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05-18 10:30:15作者:吳唯真
【看中國記者吳唯真綜合報導】西藏拉薩市加強社會控制,以嚴防用打字影印從事非法活動為由,除了嚴格審批申請打字複印業經營許多,連個人打字影印都要實名登記,委託他人影印則要求登記身份證。
拉薩晚報表示,日前舉行的拉薩市打字影印業服務與管理工作會議披露,拉薩市公安局三處牽頭,城關公安分局和七縣公安局將制定《打字複印業許可證》,嚴格審批申請經營複印業的單位和個人的經營資格。
根據規定,單位申請經營複印業必須有上級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個人申請要持有本地常住或暫住戶口,以及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開具的證明,經營的場所還必須符合治安管理規定的條件。
轄區派出所在上述申請條件齊備後,嚴格登記造冊,才可發放公安機關「打字影印業經營許可證」和專用代號。
當局解釋:目的是防止違法犯罪份子利用打字複印設施從事非法活動。實則從源頭上管控打字複印業,限制訊息流通。
另外,拉薩實施複印實名登記制度,要求複印業主接受印件時,對單位委託影印的,登記單位名稱、地址、經手人姓名、印件名稱及數量;個人委託影印的,要登記托印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證件編號及印件名稱。
如此一來,某人影印什麼,政府便於追查,也迫使複印業主成為幫凶,若複印業主不依,則會被「依法送辦」。
規定說,複印業主在複印相關文件時,必須在複印件上印製專用代號。對未能按照要求登記而造成重大後果的,公安機關除對打字複印店依法予以停業整頓或查封外,還會依法追究複印業主的法律責任。
對此,廣東維權律師唐荊陵表示,這是政府加強社會控制的手法,以便知道哪些人製作了什麼文件。在法律的角度上來講,是侵犯人權,就像新聞審查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