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本文講敘的是一個四歲的幼兒在某個體經營的幼兒園被園方安排在1.5米的高低床上午睡,造成孩子顱內骨折和顱內出血的摔傷。然而幼兒園為逃避責任竟然利用其在醫院工作的家屬這一便利條件賄賂當事醫生,隱瞞孩子顱內骨折及出血這一嚴重病情。在孩子家長發現有異避開相關人員重新檢查發現這一情況後,當事醫生卻置孩子安危如不顧堅持給出僅有外傷的診斷。後來家屬將此事投訴到孝昌縣衛生局,經多方上訪投訴衛生局才勉強受理。但衛生局卻無視事情的真相無中生有捏造事實,在家屬確鑿的證據面前竟然極不公正、漏洞百出的做出了「醫院無隱瞞病情及受賄情況的回覆」。這個證據清楚的連腳趾頭都能看明白的事實,我們的公僕卻還能大言不慚的厥詞大放真是讓人汗顏。這也是天底下所有草根的悲哀!
整個事件經過如下:
幼兒園為逃避責任賄賂醫生,衛生局顛倒黑白包庇醫院
我是湖北省孝昌縣人。09年9月23日我四歲的女兒在孝昌縣神童幼兒園(該幼兒園為園長個體經營)被園方安排在1.5M的高低床上午睡(此時才知道孩子在幼兒園一直是睡的高低床),而且園方疏於照管以至孩子從床上摔下來,造成孩子頭部手部的嚴重摔傷(後經診斷為:顱內骨折、右手骨折)。但園方為隱瞞孩子的病情賄賂孝昌縣第一人民醫院當事醫生,在孩子經過CT等檢查後醫生得出的診斷結論為:1右橈骨遠端骨折,2頭額外傷。並且告訴家屬無需任何治療把孩子抱回家休息幾天即可。當時家長發現孩子頭部嚴重腫脹而且出現噁心、嘔吐症狀,於是家長避開了武靜及相關人員(武靜-幼兒園園長的兒媳為該醫院職工,患兒的診治和檢查均不屬其工作範圍,但在患兒第一次的診斷檢查種她經常現身)仍然在同一家醫院以一個普通病人的身份進行檢查,這次CT檢查終於「發現」孩子顱內骨折。當家屬拿到顱內骨折的檢查報告給當事醫生時當事醫生仍然信口雌黃隱瞞患兒病情,並堅持給出了頭額外傷的診斷結論。
見此家長將孩子轉到孝感市中心醫院治療。時至此時家長才知道孩子因顱內損傷三天內不能吃飯喝水,而且必須密切關注顱內滲血並給予及時的治療否則後果不堪設想。我寧願美好的相信孝昌縣第一人民醫院第一次的「誤診」是因為醫學的深奧和複雜,那為什麼當家屬把孩子顱內骨折的CT報告提供給當事醫生時他仍然肆無忌憚的隱瞞病情、仍然對毫無醫學專業知識的患兒家屬信口雌黃、仍然給出了頭額外傷的診斷結論。對此我有足夠的理由相信醫院相關醫生收受了賄賂,刻意隱瞞患兒的病情,為了一己私利置患兒人生安全於不顧。
如果我們當時真的按照孝昌縣第一人民醫院當事醫生的「無需治療回家休息即可」醫囑執行、如果孩子一直按照孝昌縣第一人民醫院當事醫生的診斷結果「頭額外傷」治療……,每當想到這我就會渾身顫慄,我的孩子啊!一個四歲的鮮活的生命!你那稚嫩的花蕾在那一點點的利益和物慾面前顯的那麼的脆弱而蒼白!
後來我們將此事投訴到孝昌縣衛生局,經多方投訴衛生局才勉強受理。但衛生局卻無視事情的真相無中生有捏造事實,顛倒黑白的做出「醫院無隱瞞病情及受賄情況的回覆」。咱們看看孝昌縣衛生局是如何回覆的吧!
1、 在回覆中孝昌縣衛生局對在患兒家屬將患兒顱內骨折的CT報告提交給當事醫生時,當事醫生仍然信口雌黃堅持給出了頭額外傷的書面診斷結論這一鐵證隻字未提(此份證據在向衛生局投訴之初就已向其提供)。
2、 由於家長發現孩子出現噁心、嘔吐症狀而避開厲害關係人重新進行的CT檢查,在回覆中卻成為在整個事件中從未露面的左海明主任的建議下的複查。如果事實確實如衛生局回覆中所說醫院沒有隱瞞病情,複查是在左海明主任的建議下進行的而且發現了患兒顱內骨折的病情。那為什麼在主任的關注下、在醫生拿到這份檢測報告後、在患兒和家屬離開醫院的最後一刻轉院證明上出院診斷結論仍然為頭額外傷呢?這也太滑稽了吧!
3、 孝昌縣衛生局在回覆中說「初步診斷往往出現不正確的診斷,與最後診斷也存在差異」,那麼我們來看看醫院在整個事件中給出的診斷結論到底有哪些差異。先看當事醫生在家屬要求轉院時開具的轉院證明吧!入院診斷為「1右橈骨遠端骨折,2頭額外傷」,出院診斷為「1右橈骨遠端骨折,2頭額外傷」。一字不差一筆不多啊!恕我愚鈍醫院的初步診斷結論和最後診斷結論它的差異在哪呢?在那個從未出現的左海明主任的關注下才發現的患兒顱內骨折的病情在那份診斷書上有體現呢?
醫院醫生置病人安危於不顧肆無忌憚的隱瞞病人病情,正是其張狂才留下的書面證據卻被孝昌縣衛生局「忽略」。醫生的肆無忌憚和書證現在卻不足以還事實一個真相,天地之大難道就真的沒有正義和公理了嗎?
現在我的女兒僥倖逃脫了遭受更大傷害乃至於死亡的厄運。親愛的女兒啊!你知道嗎是上帝在冥冥之中的護佑讓你現在能夠健康、自由的呼吸成長。我祈禱上帝啊!在我的女兒再次遭遇不幸時,請您不要太忙!因為她只是一個四歲的鮮活而稚嫩生命經不起太多的風雨。
孝昌縣衛生局對市長信箱交辦單(5034)的回覆
市 "網上信訪"領導小組辦公室:
我局在接到接市長信箱(5034)號交辦單後,立即組織專班調查了此案,對曾太旺反映孝昌縣醫院與神童幼兒園相互勾結的卑劣行徑及的行政不作為的問題,現回覆如下:
曾佳穎在孝昌縣醫院診療經過:患兒,曾佳穎,女,4歲,孝昌縣神童幼兒園學生,父親是孝昌縣水廠職工,母親是孝昌縣移動公司職工。
患兒於2009年9月23日中午午睡時(在神童幼兒園)不慎從1m高處床上摔下受傷,急送縣醫院就診,因神通幼兒園是醫院婦產科醫師武靜母親所辦,故武靜醫師陪同患兒就診,作頭部CT及右前臂x線檢查(放射人員韓文軍),檢查結果CT示:頭顱CT未見異常,x線示:右橈骨下段青枝骨折。收患兒到骨科住院治療,接診醫師彭衛,入院診斷:1右橈骨遠端青枝骨折,2頭皮下血腫,給予抗炎、止血、對症處理。下午患兒出現噁心,並嘔吐一次,骨科左海明主任看患兒後,建議給患兒複查頭顱CT。下午3時左右給患兒曾佳穎複查頭顱CT發現:右側額骨線形骨折。向患兒家屬交待病情,患兒家屬知情後要求轉院,經勸留無效,於下午17:00時轉孝感市中心醫院治療。轉院時,患兒神志清楚,一般情況尚可。
額骨線形骨折是不易看出的,容易出現漏診,醫生不存在有意隱瞞患兒病情和患兒骨折的情況。下午3時複查CT,CT醫生反複閱片,結合患兒病史,發現患兒有額骨線形骨折,並及時發出CT報告。
患兒來院就診後,接診醫務人員根據患兒的病情,收入住院觀察和檢查,並給予積極治療,處理得當,符合診療常規。醫學是深奧複雜的,病人個體差異較大,正確的診斷來源於醫師對患者病史的瞭解、臨床表現、病情演變,完善輔助檢查等信息資料進行綜合分析才得出來的,需要一個時間對患者觀察和瞭解過程,初步診斷往往出現不正確的診斷,與最後診斷也存在差異,是醫生在診療活動中在所難免的。希望得到家屬的理解和支持。
醫院醫生在對患兒曾佳穎診療活動中,未見有收賄的動機和理由,也沒有證據顯示縣醫院存在嚴重的受賄行為。
患者要求醫生醫德高尚、技術精良、診療至精至微、服務熱情週到是合理的要求,我們可以理解。不管怎樣衛生系統將加大全縣醫務人員醫德醫風教育力度,加大醫務人員醫療業務知識培訓力度。進一步改善服務態度,進一步提高醫療質量,給患者一個寬鬆的醫療環境。
孝昌縣衛生局
2009年11月25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