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維權人士聲援大陸被打壓律師
由中共中央政法委發起的對中國律師界名為「警示教育」的整風運動,正加強近年來針對律師執業活動的諸多管制,並持續打壓維權律師。眾多業內律師認為,「對律師、尤其是刑辯律師的打壓變得越來越公開」。
據中國媒體報導,這次整肅運動,緣起於重慶李莊案,並以此作為藉口,不斷延伸。
近年來,在「維穩」壓力下,有關管理部門開始加強對律師承辦重大案件、敏感案件、群體性案件的管制。
2006年3月,全國律協出臺《關於律師辦理群體性案件指導意見》(下稱 「意見」),將土地徵用徵收、房屋拆遷、庫區移民、企業改制、環境污染以及農民工權益保障等領域定義為群體性案件高發地帶。「意見」要求律師辦理群體性案件,要及時向律協及有關司法行政部門匯報,儘可能勸解當事人不越級或群體上訪,並恰當把握與媒體的關係等。
之後,全國各地相繼出臺規定,對「意見」予以細化和嚴格化,同時增加了律師代理敏感案件的諸多限制。
2007年底,胡錦濤在某次全國性政法會議上提出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三個至上」原則,並很快成為指導全國司法工作的指南。
2009年8月,司法部部長吳愛英發表講話,要求教育引導廣大律師「講政治、顧大局、守紀律」,確保律師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實現黨對律師行業的全覆蓋。
據報導,重慶打黑運動中,北京律師李莊案被抓後,中共中央政法委等有關部門一直密切關注。2月9日,李莊案終審宣判。隨後,重慶市政法委就李莊案向中央政法委專門作了報告。之後,中央政法委據此內容形成五點建議報告中央。
該報告獲得有關中央領導批示,稱「李莊案的發生,教訓極其深刻,有關方面要認真總結吸取。」
今年春節前,該報告下發至司法部,中央政法委要求司法部按照五點指示,安排相關單位執行。五點指示中第一條就是要求「有關部門」組織法律專家揭批李莊。
2月26日,司法部下發《關於李莊違法違紀案件的通報》(司法通【2010】28號,下稱「通報」)。「通報」同時要求各地律師協會以李莊案為例,在律師隊伍中搞「警示教育」活動。
司法部的「通報」,在律師界、學界產生了諸多反響。「通報」中的第二點甚至提出律師要「協助司法機關準確打擊犯罪」,引發了廣泛爭議。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程濤就指出,「所謂讓律師‘協助司法機關打擊犯罪’,實際上是讓律師檢舉、揭發其委託人即被告人的罪行,不僅沒有法律依據,更是與律師的職責和職業倫理嚴重不符。」
4月8日,司法部發布《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辦法》以及修訂後的《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規定了不少對律所及律師的嚴厲管制手段。
4月底,在湖南長沙舉行的七屆全國律協第六次常務理事會上,——《律師執業活動年度考核辦法(草案)》審議通過。該辦法對律師執業活動的嚴厲管制與司法部的《律師事務所年度檢查考核辦法》精神如出一轍。
眾多業內律師均認為,「現在對律師、尤其是刑辯律師的打壓變得越來越公開」。這一系列跡象,可視作李莊案在律師界乃至司法界的消極影響在發酵,更是近幾年司法環境大勢所致。
此前,本臺曾報導的福建法煒律師事務所被責令解散和北京律師唐吉田和劉巍被吊銷執業資格被認為與這次整肅有關。
原題目:中國官方發起律師「警示教育」整風運動
来源:法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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