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近日公布《中國共產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有關人士評論認為,廉政準則就像年畫,只是好看。
中共中央近日公布的《中國共產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明文規定了八個「禁止」和五十二個「不准」,幾乎涵蓋了中共領導幹部在行使行政權力中極易滋生腐敗的各個領域,甚至連黨員領導幹部的個人行為和私生活也置於準則的約束之下。例如,八個「禁止」包括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和禁止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然而,中國民主人士高洪明先生表示:
「它搞的那個 ‘五十二個不准’雖然寫的很好很全,但是由於它是共產黨自己在監督自己, 因此說它不可能正真地執行。(記者:但是他有八個禁止啊。)它八個禁止,它禁止多了, 它一萬個禁止實際腐敗越來越多。應該這麼說, 最大的監督網實際是體制外的監督。很簡單的事,就像一個人你不可能咬到自己的鼻子,自己打自己也不會打的很痛。」
中共中央近日公布《中國共產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實際上從早在1997年公布的《中國共產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規定演變而來。借用中國官方媒體的話說是對中共黨員領導幹部的廉政準則12年後「轉正」。例如, 新準則新增不准黨員幹部大辦婚喪和插手房地產開發。對此, 目前旅居美國、在美國布朗大學教書的中國另一位民主人士徐文立表示:
「 實踐已經證明,它不管試行,還是把它變成正式的公布,都沒有任何的實質性的作用。當然我不否認他們把它變成一個正式的規定,作為他們內部的制度化建設可能是有它的意義。但是所謂的制度, 僅僅是靠內部是不夠的。他這個內部做來做去的話, 就還是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所以我覺得他這樣的一些做法基本上還是掩耳盜鈴。」
不過, 中國官方媒體星期三都報導,試行準則在過去12年中對「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轉正的廉政準則「標誌著中共反腐工作將更加堅定地走一條制度化的道路」。甚至有官方評論認為, 新廉政準則為反腐倡廉築起「堅固護欄」,拉起「反腐高壓線」。對此, 高洪明先生表示:
「不能說一點改善沒有,但可能是到一定形式的時候, 可能多多少少有點…但總體看會越來越壞, 不會太好。」
記者在國內頗具影響力的「烏有之鄉」網站上看到,有的網友評論中共中央近日公布《中國共產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說「規定倒是不錯,關鍵是由誰去監督、怎麼去監督、違反了如何處罰是關鍵,不然就是一紙空文」。有的網友甚至調侃地說,讓香港廉政公署進駐北京幹一年看看結果如何。
那如何做才能讓中國百姓認為中國執政者在反腐倡廉問題上言行一致,說到做到?徐文立為此表示:
「根本的制度性解決就是要有不同的、獨立的、反對的政黨和組織的力量來給予有效的監督, 同時需要言論自由。另外一個就是他們遲遲不實行的關於領導幹部或者是公務人員的幾種財產公布制度。」
徐文利同時表示,即使將來中國執政者在民眾的壓力下實行領導幹部財產申報公開制度,公正公開的監督必須同步進行才能確保財產申報制度得以切實執行; 否則,無論什麼準則和制度都會成為「聾子的耳朵,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