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婦女節前夕送大禮!懷孕婦女若有安胎需求,最快今年五月底起,將可申請無薪的安胎休養假!
期限一年有勞保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出席內政部舉辦「二○一○年慶祝國際婦女節百週年」記者會時表示,勞委會將修改勞工請假規則,未來懷孕婦女可持醫師證明,向僱主請無薪安胎假,為期最長一年,仍享勞保身份。
王如玄指出,有許多婦女反映懷孕期間有出血、流產等情況,盼能請假安胎,但現行法令無此機制,僱主也可能不會同意。勞委會將修改勞工請假規則,實施安胎休養假,最快五月底、最慢不超過六月即可實施;婦女在懷孕後,出示醫師證明,可向僱主請安胎假,留職停薪,僱主不能拒絕,最長可請一年;婦女在請假期間仍保有勞保身份。
家庭照顧假放寬
勞團和媒體都質疑,懷孕婦女可能會擔心工作因此不保,而不敢請安胎假。王如玄強調,性別工作平等法有相關規範,也訂有罰則,若有違法,勞委會會介入調查。
此外,目前只有五人以上的公司員工可申請家庭照顧假(照顧生病或有重大事故的家人,一年有七天,僱主可不給薪,但不影響全勤、考績、福利),王如玄說,勞委會將擴大家庭照顧假範圍,讓所有人都能申請。
對於安胎假政策,勞工雖然叫好,但心裏還是忐忑,除了擔心工作不保,也擔心跟不上競爭激烈的工作節奏,高雄統一阪急百貨公關楊宜寧說,請長假可能影響工作表現,休了一年假再回職場時,世界都不知變成什麼模樣了,很擔心沒辦法銜接得上。
企業主的反應則是兩極。台積電、聯電都認為是合情合理的作法,樂觀其成。台積電錶示,目前該公司女員工若因懷孕,提出申請安胎假,都會核准。
企業主反應兩極
但是金控業者則不諱言,如果請假員工的貢獻度高、較難取代,公司當然願支付成本留住人才;如果屬於表現一般,難保不會影響年度考績,甚至在遇到如裁員潮時,就會優先列入名單。因此,嚴格來說,這對勞工權益來說,宣示意義大於實質,反而讓人與年底選舉產生聯想。
臺中工業區一家電腦科技的老闆更明言,勞委會如果訂出法條,最後的結果就是企業主乾脆不找已婚婦女,反而更影響婦女的就業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