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於中山大學的林立峰,在看守所只呆了24小時。頭一天,他因精神錯亂劫持少年被送進看守所,第二天,他的母親就接到了他的死訊。
林立峰,原係廣東吳川市自來水公司監察稽查科工作人員。他的母親李女士介紹說,林立峰在幾年前患上了精神病,平時一直服藥,在沒發病時可以正常生活和工作。 2009年6月20日,林立峰和單位同事一起到海邊旅遊,期間停藥了幾天,回家後精神就出現了問題,開始亂髮脾氣而且打自己的家人。據廣東電視臺報導,2009年6月25日,林立峰在精神錯亂的情況下劫持了一名11歲的少年,警方趕到現場將人質解救並將林抓住帶往吳川市第二看守所。
「當時我們講,林立峰是精神病人,應該把他送到精神病院,但他們(警方)不聽。」李女士說,「6月26日,我們就接到派出所打來的電話,說我的兒子病危,在送往醫院的途中死亡。」
據報導,林立峰的家屬在醫院見到了林的屍體,發現其身上有多處傷痕,腹部腫脹。對於死因,醫院寫的是「不詳」,而公安機關給出的解釋是林立峰在看守所「發狂而死」。
李女士說,湛江市人民檢察院給林立峰做了死亡鑑定,檢察院告訴家屬林全身有多處傷痕,多處發淤,七根肋骨骨折,左側胸腔有較多血塊,左肺嚴重挫傷,肺組織較多瘀血和水腫,內腔大量出血,頭部左右顳側頭皮下大量瘀血,腦組織挫傷,出血水腫。檢察院給出的鑑定結果是心源性猝死,並鑑定說林立峰身上的傷痕和骨折是搶救時按壓所致,不予立案。
李女士說,事情已經過去8個月了,然而檢察院始終不立案。「在事情弄清楚之前,我們是不會把屍體火化的。」李女士說。
為了求證李女士的說法,記者致電負責林立峰一案的湛江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梁泉。在提出採訪要求之後,梁泉對記者說:「我憑什麼相信你是記者?」記者請他致電報社核實,但梁泉大聲說:「你怎麼可以隨便就打電話給我這個政法機關的領導?一點規矩都不懂。」然後就挂斷了電話。
記者查閱了相關規定,並沒有發現在採訪政法機關領導之前需要經過任何特別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