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永川縣一名高中生失蹤後被證實死亡,在經過兩個多月的調查之後,警方認為該女生是「溺水死亡」,但拒絕給家屬查看屍檢報告。最近以來,有關公安機關拒絕家屬查驗屍檢報告的事情時有發生,引起很多爭議。有專家認為,屍檢報告應該由獨立機構作出才有公信力。
永川縣北山中學高二女生謝雨宏今年一月底離開學校之後失蹤,後被人發現死於學校附近的水庫中。兩個月之後,永川縣公安局作出結論,謝雨宏是「溺水死亡」。不過謝雨宏的家屬認為,死者平時表現正常,而且被發現時上身赤裸,懷疑被人害死。他們要求警方給出屍體檢驗報告,但遭到警方的拒絕。
中國的媒體引述一些法律專家的話說,中國法律沒有規定屍檢報告必須給家屬查看,但也沒有規定不得給家屬,他們認為,既然警方已經結案,屍檢報告應該向家屬公開。
在美國的人權工作者劉青表示,只要不影響警方辦案,家屬查看親屬死亡報告是應有的權利。
「死者家屬是一定有權利瞭解死者的具體情況的。除非是什麼情況呢?處於調查的階段,或者是這件事本身妨礙到調查。假如說公開妨礙到調查。但是就是這樣的話,警察也得給出說明。而無緣無故完全不理睬家屬的這種要求,這是非常不正常的。」
在美國執業的高光俊律師,離開中國前是中國公安大學刑事偵查教師。他對自由亞洲電臺表示,中國警方拒絕出示遇難人屍檢報告和死亡報告,大概有幾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就是說跟他們本身有些關係,特別是說在羈押期間死了人;第二種情況很可能跟他們沒有關係,但是跟他們官場上的網路有關係;第三種就是不是官方的,而是私人買通的跟公安機關、法醫鑑定的溝通然後這個報告就不出來;最後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公安機關的懶散。法醫檢驗的話他是要花一定的時間也花一定金錢的。他覺得沒有必要去搞這些東西。你死了就死了嘛,為什麼浪費我的工作精力?我不願意。這種嚴重的不負責任,這也是他們拒絕的一個理由。」
最近兩年以來,中國發生多起警方拒絕公開遇難者死亡報告的事件,在中國引起關注。其中一些遇難者是在派出所或看守所內非正常死亡,更引起了公眾的普遍懷疑。劉青表示,任何人如果在警方控制之下死亡,警方都必須詳細交代其原因,否則警權濫用的情形將愈演愈烈。
「如果一個人在公安控制之後死亡了,這個死亡情況都是應該公開的。警察他必須應該接受社會監督。他們想給就給,不想給就不給。你去哪兒告他們都不理睬。就是警察呢可以為所欲為,無法無天。」
最近兩年,中國著名的「躲貓貓」案,「林松嶺大學生案」等,死者都是在警方控制之下,而死者家屬查看屍檢報告的要求也都遭到拒絕,並且受到廣泛質疑。劉青認為,這也說明中國政府在民眾中的信用大幅下降,導致民眾普遍的不信任。
高律師則表示,中國民眾對政府尤其是公安機關的不信任十分明顯。他認為,應該設立獨立於公安機關和政府之外的死亡調查和研究機構,對非正常死亡者作出獨立的報告,才可能消除這種普遍不信任的情緒。
「那我想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應該是法律應該明確的規定一旦你懷疑公安機關的法醫給你作出的鑑定,你可以有權利去請自己信得過的醫生來做一個鑑定報告,而且更可能允許私人的這個檢驗機關的成立,法醫來成立工作。應該是獨立於公安機關的組織。這樣才能更科學、更公平。」
中國的一些專家也認為,警方不給屍檢報告的做法已經過時,不利於民眾對公權力的監督和制約,與現代法治格格不入,應該盡快加以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