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汝州市第一人民醫院近日連續發生三起因醫療事故導致患者死亡的事件。醫院在處理善後時,態度強硬,甚至派人暴力搶奪屍體,死者家屬雖多次上訪申訴要求索賠,但問題至今沒有解決。
海外中文「博訊」新聞網4月6號披露了上述消息。河南汝州市第一人民醫院近日因誤診等原因,共導致三名年齡為3歲、6歲和15歲的患者因延誤治療時間而死亡。其中15歲的患者趙素芳於3月5號入住汝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治療,院方只按紫癜(腎型)作出診斷,並沒有對趙素芳進行全面檢查。在治療半個多月後,患者出現病危症狀,在家屬的一再要求之下,醫院為她做了其他方面的檢查,發現趙素芳患有重症心肌炎,但因延誤了有效醫療期,而導致病人死亡。死者的父親趙中強向本臺記者表示:
「3月5日,我們一起帶孩子去了汝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就診,當時給查了查說是過敏紫癜(腎型),建議叫孩子住院。孩子住了以後我找醫生看,醫生都說當天顯示孩子心肌都有毛病,但看他沒有看出來。孩子走了以後,他們還雇佣黑社會砸了水晶棺。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就是傾家蕩產我要把這官司打下去。」
目前代理趙素芳案件的張勝利律師進一步向本臺記者介紹說:
「這個案件的大致情況是這樣的,2010年的3月5 日患者趙素芳呢因為四肢乏力入住汝州市人民醫院,但是呢醫院的醫生呢因為診斷成了一個腎炎,最後由於大劑量持續性地使用激素藥品,最後引發了心動過速,搶救無效死亡。死者死亡的當天晚上8點左右家屬和親友尤其是親友到現場以後呢就十分氣憤和不滿,他們曾經就是當場所要病例,但是當天晚上他們只是給出了部分病例,而且病例以沒有完成為由一直到律師在死亡第二天的下午介入的時候呢依然以專家正在討論,正在使用為由而沒有給出病例。」
據死者的父親趙中強介紹,女兒趙素芳死後,家人要求保存屍體,並希望與醫院方面協商醫療事故賠償事宜。但是汝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拒絕賠償,並雇佣黑社會打手和保安公司人員砸壞、搶走水晶棺,搗毀抗議橫幅和花圈,護棺的家人也被打傷。張勝利律師表示,目前死者家屬準備對院方偽造病例嫌疑和暴力打人的事件提起訴訟:
「從現有的病例情況來看,這個醫院存在偽造病歷的這種情況。我體驗的就是對病情的診斷。從它的護理記錄單的情況來看呢,它當時的診斷是紫癜性腎炎,但是後來我們拿到的病案首頁的情況來看呢,它的全部診斷為過敏性紫癜,後面加個括弧‘腎型’。作為醫院來講就嚴重地迴避了低鉀血症這樣一個因素的存在。醫院的態度比較強硬,不願意調節,不願意協商,而且為此還曾今發生了比較惡劣的事情。一個事件是砸棺,第二個事件是搶屍體。作為律師來講正在積極地準備,有可能會在本週立案。」
趙素芳的父親趙中強向本臺記者表示,他強烈要求當地行政和司法部門對汝州市第一醫院漠視患者生命、偽造病例,並暴力搶奪屍體的不法行徑,依法予以責任追究。
除此之外,今年3月2號,河南崎嶺鄉的3歲男孩王浩因嘔吐症狀到汝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就診,院方診斷王浩患有扁桃腺炎,併進行靜脈輸液。十五分鐘後,患兒出現狂躁症狀,隨即被轉入小兒科和手足口病傳染科搶救。醫院隨即向家屬發出病危通知書,患兒王浩口鼻出血,當天不治身亡。死者家屬當晚找到院方領導理論,院方要求死者家屬寫出匯報材料。3月4號,院方以死者家屬遞交材料超過48小時為由,拒絕承擔任何責任。死者家屬雖據理向市政府有關部門反映問題,但至今沒有得到妥善的答覆。
中國政法大學從事醫患糾紛研究的卓曉勤教授就此表示,醫院保存原始的病歷記錄和病人屍體是鑑定醫療事故的關鍵。在中國,雖然對此出臺了相應的法規政策,但目前如何落實對醫療部門的有效監督和對患者權利的保護,仍是個有待解決的實際問題:
「從這起案件來講醫院明顯地有一個延誤診斷。由於診斷錯誤必然就導致搶救治療的這樣一個延誤。目前涉及到醫療事故糾紛方面的法律呢主要還是《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它是國務院制定頒布的一個行政法規。那麼患者去世了之後呢,那麼屍體實際上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一個證據,並且資料是有權封存的。但是呢醫院往往以各種原因來拖延時間,然後來進行篡改病例。其實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的話,那麼像這樣的一種行為是應該受到行政處罰的。但是我們並沒有看到衛生行政部門去執行國務院《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進行相應的行政處罰。」
報導認為,醫院本可以將無法確診或救治的患者進行轉院治療,但其醫務人員追求自身經濟利益而延誤治療時間,甚至導致患者死亡的悲劇發生,這種行為對於家屬和社會造成了嚴重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