應以平常心泰然面對,安之若素,順其自然,犯不上為火熱或者泡沫的房市時時嘔氣撓心。
要知道面子是給他人看的,裡子是為自己用的,就揚長避短,盡上自個的人事努力,然後聽候命運的安排。上天按著時辰給你啥就是啥,這便是你的份;屬於你的,咋也跑不掉;不屬於你的,再強掙也掙不來。移民只要心態調整過來,參透這紅塵俗事,就能很快、較好地適應異域的生存,不怨天尤人,欲速而不達、節外生出許多枝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