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05-01 19:02:10作者:
法務部長曾勇夫:執行死刑並不違反聯合國人權公約
在新上任的法務部長曾勇夫批准下,臺灣當局週五(30日)處決了四名死囚。
曾勇夫的前任王清峰因主張廢除死刑、拒絕批準死刑執行,引起高度爭議而下臺。
曾勇夫3月22日接任後已經表明,會恢復執行死刑。
中央社週五引述臺灣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表示,已判決確定的死刑案件,如要暫緩執行,須有合於法律規定理由,否則應依法妥適辦理。
羅智強指出,廢除死刑是世界多數國家的趨勢,但目前在臺灣尚存許多歧見,並未形成共識,還需有更多理性的討論。
他表示,在整個大趨勢來看,延長若干重大犯罪的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假釋門坎加嚴、死刑判決程序更為嚴謹,並透過修法減少死刑的使用,應是未來的方向。
臺灣自從2005年12月槍決殺人犯林盟凱、林信宏兄弟後,已有4年多未執行死刑。
曾勇夫是在4月28日簽署死刑執行令,死刑犯張俊宏、洪晨耀、柯世銘、張文蔚月30日被處決。
臺灣在民主化後對於死刑的宣判雖較過去嚴謹許多,但目前仍有約40名三審定讞死囚在獄中等待死刑的執行,其中的十多名死囚提出釋憲等法律程序待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