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團石家莊市委原副書記王亞麗於3月12日,因涉嫌「造假騙官」和「侵佔他人財產」被逮捕。但案情並未就此落下帷幕。
3月28日,王翠棉得知父親遺產價值4.5億的「金華」大樓現已變成「資不抵債」,而其認為這和未被控制的「金華」法人代表王曉冬涉嫌偽造賬目和資產證明有關。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王曉冬也和王亞麗存在一定關係,其有「非法變更公司法人」 之嫌,由於王曉冬控制「金華」,也為王亞麗阻止王翠棉等人繼承遺產而提供便利。王亞麗還涉嫌利用原市委書記批示,阻止警方對遺產案開展調查。
目前有人反映,負責辦理遺產案的衡水公安局主要領導有包庇王曉冬之嫌。王翠棉已將此情況舉報至專案組。
3月25日,王翠棉再次陷入不安。
她從朋友處得知,在衡水市看守所裡的王亞麗通過警員向外傳話,「金華公司即使落到王翠棉一家手裡,最後也是個負債纍纍的空殼」。
王亞麗,共青團石家莊市委原副書記,涉嫌偽造簡歷謀取職務;並冒稱富商王破盤之女,與富商子女王翠棉等人爭奪遺產———價值4.5億的金華停車服務中心(簡稱金華公司),遂被中組部和省紀委調查。
河北省紀委於3月12日宣布「王亞麗案」的調查進展,稱王亞麗以不正當手段謀取職務的問題基本查清,併發現其涉嫌職務侵佔,已被依法逮捕。
王翠棉曾為這個消息深感欣喜,原以為王亞麗所製造的遺產爭奪案也很快能正本清源。但王翠棉3月25日聽到王亞麗的傳話後發現,她把問題想得過於簡單。
隨後,一個更令王翠棉不安的消息於3月28日傳來。
金華公司原會計電話告知王翠棉,其父王破盤的金華公司欠債1.2億,已屬於「資不抵債」。
王翠棉說,當時聽到這個消息,她蒙了。
數億遺產被「做空」?
王曉冬提供資產證明顯示,價值原為4.5億的「金華」大樓縮水為4083萬,債務增至1.2億
賈玉紅是金華公司的原會計。當她3月28日從河北華誠律師事務所處,聽聞「金華」負債1.2億時,反應和王翠棉一樣,也蒙了。
這名28歲的年輕姑娘與富商王破盤同居8年。據她介紹,在王破盤去世前,他們每週都要核一遍公司賬目,「當時金華停車服務中心大樓共負債5900萬元。」
3月28日,賈玉紅接到華誠律師所電話,得知該所受省紀委專案組委託,正在核查金華公司賬務,並邀其查看賬目有無出入。
「那本賬我一看就知道是假的,說欠了誰多少錢,只有數字,沒有欠條、合同、收支單據等任何憑證。」賈玉紅說。
賈玉紅還從律師所處得知,該賬目是金華公司法人代表王曉冬提交。王曉冬是繼王破盤去世後的法人代表。
記者致電王曉冬。王承認,專案組手中的金華公司賬務是其經手,「欠債很多,但都是2008年8月8日之前(即王破盤去世前)公司所欠,與我沒有關係」。
田崇武並不認可王曉冬的說法。
田是金華公司的副總經理,主管金華停車服務中心大樓的施工,也熟悉公司賬目。3月28日,他陪賈玉紅去華誠律師所看賬,發現王破盤去世後,仍有賬務發生。
田崇武說,那份賬單顯示,金潤公司和宇通公司分別於2008年8月至今,為金華公司墊付450萬元和650萬元。
「而金潤董事長張魯是王曉冬朋友。」田崇武說,他不知道這些錢用於什麼地方,賬單上也沒有欠債憑證。
令田崇武和賈玉紅更吃驚的是,王曉冬向專案組提供的「金華公司資產說明」稱,「2008年底,金華停車服務中心大樓評估價值僅為4083萬……已資不抵債。」
「2008年,王總去世前,請評估公司為大樓估值,」賈玉紅說,當時估值達4.5億。
該大樓位於新華路66號,地處商業核心圈,佔地10畝,樓分九層,建築面積近3萬平米,多為商鋪。
石家莊一地產評估人士認為,該塊地出讓金現已超1億,以附近商業用房每平米2萬均價來看,該樓估值應不在4億之下。
記者就金華公司資產和債務向王曉冬核實。王說,「公司究竟欠多少債,應以專案組的調查為準」。
法人代表被指不合法
王曉冬令報社刊登「金華」執照丟失公告,領新執照後成為新法人代表;警方證明執照從未丟失
「為什麼王曉冬提供的公司資產狀況和原財務所說,相差如此巨大?」王翠棉感到不明所以。但這更加強王翠棉對王曉冬作為公司法人代表合法性的懷疑。
在記者調查中,公司的賈玉紅、田崇武以及常務副董事長韓志友均表示,「王破盤去世前,從未聽說過王曉冬」。
王翠棉追查過王曉冬成為法人代表的過程,發現疑點重重。
2008年8月8日,王破盤忽然病逝。賈玉紅和王翠棉等家人將其遺體運回老家無極縣,下葬。8月14日,賈玉紅等人仍在無極縣忙碌時,《石家莊日報》刊登一則公告,「金華停車服務中心營業執照正副本丟失」。
也就在同一天,石家莊市工商局下發「金華」新營業執照,上面的法人代表不再是王破盤,而是王曉冬。
記者獲得新華區公安分局出具的證明顯示,金華公司公章、營業執照正副本等自2008年8月8日起就已存放在工商銀行石家莊石崗支行的保險箱內。
「這說明營業執照從未丟失。」心生疑竇的王翠棉在2008年9月下旬,去石家莊日報社,調出刊登公告時所留唯一憑證———一份由石家莊工商局開具的證明。
證明內容為,「河北金華停車綜合服務中心的營業執照正副本。丟失」,證明明顯被塗改。
證明原文為「河北金華停車綜合服務中心通過2007年度年檢,換發新的營業執照正副本。」而「通過2007年度年檢,換發新」等字樣被劃去,並在原句號後寫上「丟失」二字。
按規定,刊登營業執照丟失公告,公司須出具證明,且要蓋上公司公章,隨後才能憑公告去工商局辦理新營業執照。因此,無公章便無法刊登公告。
而如今報社怎麼憑藉工商局出具的證明———且還被塗改過,就為其刊登公告?王翠棉就此詢問報社相關領導,「當時報社拒絕回應,只是稱誰塗改證明誰應承擔責任。」
王翠棉從報社另一領導處瞭解到,報社起先拒絕刊登此公告,後市委宣傳部有領導來電,公告才得以刊登。
記者向該報社廣告部主任李斌(音)核實。李表示,「金華公司提供了市工商局外資處公章,我們只看公章,至於證明真假我們無法鑑定。」
王翠棉此後又去石家莊工商局,發現該局出示的兩份金華公司提請變更法人文件也有疑點。兩份文件分別是「解除王破盤原金華公司董事長身份」和委派王曉冬為「金華」董事長兼法人代表,日期均為「2008年7月16日」。
王翠棉說,7月16日父親在北京住院治病,怎麼會解除自己的董事長身份?
記者獲得「金華」那年8月5日的「企業納稅申報表」,表中的法人代表欄簽名還是王破盤。王翠棉說,「這說明那時他還在主持工作。」
遺產被控制背後
王曉冬和工商局齊志剛控制公司股東名冊,富商子女無法繼承遺產;兩人皆為王亞麗朋友
王翠棉開始被一系列關於「王曉冬」的問題困擾,「王曉冬是誰?」「她為何要進入金華公司?」但事態的發展很快讓王翠棉看清答案。
成為法人代表的王曉冬,迅速「控制」了金華公司一切資料。
2008年8月18日———王曉冬成為法人代表的第5天,其去新華區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隊報案,稱公司會計賈玉紅攜公司款項、印章和營業執照私逃。
隨後警方以涉嫌職務侵佔逮捕賈玉紅,並查抄金華公司辦公室、賈玉紅與王破盤的同居住所,搜走包括股東名冊、出資證明等全部文件,後又從工商銀行取走公司營業執照和公章。
2009年9月3日,賈以職務侵佔罪被判刑10年。今年2月5日,二審開庭,賈被無罪釋放。
「我確實掌握著公司最重要的資料股東名冊、營業執照等。但我沒潛逃。」賈玉紅說,2008年8月18日之前她和王翠棉等人一直在處理王破盤喪事,8月18日聽說警方來找,便自己去了警局。
而王破盤子女發現,公司所有文件掌握在別人手中後,他們根本無法繼承父親遺產。
王翠棉和兄長王中信找過警局索要股東名冊,「警方要我們去找新法人代表王曉冬。」
王翠棉又去石家莊工商局調取原始股東名冊,想以此證明父親佔有公司80%股權。但工商局回覆,因辦公室搬遷,股東名冊找不到了。
記者從該工商局企業註冊分局局長白建軍處瞭解到,公司的股東註冊其實是被工商局副局長齊志剛調走。
在調查中,王翠棉發現無論是齊志剛還是王曉冬,其背後有個共同朋友:王亞麗。
王翠棉從「金華」副總田崇武處得知,2008年8月18日———賈玉紅去警局當天,田也趕去警局瞭解情況。
「在警局我看到王亞麗。」田崇武說,當時王亞麗指著王曉冬介紹說,這位王總在公司投資了3000萬,「那是我第一次見到王曉冬。」
隨後,在2008年冬天的某一天,王翠棉看見齊志剛和王亞麗在一起吃飯,便明白了所有內幕。
「王亞麗通過王曉冬控制公司現有資料,通過齊志剛控制公司原始註冊資料。」王翠棉說,難怪兄長王中信有一次在新華區公安局遇見王亞麗,「王亞麗說,你能找到證據,這個公司就是你們的,找不到證據,一分錢也別想得到。」
問題法人屢「告」不倒
知情人稱,新華區警局不立案調查王曉冬,與王亞麗行賄有關,相關人員已被查辦
王翠棉等人在2009年5月18日,試圖通過法院訴訟途徑,完成父親公司股份的確權和繼承。但失敗了。
因為金華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股東名冊顯示,股東肖和利持股60%、周東風持股20%,薛立新持股20%,「王破盤只是被聘請委派的公司執行董事,並無實際股份。」
記者從工商局企業註冊分局局長白建軍處瞭解到,公司原始股東名冊記錄的是王破盤持股80%,薛立新持股10%,周東風持股10%,股東中並無肖和利。
王翠棉尋訪了可能瞭解王亞麗的各種人員,掌握以下信息:
王亞麗原名「丁增欣」,無極縣人,曾是父親王破盤的同居夥伴。而金華公司提交股東名冊中的3名股東,皆和王亞麗有一定關係。薛立新是王亞麗的丈夫;周東風則是王亞麗(即丁增欣)的姐夫;肖和利是周東風同村的幾十年好友。
王翠棉先從「狀告」王曉冬入手,她向新華區公安分局報案,稱「王曉冬非法變更金華公司法人,涉嫌侵佔他人合法財產」。
警方未予立案,理由是「王曉冬行為不屬於違法犯罪行為」。新華公安分局局長康雲良表示,「金華公司的法人代表變更,這是工商局的事,營業執照上就是她的名字,要查只能工商來查」。
王翠棉遂向市工商局舉報王曉冬在申請新執照時涉嫌偽造公章。
工商局的回覆是,「本局不具備企業公章真偽鑑定的技術手段,建議舉報人到公安或司法機關去申請鑑定。」
王翠棉在公安局和工商局間往返跑數十次,均無果。
石家莊工商局一內部人士表示,他很理解王翠棉為何總是無功而返。據他透露,今年1月,專案組在齊志剛家中查抄到80多萬現金,並找到已塗改過的公司檔案,其中王破盤被塗改掉了。
記者從一名接觸過專案組的人士瞭解到,辦案人員已查實齊志剛收受王亞麗巨額現金,其已被檢察機關批捕。
該人士還告訴記者,新華區政法委書記王瑞征已被專案組控制;新華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大隊長趙玉虎涉嫌收受王亞麗15萬元賄賂,其負責主管新華區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隊,賈玉紅職務侵佔案是其一手主辦。目前兩人正處於取保候審階段。
領導「批示」的微妙作用
王翠棉與王亞麗互指對方冒稱富商女兒,雙方舉報信都得到市委領導批示;但調查仍無法進行
王翠棉開始將王亞麗偽造簡歷、冒稱他人子女等事寫入舉報材料,投向各政府部門,市公安局、市委、市委組織部、省紀委……3個月內寄出140多封舉報信,跑了數十趟機關,得到的答覆均是「正在查」。
2008年10月,王翠棉和姐姐王翠攬到市委組織部舉報,「當時相關負責人表示,上級領導已打了招呼,任何人不能查看王亞麗檔案,你反映的情況會調查。」
她們又去市糾風辦舉報,「負責人說管不了,稱王亞麗是處級幹部,我們是處級單位」;又去省糾風辦,「當時一工作人員私下透露,上面有領導打了招呼,查不下去」。
在王翠棉等人舉報的同時,王亞麗也在寫舉報信,稱「自己父親遭人謀殺,公司會計賈玉紅攜款私逃有重大嫌疑,有人冒充父親女兒的身份四處造謠中傷自己。」
2008年10月16日,王亞麗的舉報信被送至市委副書記劉雲峰那裡,劉將其轉給市公安局局長張鐵力,張鐵力於同年10月22日作出批示,要求查辦。
而王翠棉的舉報信也得到了省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傅劍仁批示。批示層層轉至市局法制處,要求法制處協同新華分局法制處調查此事。
市公安局法制處派人去新華區公安局刑警三中隊調查,於2008年11月20日作出相關報告。報告指出三中隊辦案存在以下問題:一、扣押王破盤個人財產等與案件無關物品屬違法;二、對賈玉紅實行監視居住屬違法;三、不受理對王曉冬涉嫌偽造公司印章的舉報屬違法。
報告中還記錄了這樣一個細節,顯示出辦案人員與「批示」的微妙關係。
「市局法制處……派專人向新華分局送達了省政法委傅劍仁書記的批示要求對王破盤親屬的舉報情況進行調查,新華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向法制處辦案人員出示了石家莊市委副書記劉雲峰批轉給張鐵力局長關於王亞麗對於王破盤子女和賈玉紅、韓志友的舉報信……提出對此案調查有難處,現無結果」。
「報告遞交給市局後,一直沒有回音。」石家莊市公安局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領導說。
2008年12月初,張鐵力主持召開「王破盤遺產繼承案」通氣會,並提出四點指導意見:1、王亞麗是名幹部,她檔案造假應歸組織部門管。2、真假女兒身份是民事糾紛應去法院打民事官司。3、王破盤有無股份是工商局的事。4、新華公安分局違規查抄的金寶公司物品應歸還現在的公司法人。
王翠棉說,「這意見表明,警方還是對王亞麗和王曉冬一事,不立案。」
打著市委書記旗號?
有官員透露,王亞麗曾以前任市委書記吳顯國對富商遺產案做出定性批示,要求為她主持公道
王翠棉除了向各政府單位遞交舉報材料,還四處找關係,她曾於2008年10月找到石家莊某區公安局局長,央求其幫忙反映問題。
該名局長告訴記者,2008年10月底,王亞麗也來找他,拿出舉報材料說,「吳書記在任已經批示了,他對這個事情有定性,我是冤枉的。很多市領導對此也有批示。」
吳顯國為前任石家莊市委書記,2008年9月22日,因三聚氰胺事件被免職。
該局長說,他並未注意批示具體內容,但其馬上撥通吳顯國秘書電話,得到證實,吳顯國確實就王亞麗報案一事作出批示。
這名局長還透露,隨後王亞麗拿出12張蓋有金華公司公章的金華大樓鋪面銷售合同,表示只要能為她主持公道,這些鋪面全部免費贈予,只需填上身份證號即可。
「我拒絕了。」該局長說,一週後,石家莊市公安局紀委以涉嫌干涉司法機關辦案為由對他進行兩個月的調查。
石家莊市多名官員向記者證實,王亞麗曾多次揚言吳顯國是自己的「大哥」,曾當著眾人的面多次撥通吳的手機與其通話。
河北一退休官員透露,2008年,石家莊市政府曾在北京組織一次地產開發的招商會,當時有人向時任市委書記的吳顯國推薦一地產商,該地產商到石家莊考察期間,吳顯國安排負責接待的是時任團市委副書記的王亞麗。
「一般的政府接待,都是由政府辦公廳和秘書處官員出面的。」該退休官員說。
王翠棉和姐姐王翠攬在2008年9月初的石家莊「市委書記大接訪」中,見到吳顯國,他們將舉報材料交給吳,並說王亞麗在外面打著你的旗號,「當時吳顯國說,打著我旗號的人很多,我先瞭解下情況。」
記者致電吳顯國的現任秘書戚阿東,核實吳顯國與王亞麗的事。戚阿東表示,此事不應由「吳書記」出面來回應,所有的問題應該去找省委組織部。
案情再興波瀾,待核查
王翠棉舉報,負責調查此案的衡水公安局有包庇王曉冬之嫌;該公安局局長予以否認
省內舉報難以見效,王翠棉開始向中紀委、中組部和團中央進行實名舉報。
2009年春節剛過,王翠棉家人接到團中央信訪處電話,稱將赴石家莊調查王亞麗一事。在隨後的5月27日,王亞麗的共青團石家莊市委副書記職務被免。今年1月,中紀委、中組部和省紀委組成專案組調查王亞麗。
目前中紀委和中組部在調查王亞麗造假騙官案,省紀委調查其職務侵佔案。
王翠棉原以為真相即將大白天下,而當她於今年3月28日聽聞父親公司「資不抵債」時,發現事情並未如此簡單。
記者於3月29日與「金華」原會計賈玉紅,見到負責核對公司賬務的華誠律師所王所長。王表示,他也覺得賬目涉嫌造假,並將此情況向省紀委上報。
目前省紀委指定衡水市公安局查辦「王亞麗職務侵佔一案」。但王翠棉認為,王曉冬仍未被警方控制調查,還涉嫌偽造賬目,衡水市公安局有包庇王曉冬之嫌。
「王曉冬這樣做可以減輕職務侵佔的程度。」王翠棉說。
4月1日,王翠棉再次向專案組遞交舉報材料,反映上述情況,表示衡水市公安局應迴避此案。
記者就王翠棉的舉報向衡水市公安局局長王金水求證。王金水對王翠棉的指控予以全部否認,並表示,衡水局主辦此案由省紀委指定,案情信息由省紀委專門發布。「舉報也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我的問題都跟組織說清楚了,現在我不能接受採訪。」王曉冬對記者表示,沒有做違法亂紀和對不起良心的事。
王翠棉姐姐王翠攬也將這些問題去河北省紀委幹部督察室作了反映。
該督察室一處長這樣安慰王翠攬說,「這個鍋蓋已經揭開了,鍋裡裝著什麼湯、什麼菜,遲早都會浮出水面的,如何處理肯定有說法。」
来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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