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7個受害者家庭星期二在網上發布聯合公開信,指控中國人民解放軍第152中心醫院將他們的家屬診治後致死或致殘,事後又偽造病歷、竭力遮蓋責任事故。
按照這些受害人家屬的公開信,他們的親人有的是因為被152醫院將肝炎當作肝癌來醫,而被治死的,有的因為氣管炎開刀死在手術台上,還有的只是到醫院作腸鏡檢查,卻被致死致殘。家住平頂山市建東小區的石媽媽告訴本臺記者,她29歲的兒子1997年9月16號下午因為胃部不適,去解放軍152醫院檢查,醫生沒有給出明確診斷結果,讓他兒子住進了醫院,沒想到,第二天她兒子就去世了:
「整整三個小時在醫院,他一直給我們兒子輸水輸水最後把我兒子用棉花球把七竅生煙給堵死了。不懂啊,不懂啊!之後我問他的科主任為什麼我兒子的胸部以上都發紫了,他說所有的死人都是這樣。我說我在火葬場看見的旁邊躺一個小青年在那兒也等著火化,他的臉色像白紙一樣呢為什麼?這個時候他才說了真話,他說那是:‘這是死亡。’」
石媽媽說,事後她才知道,給兒子看病的所謂夜班主治醫師,其實是解放軍152醫院聘用的臨時合同護士。而他們夫婦倆為兒子的命案奔波告狀13年,至今毫無結果。
「你看上下左右都是維護他的,他們裡面很多問題的,連衛校畢業的,還沒有正式畢業,用廉價的勞動力來給我們這老百姓治病,把生命當成兒戲的呀。」
受害者家庭代表人薛秋香在接受本臺記者電話採訪是說,2006年9月24號,她的獨生子因為感冒加輕微貧血住進解放軍152醫院,34天之後離奇死亡。基於對醫院的信任,薛秋香還是將愛子的遺體捐獻給了醫院:
「俺秋香的孩兒還那麼年輕,24歲,就看他那五臟六腑也都沒啥毛病,因為我就這一個兒子,移植到別人身上也算是為社會做貢獻,延續了人家的生命,也延續了兒子的生命。俺是處於那種想法把兒子的遺體無償捐獻給了醫院。」
薛秋香表示,因為一直不知道兒子究竟是什麼病死的,2006年年底,她去解放軍152醫院複印兒子的病歷資料,才發現醫院不僅偽造病歷記錄,還給兒子用了70多種不該用的新貴藥品,以及醫院自製的注射用抗生素:
「懂醫的醫學專家們說俺的病例荒唐的不可思議,說俺用的藥是天文數字,說俺孩兒是鐵疙瘩也活不成。」
薛秋香表示,她多次去解放軍152醫院找院長理論,都被拒之門外。她向當地衛生局、藥品監管處和公安局投訴,也被它們以無權管轄部隊醫院為藉口再三推委。薛秋香說,無奈之下,她只能將解放軍152醫院告上法庭。經過法院調查,她才知道,兒子的管床主治軍醫連行醫資格證都沒有:
「後來法院讓他提交他沒有證。他們一個科室裡沒有提交一個合法的證。」
本臺記者致電平頂山市衛生局、藥品監管局,電話均無人接聽。記者又致電解放軍152醫院瞭解情況,值班護士表示,他們醫院的確有很多外聘醫護人員。
記者:「那都是從哪裡聘來的呢?」
護士:「哪兒都有,別的醫院或者學校都有。」
在中大陸全球醫院網上,本臺記者發現,有不少病患發帖抱怨解放軍152醫院將整個科室承包給私人、醫院也存在為追求經濟利益亂收費的現象。152醫院值班護士表示,他們醫院的確有科室是外包給私人的。
記者:「聽說婦產科整個包給福建人了對不對?」
護士:「好像婦產科是吧,別的科沒有。」
薛秋香反映,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只是要求152醫院承擔一半民事賠償責任,她不服,提出了上訴,要求追究事故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卻至今沒有結果:
「他這非法行醫像治死人命,要是地方醫院是要判刑坐牢的。可是軍隊醫院即便他是聘請地方的醫生,這些人都可以逍遙法外。俺的目的就是要引起國家的重視。制止這樣的不法犯罪行為,不能再繼續禍害百姓。」
廣東民間組織「公民不合作」的創始人唐荊陵律師表示,醫療事故的確是要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而且,按照職業醫生法,軍隊機構並沒有豁免權,但是,在中國大陸的軍隊及軍隊附屬機構享受某種特權卻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她要從司法的意義上討回公道恐怕是有一定難度的。將來隨著民主制度的建立,我相信他們會得到公道的吧。」
薛秋香表示,她之所以和其他受害人家屬一起發出公開信,是希望引起中國國家領導的重視,嚴懲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使得兒子的悲劇不要重演。
據解放軍152中心醫院網站的介紹,該醫院位於平頂山市市中心,營區佔地面積320畝,建院40多年,是集預防、醫療、保健、教學、科研為一體的綜合性醫院。先後被中華醫院管理學會評為「全國百姓放心醫院」,被濟南軍區表彰為「五優醫院」。醫院現有科室29個,床位800張,設施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