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專制政權的殘酷本性,往往從他們對待婦孺的方式上體現出來,戰爭期間對於異族或被佔領區的百姓,經常是不分男女老少地屠殺;而中共政權在和平年代對女性同胞的殺戮,可比擬中世紀的黑暗野蠻。筆者曾致力於蒐集在1970年大屠殺中女性遇害者的名單和個人生平,她們本來是生活中的普通女性,大部分人僅僅因其思想言論而被執政黨採取肉體消滅這一殘忍的終極手段。在共產邪教者的眼中,這些女人不再是女兒、姐妹、妻子和母親,而是政權的敵人。她們的罪名全部是 「現行反革命」,處死方式都是槍決。
1、王韻芬:《河北日報》工會幹部,被害於1970年3月4日,44歲。
2、孫秀珍:北京挑花廠醫生,被害於1970年3月5日。
3、楊淑辰:北京通縣人(職業不詳), 被害於1970年1月27日,48歲。
4、馬正秀:北京自然博物館講解員, 被害於1970年1月27日,38歲。
5、王佩英:鐵道部設計院幼兒園保育員, 被害於1970年1月27日,54歲。
6、馮元春:生於1925年,四川大學著名右派,被害於1971年10月1日國慶節。
7、湯玲英:湖南省醴陵縣紅旗陶器廠會計,被害於1970年3 月。
8、毛應星:生於1925年,蘭州右派教師,被害於1970年4月14日。
9、馬綿珍:貴州省貴陽市建築公司女技術員,被害於 1970年5月10日,30歲。
10、丁祖曉:湖南省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大庸縣女社員,被害於1970年5月8日。
11、李啟順:丁祖曉的同學,和丁死於同一天,均為20歲左右。
12、陸蘭秀:生於1918年,蘇州圖書館館長,被害於1970年7月4日。
13、林舜英:南京市民,於1970年12月10日被害,60歲。
14、李香芝:1930年出生,曾任南京市歌舞團副團長,江蘇省歌舞團合唱隊副隊長,被害於 1971年9月2日。
15、官明華:生於1934年,廣東海南島白沙縣農場醫生,被害於1971年3月12日。
從現已掌握的材料看,她們被那麼殘暴地殺害,卻並沒有做什麼傷天害理的事,其中大部分人只是對當時的社會現實不滿,並通過談論、寫信、貼大字報等方式表達自己的看法。其中孫秀珍和楊淑辰的罪行是向外國使館出賣情報,但她們倆人一個沒有職業,一個是廠辦醫生,連機密文件都接觸不上,手中不過是一些毫無價值的街頭小報和傳單而已。林舜英則是個賢妻良母式的人,為人處事一向謹小慎微,可依然躲不過紅色禍水,與26歲的愛子李立榮一起被公審、遊街、殺害,那一天正是世界人權紀念日。從現在已有的資料看,她是因出身不好而成了殺雞儆猴的祭品。王佩英曾有一段時期住在精神病院,李香芝在臨死前已經被折磨得精神失常。官明華被判處死刑的直接原因是反林彪,可就在她被害11天後,發生了震驚全國的九一三事件。
有些女性具有著勇敢倔強的性格特徵,在瘋狂混亂的年代也堅貞不屈,因而成了國家機器這個巨型攪肉機的祭品,付出昂貴的生命代價。其中陸蘭秀和馮元春憑個人之力建立了豐厚的思想體系反抗暴政,她們是兩位十分傑出的知識女性。
這個名單肯定是不完整的,如果再加上死於文革初期1968年4月的林昭、文革後期1975年的張志新、文革結束後 1977年的李九蓮、1978年的鐘海源等堅貞女性,名單還會更長。我想在嚴酷的共產專制下被屠殺的決不僅僅這近20名女性,有的人長期被遺忘在民族的記憶黑洞裡,希望知情的讀者繼續增補這個名單,讓我們以人類的良知奉獻一份心力——
直到每個逝者都有一個名字,
每個名字都有一個故事,
即使它剛剛開始就被暴政所扼殺;
直到每個名字都不再被遺忘,
每個生命都不再被踐踏,
並煥發出人性本來的光彩和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