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個和親情掛鉤的話題一石激起千層浪: 九成上班族不知道探親假的存在,即使有知道的也不敢請假,更不知道最長可享受45天與親人團聚的福利待遇。 這確實暴露出當下探親制度所面臨的一系列尷尬與無奈。而由此引發的「探親假該不該取消」的討論也迅速展開。
《遼瀋晚報》發表文章說,在媒體翻出這樣一個誕生於計畫經濟年代的探親制度來為人們「爭取」權益時,卻恰恰擊中了陳舊規定的要害——是否符合新時代的發展要求。其實早在2005年,就有專家對1981年探親假的規定提出過質疑和修改的建議,但當時也並沒有得到更多的重視,而又一個五年過去了,29年前的規定依然成為今天的「新聞」。正是因為這些「規定」的不與時俱進,才導致了更多問題的出現,類似陳舊規定至今仍然「暫行」的例子依舊存在。
《新快報》刊發文章表示,探親假是勞動者的一種權利,從理論上說,勞動者應該主動積極爭取,但在就業形勢嚴峻的背景下,在勞動者權利受到一再侵犯的背景下,靠勞動者主動爭取自己的權利是相當困難的,畢竟維權代價過大。當監管部門一再收起「監督權」,而且不放低身段,又有多少人能夠享受到探親假?九成人不知探親假是一種悲哀,知者不敢申請是另一種悲哀。而更大的悲哀卻是探親假成為監管部門的「遺忘角落」。
《魯中晨報》刊文表示,不論是探親假制度還是帶薪年休假制度,都是深受人們歡迎的人性化制度,而目前這些人性化休假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實,一是制度保障方面的「疲軟」,二是勞動者維權方面的「疲軟」。這些「疲軟」直接造成了人們即使想申請探親假等也不敢,畢竟保飯碗比申請探親假等更加重要。從目前的情況看,落實探親假等休假制度顯得尤為重要,而要落實探親假等休假制度,沒有一個硬性措施來加以保障,那再人性化的休假制度也只能束之高閣。
《廣州日報》的文章則認為,圍繞探親假的爭議,關鍵不在於取不取消,而在於如何完善探親假制度,增強其普惠性和覆蓋面,並讓這項權利得到實實在在的落實。根據媒體的報導,很多人知道探親假而「不敢請」,何以不敢請?自然緣於資本和勞力的懸殊地位、形同虛設的監管和有待完善的法規制度,要讓探親假從充飢的「畫餅」變成「香餑餑」,也必須從此著手。我們不能因為種種客觀或人為因素導致探親假權利無法落實就主動放棄,而應該通過努力去贏得這項權利。起碼,不能因為 「餅」在某種意義上是「畫」出來的,就否定「充飢」的必要性。
《中國青年報》刊文指出,需要正視的是,現在依然有很多人有探親的需要,他們不再是「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而成了之外的更為龐大的以聘用為主要形式的企業職工群體,尤其是農民工群體。所以,保障國民探親權,歸根結底不在於有沒有探親假,而在於盡快打破城鄉二元體制,更重要的是將諸多寫在紙上的權利落到實處,這是政府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