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03-21 15:37:04作者:
臺灣臺中有一名蕭姓女子花37萬到某名牌旗艦店買了一隻手錶,才戴1年多,還在保固期間內,手錶就不會動了,她請專賣店維修,竟然被要求要付27萬買一個新的面板才可以打開檢查,否則不保證能恢復原狀,蕭小姐差點氣炸。
蕭小姐手上這支37萬的限量手錶,表面花朵用一顆一顆的鑽石裝飾,非常耀眼,她說當初就是看上這支手錶很特別,沒想到手錶不動作了,店員卻告訴她,必須拆開表面才能知道出了什麼問題,而這一拆開,必要的花費就是27萬。
蕭小姐用手機錄下和店員交涉的過程,原本怎樣都不肯退讓的店員,因為蕭小姐堅持不付27萬,最後竟然答應免費維修,但這時候換蕭小姐拒絕對方。
蕭小姐說,她第一次遇到手錶只能買,不能修,再花27萬,不如買一支新的,她率性地把37萬買的故障手錶拿回家,說已經替廣大的消費者討公道,這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