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03-31 04:54:09作者:
據加拿大《世界日報》報導,加拿大國會當地時間30日將提出的難民制度改革,將加快申請被拒者的遣返程序。中國遠華走私集團主嫌賴昌星在加申請難民案,從 2000年提出申請,及其後被拒而再三上訴,迄今已延宕近10年,賴昌星是否也在加快遣返之列?這引發各界關注。
報導指出,知情者從兩大方面對此進行分析,賴案不大可能受影響:
第一,這次改革將減少一些法律上訴管道,但迄未透露如何減少,事實上這些管道與加國尊重人權的法律精神有盤根錯節的關係,實在看不出可以如何開刀予以減少。
第二,賴昌星案已經歷所有上訴程序,目前是重新進行「遣返前風險評估」,到了這個階段恐亦無法再開鍘處理。
按現制度,難民申請經「移民暨難民委員會」(IRB)審理若不獲批准,申請人可提請司法覆核,亦即所謂上訴,若法庭判定IRB審理不合乎事實或法理,可提交聯邦上訴法院審理或發回IRB重審,最後還可上訴至最高法院。
若案子仍無法通過,申請人可要求進行「遣返前風險評估」,只有確定遣返後安全無虞才予遣返,目前賴案即處於此最後階段,但這最後程序要花多少時間也無從估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