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趙作海公訴人稱遭政法委壓力,不敢不起訴。商丘市政法委召集公檢法協調,要求盡快訴訟。庭審於是走過場,清白的趙作海成了殺人犯。——這是中國的法律現實,一邊是從重從快的違反程序正義,一邊是公眾為這種「快」叫好,甚至認為律師不應為嫌犯辯護。未知的、將發生的冤案不知會有多少。
2、據南方都市報,趙作海冤案,時任政法委書記的王師燦2003年退休,他接受記者採訪時承認,自己不是學法律的,而是學煤礦和礦山機電的。網路傳其現居美國,如屬實,可能很難追究到他了。警官、檢察官和法官們,要防政法委書記一手啊。
3、趙作海冤案,三辦案警察兩被刑拘一在潛逃;三名承辦法官被停職調查;公訴人稱迫於政法委壓力不敢不起訴。接下來看看如何處理當時政法委的負責人。如果此人無事,公檢法的工作人員就該清楚,你們才是最後還債的人,好自為之啊。
4、新京報:14日,柘城縣公安局一位刑警透露被刑拘的兩名警察家屬情緒不穩定,家屬稱如果當年趙作海案的分管副局長丁中秋未得到處理,僅有兩人被處理的話,一定會上告,「因為兩個人只是小兵」。——你不會永遠站在維穩的那一邊,你也可能「不穩定」。
5、趙作海冤案再次告訴人,法律若可隨意拿捏、任意變形,要冤枉一個人,那是再容易不過的事了,要弄死你,也可以在判決書上把你寫得令人髮指,網民看了都想剝你的皮,吃你的肉。
6、在這個實質仍屬人治的社會,他的很多胡作非為,也要用法律來包裝,也要煽一煽民憤,這種情境下,緊盯事實與程序,不讓他煽得失去理智,至少不容易當幫凶;不要去當那種一出事就希望政府快快殺個人來「平民憤」的人,他殺給你看的,說不定就是趙作海。
7、當慘案發生時,呼籲不能屈從民憤違反程序正義,不是裝B,沒有任何一個罪犯值得為他葬送法律文明,當程序正義倒塌後,所有人都是受害者,等於我們為罪犯陪了葬。
最後、1、2005年,佘祥林出獄。他因「殺妻」服刑到11年時,因「死去」的妻子現身得以洗冤。2、河北青年聶樹斌被判決強姦殺人執行槍決,真凶 2005年落網時,他已離世11年,當局至今不還他清白。3、2009年,重慶宣傳機器妖魔化律師、虛構罪證、人格侮辱嫌犯,網民仍然一片歡呼。4、 2010年,趙作海冤案浮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