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輿論和媒體稱這些凶徒為「校園屠夫」。例如4月12日十六點半左右,廣西合浦縣西鎮小學門前,一名男子行凶。殺死一名小學生和一名老年婦女,殺傷兩名小學生、一名幼兒和一對夫婦。
4月28日下午,一名男子到廣東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學行凶,殺傷16名學生和一名教師。4月29日上午近十點鐘,徐玉元持刀闖入江蘇泰興市泰興鎮中心幼兒園,砍傷32人,包括一名保安、兩名教師和29名幼兒。
4月30日上午,一名叫王永來的山東濰坊男子,持鐵錘和汽油闖入濰坊市尚莊小學,用鐵錘砸傷5名學前班幼兒,並抱住兩名學生,澆汽油自焚。兩名學生幸被搶下,王永來則當場被燒死。
5月12日上午八時,陝西省南鄭縣一幼兒園被當地村民吳煥明手持菜刀闖入,連殺9人,重傷11人。死者中包括7名幼兒,凶手吳煥明則在殘殺這些人後服毒自盡。
類似的惡性案件在大陸近期頻繁出現,說明這不是偶發的孤立事件,必有社會根源。對於這些殘殺幼兒和小學生的案件,社會大眾義憤填膺、強烈譴責並呼籲制裁與防範。
毫無疑問不論因為任何原因和理由,將屠刀砍向幼兒和小學生,是恐怖罪惡,應該受到最嚴厲的譴責和制裁。但是在譴責、制裁這樣的罪惡的同時,也有必要探討形成如此頻繁砍殺幼兒、小學生的現象,這個社會本身出了什麼問題、和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中共媒體有一種現下流行的說法,是媒體的報導激發了、激活了罪犯有樣學樣的作案方式。這種說法僅只是膚淺和表面的聯繫,根本不是造成如此頻繁和令人毛骨悚然犯罪的實質原因。
不錯,一種引發社會轟動的新出現的犯罪現象,媒體對其鉅細靡遺的報導,往往會讓有心犯罪的人受到啟示,從而形成相同的犯罪模式頻繁出現。這種犯罪現象確實存在,但前提必須是社會早已存在著有心犯這種性質罪行的人。否則, 再轟動、在新奇的犯罪行為,也不會誘發頻繁效仿的榜樣作用。
「校園屠夫」這樣殺向幼兒、小學生的案件頻繁發生,是因為中國社會存在了極度仇恨的群體。他們為了將仇恨發泄出來,是以自身必死的方式採取行動的。而大陸社會之所以出現了這樣的群體,是中共的暴虐無道促生了「校園屠夫」。
中國社會如今貧富差距之大,超越了所謂的資本主義社會。而這種貧富差距主要是中共官員對社會掠奪所致。中共當年靠搶劫富人消滅了中國一切稍微富有點兒的人,如今又靠暴力將社會國有財富納入私囊。
這種強掠必然在社會大眾心理上留下難平心態,而中共統治中大量司法行政不公,同樣造就大批憤憤不平的民眾。近年來越演越烈的房屋強制拆遷、和農村土地強行徵用,更湧現出了無數丟失居所、和對土地賴以為生的民眾。
中國民眾在如此暴虐的統治和掠奪下,輕生、憤怒、仇恨,是對叫做政府的官方侵害的完全正常反應。在大陸社會如此不公的同時,中共當局還消除了人們爭取保護和公正的機會。
最典型的就是中共對待數以千萬計的上訪民眾。受冤上訪的民眾不僅得不到保護和公正,反而因為上訪而遭受欺凌、毒打、抓捕、直至勞教、勞改。中共甚至在輿論上煽動上訪者應該被關入精神病院、以及應該制定刑法專門審理、判處這些深受冤屈的上訪者。
一方面是暴虐的統治和貪婪的經濟掠奪,一方面是如此的不公和沒有任何排泄的渠道,將大陸民眾逼入了不是死受欺辱、就是無所不用將怨憤表現出來。其實在頻繁出現「校園屠夫」惡性案件之前,已經有大量民眾以死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怨憤了。
例如頻繁出現的抗拒拆遷、自焚、自殺和暴力反抗,以及大量上訪民眾在北京、在天安門,各種各樣的跳樓自殺、自焚等。對於這些以死表達自己怨憤的社會弱勢民眾來說,以死表達的意念已定,剩下的僅是用哪種方式更能表現自己的怨憤。
今年3月23日,福建省醫生鄭民生闖入小學,殺死8人、重傷5人的恐怖案件,讓一些要以死表達自己怨憤的人受到啟示。中共對鄭民生採取快審、快殺,意圖收到殺一儆百的效果。其實這種意圖對於死意已決的怨憤表達者,荒唐可笑。在中共僅僅一個月就快速處死了鄭民生的前後,卻接連出現鄭民生似的「校園屠夫」,就煽了中共暴虐統治者一耳光。
(文章只代表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根據錄音整理,未經作者審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