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05-09 23:50:18作者:
金銀康是寧波一位副處級幹部,臨近退休的他卻因發包墳墓拆遷工程時向承包人索取分紅,近日被寧波市北侖區檢察院以涉嫌受賄提起公訴。
金銀康曾任北侖區新湊蚋閉虺?副處級),1998年至2008年,金銀康擔任北侖區街道任副調研員,主要負責街道公墓管理、違章墳墓整治、墳墓拆遷管理等工作。
2006年,金銀康利用職務之便,主動將該街道方夏公墓拆遷工程發包給俞某、干某等人做。金銀康目的很直接,他向對方提出要求入「干股」並「分紅」,俞某、干某同意了。
2007年春節前,俞某來到金銀康的辦公室,當面送給他人民幣2萬元,金銀康欣然接收了第一筆「分紅」。同年7月,金銀康在干某家中收受其所送的人民幣2萬元。之後,金又多次收受干某的賄賂。
經檢察機關查實,從2007年春節前至2008年3、4月份,金銀康以干股、分紅形式收受該墳墓拆遷承包人俞某、干某等人所送人民幣17萬元。
作為回報,金銀康還在墳墓拆遷工程驗收、資金結算、資金劃撥等方面給予俞某等人方便。
省檢察院反貪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利用墳墓拆遷工程以入干股分紅的方式收受賄賂,這在我省不多見。
金銀康於今年3月26日被北侖區檢察院刑事拘留,同年4月9日被依法逮捕。 5月6日被北侖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金銀康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7萬元,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