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南商報報導,針對山東濟寧醫學院附屬醫院丟棄21具嬰兒遺體事件,衛生部已下發通報。通知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必須將胎兒、嬰兒遺體納入遺體管理,嚴禁將胎兒、嬰兒遺體按醫療廢物實施處置,並嚴禁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從事患者屍體買賣和各種營利性活動。
說法
鄭州也有將嬰兒屍體丟棄現象
「其實,醫院一年直接處理掉3∼5個嬰兒屍體,這在鄭州個別醫院也存在。」鄭州市一家醫院相關工作人員坦言。
他說,一般情況下,醫院將嬰兒屍體交給掃大街的或是後勤工作人員,一個嬰兒屍體給100多元就行了。至於埋到哪裡,醫院不干涉。
「這樣的做法不太好,但醫院也很無奈。」這位工作人員說,嬰兒死後,一些家長扭頭就走。醫院聯繫他們,希望商討如何處理嬰兒屍體,不少家長都置之不理。
怎麼處理這些無主嬰兒屍體?如果去火葬場火化,「火化掉一個孩子,加上靈車接送、火化費用等,花費在千元左右。」這位工作人員說,這部分費用誰來出?
此前,關於無主嬰兒屍體如何處理,國家一直沒有明文規定,自然也沒有這部分預算。沒有資金,醫院實施起來自然不太積極。
而有的醫院還把太平間承包出去,個人自負盈虧,更不願意支付這筆喪葬費。所以,個別醫院就選擇找人處理無主嬰兒屍體。
難題
沒有細則,實施難度大
「讓嬰兒有尊嚴,這樣的做法肯定是對的。」對於衛生部的關於棄嬰屍體如何處理的規定,不少醫生表示贊同。
只是,規定過於籠統,缺乏細則。
「按照規定,嬰兒死亡後,家長不願意將孩子遺體帶走,可委託醫院處理。醫院取得了家長委託書後,才能將屍體送到火葬場集中處理。」鄭州一家三級醫院醫政辦負責人吳明(化名)表示。
但問題是,不少家長看到嬰兒死亡後,一走了之。 「這樣的嬰兒屍體,沒有家長的委託書,我們可不敢擅自處理,」吳明說,外地有過這樣的糾紛,把孩子火化了,家長又來要屍體。
吳明說,據他瞭解,在此情況下,一些醫院的太平間裡,都存著不敢處理的嬰兒屍體。
「國家明確規定了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必須將胎兒、嬰兒遺體納入遺體管理,嚴禁將胎兒、嬰兒遺體按醫療廢物實施處置,我們非常歡迎,但問題是,沒有家長委託授權的嬰兒屍體,咋處置才能避免糾紛,誰來簽這個字,沒有詳細規定。」吳明表示,他希望國家能出臺具體的實施細則。
聲音
對待死嬰應結合民俗
我國雖有《殯葬管理條例》,但一些地方仍然保留著對死嬰私自掩埋或遺棄的民俗。對於死嬰的處理,應結合民俗實際,由醫院與民政部門協商妥善解決。
我國目前對死胎的法律性質沒有明確界定,對死胎的處理也沒有明確規定。因此,應該從生命倫理、醫學倫理的角度,盡快確立死胎的道德地位和法律地位。
——山東大學醫學倫理學研究所副所長曹永福
《也許——葬歌》
也許你真是哭得太累,
也許,也許你要睡一睡,
那叫夜鷹不要咳嗽。
蛙不要號,蝙蝠不要飛,
不許陽光撥你的眼帘,
不許清風刷上你的眉,
無論誰都不能驚醒你,
撐一傘松蔭庇護你睡,
也許你聽這蚯蚓翻泥,
聽這小草的根須吸水,
也許你聽這般的音樂
比那咒罵的人聲更美;
那你先把眼皮閉緊,
我就讓你睡,我讓你睡,
我把黃土輕輕蓋著你
我叫紙錢兒緩緩的飛。
註:這首詩是聞一多為悼念自己早夭的女兒立瑛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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