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清水河縣王貴窯鄉山坡上的爛尾樓
這是清水河縣在王貴窯鄉的山坡上建起的黨政辦公大樓
縣黨政綜合辦公大樓、財政局、稅務局還有法院,屹立在寒風中的這些建築已經停工了三年,如今空無一人,一片死寂,已經成了爛尾樓。這幾天,也正是因為這座爛尾城,內蒙古清水河縣可以說是名聲大躁。 (5月8日央視《新聞1+1》)
無論如何,對於一個年財政收入只有3000多萬的國家級貧困縣來說,耗時10年投資60億面積5平方公里的投資造城計畫確實算是大手筆,讓人不得不佩服初始決策者的魄力。然而,將其置於當地大多數居民生活在破舊窯洞的視角下對比觀照審視,則又讓人為這個匪夷所思的宏偉新城計畫大跌眼鏡氣不打一處來。報導稱,在距離舊城區26公里的清水河邊,前後歷任多屆政府對這個造城計畫都沒有停止。從建設投資估算表上可見,清水河縣新區項目需要約61億資金,其中僅利息支出一項就需1.2億元。也就是說,就算清水河縣人民不吃不喝,也需要4年才能還清利息。至2008年,由於財力實在貧困小馬拉不動大車,工程終遭擱淺。一棟棟好端端的大樓停工了廢棄了,有的還被用來存放飼料……至目前工程款項仍然拖欠了4000多萬無有著落。
面對一座「爛尾城」和大多數居民的破舊窯洞,無論決策者期初意圖本意如何良善美好和當地財政客觀狀況如何情有可原,都不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無人問責。因為在我看來,客氣點說,理念層面的「爛尾城」並非以人為本、科學發展的產物;不客氣地說,決策層面的「爛尾城」則是負面影響重大深遠決策失誤。
我的問題是,既然是決策失誤,就要啟動問責,就要有人被問責。讓我哭笑不得的是,因為上級領導的指示、地方領導就「敢為天下先」,讓一個龐大造城運動在「三拍」中轟轟烈烈地上馬。我不禁請問:城市究竟為誰而建?在當地官員眼裡,顯然是為領導而不是為人民!我不知道當地「爛尾城」上馬起初是否進行過可行性研究,但我相信當地一定沒有進行過「不可行性研究」,抑或可行性研究走過場。回過頭來想想,假如當初有人想到萬一失敗怎麼辦、萬一資金不到位怎麼辦這些常識級問題,還會釀成「爛尾城」橫空出世不可收拾的重大失誤嗎?值得注意的是,建築「爛尾城」不僅是決策失誤的產物,而且還涉及相關違規。該工程至今尚未取得國家任何審批手續,屬違規建築。然而,面對「爛尾城」,居然至今沒有人被問責!
沒有人被問責是不是沒有問責的制度機制?非也。由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現行《關於實行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第二章「 問責的情形方式及適用」之第五條明確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領導幹部實行問責:其中(一)規定:「決策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 第七條對領導幹部實行問責的方式分為:責令公開道歉、停職檢查、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至於誰來問責問責程序等內容,《規定》也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相關官員難道不心知肚明抑或佯裝不曉?因此,對「爛尾城」重大決策失誤的問責,與其說無規定,毋寧謂不作為。
要命的是,類似「三拍」決策拍出「爛尾城」並非個案,「爛尾城」之類新城殊途同歸的「新區」,現下不只內蒙古清水河縣有,中國許多地方也有,不同的只是所打出的旗號幌子不一和粉墨登場的行頭不同。在我看來,之所以一些地方官員決策失誤屢見不鮮前誤後繼,正是因為對相關官員問責不到位。問責規定在不少地方淪為「被拆掉引信的手榴彈」「生鏽的達摩克里斯之劍」,不能對官員形成強力的事前威懾事中制約和事後警示。
「爛尾城」現象是中國城市化進程中的怪胎,遏止減少直至杜絕之乃科學發展觀題內之義。我要提醒的是,「爛尾城」既然無人問責,「爛尾城」之類就還會被複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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