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者身穿譚作人頭像的T恤
新年在即,大家應酬茲多,雜事叢脞,彰顯當局利用節假日關注度降低的間隙,審判良心犯逐漸形成一個傳統。這個傳統,顯示出他們的小狡詐,但更體現了他們的虛弱。所有對良心犯的審判,都可謂釘上恥辱柱的判決,譚作人案只是其中的一例。就譚作人案,今天先簡單說幾句,以後我還會做點更深入的分析與評論。
揭露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的維權人士譚作人
一:譚作人被判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只因一篇寫八九六四的廣場日記《見證最後的美麗》,實屬荒唐不經。六四雖然到現在為止還沒有得到正確處理,官方所犯錯沒有得到修正,但寫了像譚作人這樣文章的人,別說上萬,至少也是幾千,要抓的話,填不滿監獄,至少也是個龐大的數字。只抓譚作人一個人,自然是另有其因。
二:地方政府搭維穩順風車。在中央極權的政權下,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最高核心利益自然有同構之處,但在一個具體利益上,未必沒有衝突。但地方政府為了實現與中央政府高度的利益同構,用八九六四事件來判譚作人有罪,而非用真正讓地方寢食難安的五一二大地震學生死難調查和反對彭州石化。這是地方政府借中央不鬆動六四評價,而借子發力。
三:避免再度眼球關注。眼球關注度越高,越容易引起事件的發酵,也越容易牽扯出更多的黑洞和違法官員。不提學生死難和彭州石化,只提八九六四,那麼就可以成功地避免更多的人關注這些事,也就成功地為地方政府鬆綁。
四:如此枉判,是為了穩定公務員隊伍。人大張鳴老師說,為何官方傻×到不願意丟卒保車,不願意甩出幾個小鬼,來平復洶洶民意的地步?其實就像他自己的回答一樣,沒有人在意政府和黨所謂長遠利益了,大家都在瘋狂地攫取自身現實利益。地方政府的高層會給下層公務員說,你們看,我們是愛惜自己的幹部的,我們把多大的壓力都自己背,你們還不好好幹,還不為維穩賣命,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氣。
五:主要官員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必須消滅譚作人這個「火藥桶」。因為如果讓譚作人不受懲處,不能制止更多的人去調查,那麼不僅下層官員緊張,那麼上層官員也擔心拔出蘿蔔帶出泥。同時主要官員為了避免調查之深入和真相,影響其政績和升遷,自然要一意孤行地枉判。
有了以上幾點,譚案不枉判都無可能。但無論如何,這都是一次釘上恥辱柱的、荒唐不公的判決。
2010年2月10日9:42分於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