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知情人透露,在大陸貪官外逃過程中,已形成一個巨大的隱形利益鏈。有些國際服務機構,就專門透過為貪官子女留學和配偶定居提供服務,為官員轉移財產,從中獲利。
中國對於究竟有多少外逃貪官,迄今仍沒有統一的說法。據瞭望新聞週刊報導,幾年前,有媒體稱,據商務部統計,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外逃貪官數量約4000人,攜走資金約500億美元,人均捲走近1億人民幣。
上述數據,一直被媒體廣為引用,但2010年4月25日,商務部新聞辦有關負責人卻表示,商務部從未正式做過這類調查,也未發布過此類報告。報導說,公安部、審計署06年5月首次就打擊經濟犯罪工作聯合召開的新聞發布會稱,中國外逃的經濟犯罪嫌疑人有800人左右,近年來陸續緝捕320人,直接涉案金額近 700億元人民幣。
而從2010年4月28日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為瞭望提供的研究資料來看,數據與商務部所否認的數據更為接近。
中國當局4月間審議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和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兩項暫行規定,顯示問題的嚴重性。
多位專家表示,近年來,部分腐敗官員與移居海外的配偶和子女裡應外合,將貪污受賄的大量資產暗中轉移國外,一旦勢頭不對就抽身外逃。
目前,大陸民眾把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國(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國國籍或取得國 (境)外永久居留權的官員,稱之為「裸官」。在以往外逃貪官中,「裸官」就佔據相當大的比例。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尹韻公分析,貪官之所以能在斂財後卷款外逃,直接原因是監管部門並未掌握其家庭財產及家庭成員情況。此外,中國在司法引渡方面與國際水平並未完全對接,增加貪官成功外逃可能性。
此外,他也提醒,有些外逃的貪官,之前掌握國家有關領域重要機密內容,外逃後,可能使機密外泄。
中國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員胡仙芝認為,貪官頻頻成功外逃,對國內潛伏的貪官,也起到示範效應,使外逃現象加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