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吳英為什麼最後做那麼大
本色概念酒店光裝修就花了幾千萬。這是一個概念酒店,裡面的每個房間裝修都不一樣,第一次拍賣500萬元還流拍,第二次以450萬元成交。很多義烏的債權人都來問我怎麼回事,怎麼這麼便宜賣了?我都說不知道,你們要問就去問公安局吧
1月10日下午,浙江省東陽市歌山鎮余店村飄出陣陣木魚聲,一幢建於上個世紀80年代初的破舊樓前,香火繚繞。吳英的父親吳永正告訴本刊記者,吳英的奶奶正在做法事為吳英祈禱。
20多天前的2009年12月18日,吳英在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被一審判處死刑,根據判決書,吳英騙取集資款7.73395億元,實際集資詐騙3.84265億元。
短短三年時光,讓吳英聲名鵲起又深陷囹圄。2006年,她以一擲千金的姿態出現在東陽,被稱為"神秘的億萬富姐",2007年2月7日,吳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刑拘,直到2009年末被一審判處死刑。
2009年12月28日下午4點左右,離10天上訴期僅剩一小時的時候,吳英在上訴狀上簽下自己的名字,最終決定提請上訴。
"她從小受過太多的苦,這三年來,她有太多的故事,現在落得如此下場。"吳永正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說。
為什麼最後一個小時才上訴
《瞭望東方週刊》:為什麼吳英在最後一個小時才決定上訴?
吳永正:接到判決書後,我和律師就決定要提請上訴,律師把上訴狀都寫好了,可以說,我們家屬是一致要求上訴的。但是,上訴狀的確認最終是要吳英簽字的。
12月18日的一審判決現場很多記者都不知道,也沒來。因為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是12月15日才通知律師的,開庭審判的過程也很簡單,法官宣讀完以後,立即宣布退庭。她當庭也沒說要上訴,我認為她已經想明白了。
《瞭望東方週刊》:你的意思是吳英一開始並不想上訴?到底是什麼原因呢?
吳永正:是的,一審判決下達後,我和律師去看守所見她好幾次,她都不肯出來,見也不肯見一下。最後一天,上午我們去見她,她還是不肯出來見,直到下午的時候,她才出來見了一下,然後就簽字了。
她不想上訴的原因,沒有告訴過家裡人,但是託人從裡面帶話出來過,她說,如果案件的性質不能改變,不如早點走算了。她說,從不為自己所做的事情後悔。
《瞭望東方週刊》:聽說吳英陸續給家裡寫過幾封信,裡面具體寫了什麼?
吳永正:就是帶給家裡人的一些信息,她是長女,從小就惦記家裡人,包括她的一些朋友,很多人都是受過她的恩惠的。她告訴自己的親朋好友,自己並非十惡不赦,做這些事情都是需要勇氣的。
對於案子的事情,她說得不多,我認為是她覺得沒什麼好說的了,她的性格最像我,我很瞭解她的。她和她的奶奶關係最好,判決下來後,我們都不敢告訴她奶奶,老人家80多歲了,我們怕她承受不了,現在她也知道了。這兩天她在家裡做法事,祈禱吳英。
《瞭望東方週刊》:吳英在成立本色集團之前是做什麼的?
吳永正:我是1979年開始就在甘肅玉門做工程的,吳英在出生兩個月後,就被我帶到了那裡,除了逢年過節外,吳英都很少回家的。7歲的時候,她回到東陽讀小學,成績很好。1989年,我在甘肅和人家打官司,一直打到1996年才贏下來,我也沒有精力去管她們姐妹的事情。不過,每年我都會把她們姐妹四人的學費寄回家裡,很多錢都是藉著寄回家的,我自己沒文化,我發誓一定要讓她們四姐妹讀好書。
吳英最早是和我的堂妹一起學做美容的,這是東陽最早的女子美容。吳英學了一年多後,就到寧波和人家一起合開美容店,當時她才16歲。
到2001年,吳英結婚後,她就自己開美容店了,美容行業只要有客戶資源,賺錢很容易的。後來她開起了KTV,生意也很好,可能覺得生意做得太順了,後來就栽了跟鬥。
《瞭望東方週刊》:本色集團的事情,你最早是什麼時候知道的?
吳永正:她被拘留案發後,本色集團就沒人管了,我就去管了。我的幾個女兒都是在外面自己闖蕩,我相信她不會做傷天害理的事情,她們生意上的事情,我一直都是不管的,也從沒管過,叫我去管,我也是外行不懂的。
她被楊志昂(曾和吳英發生經濟糾紛,亦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刑拘--編者注)這些人綁架的時候,我才意識到,裡面的事情很複雜,不像我想像的那麼簡單。
吳英收到過兩顆子彈
《瞭望東方週刊》:吳英一審被判決死刑,聽說你當庭就抗議,這是否屬實?
吳永正:我當然要說,這樣的判決是不公平的。吳英只是向11個人借款,這是民間借款,不是集資詐騙。吳英的錢是用來做企業的,東陽這麼多店面和房子都是她買的,吳英的錢都是投資在東陽的,用於公司的經營,並沒有集資詐騙揮霍掉。
比如,吳英的錢主要是向楊志昂、林衛平等四個人借的,都是簽訂投資協議和借款協議的,吳英的很多錢都是按照協議去投資的,比如投資酒店,房地產項目等等,這些都是可以查的。
《瞭望東方週刊》:你曾經說,對金華市中級法院是極度不信任的,這是為什麼?
吳永正:我在2008年11月就曾向國務院等有關部門寫過信,我認為,吳英的案子在金華中院審判是難保公正的。
在 2006年12月20日,吳英被楊志昂等人綁架的時候,楊志昂逼迫吳英在白紙上簽下名字,然後偽造成一份委託書,找了一個安徽的農民充當本色集團公司業務經理,在12月27日到金華中院去起訴一個不存在任何利害關係的農民,偽造房屋轉讓協議,轉移本色集團的資產。最後金華中院的審判長居然在12月28日就下達了一份調解書。
我看了一下,這樣的調解書有兩份,楊志昂是做律師的,他的手段比較高明。但是這份調解書,連外行的人都看得懂,最簡單說,那個委託代理人根本就不是本色集團的業務經理,這樣低級的錯誤,金華中院的法官難道看不出來嗎?最簡單的,也要核實一下委託人的身份吧?我覺得裡面肯定有陰謀,至少是個別法官與案件有牽扯,我當然無法對金華中院產生信任。
吳英是在12月28日被楊志昂等人放出來,才獲得自由的,他們趕在吳英被綁架期間把調解書做出來,這裡面到底是什麼內情,到現在都沒告訴過我們。
我一直就楊志昂綁架吳英的行為進行舉報,但是東陽市公安局一直沒給我一個答覆。吳英收到過兩顆子彈,這案子也沒破,現在吳英被抓了,這些案子難道就可以不偵查了嗎?楊志昂現在以非法集資被判了緩刑,為什麼公安局不去抓他呢?
《瞭望東方週刊》:聽說金華中院的庭審程序也讓你很不滿?
吳永正:是的。在12月17日,金華中院才將庭審筆錄交給吳英本人簽字,為什麼會這麼長時間?開庭到現在都8個月過去了,現在才將筆錄拿過來核定,判決書都有20多頁,筆錄肯定更多,吳英怎麼能準確地記住?
本色集團的資產一直在流失
《瞭望東方週刊》:你曾說本色的巨額資產去向不明,現在到底有多少資產流失了呢?
吳永正:本色的資產一直在流失,我曾說過,就算是吳英被判處死刑,那些債權人也要不到錢的。因為很多資產都蒸發掉了,他們個個都在趁火打劫。
當時拍賣本色集團的車輛,30多輛車,分三組拍賣掉的,普通人根本就沒機會競價。本色概念酒店的經營權拍賣情況更複雜,2008年11月的時候,我看到"寶豐拍賣公司"的一個拍賣公告,起拍價是500萬元,我看到一個聯繫的手機號碼,覺得很熟悉,就打過去問,原來對方是東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的張武。在案件偵查期間,公安局能拍賣本色集團的資產嗎?
本色概念酒店光裝修就花了幾千萬,這是一個概念酒店,裡面的每個房間裝修都不一樣,第一次拍賣500萬元還流拍,第二次以450萬元成交的。很多義烏的債權人都來問我怎麼回事,怎麼這麼便宜賣了?我都說不知道,你們要問就去問公安局吧。
本色被處理掉的東西很多,有露天廣告牌、本色概念酒店、本色精品酒店,還有加盟的小山賓館,新的網吧也被查封,裡面裝修好的材料都不見了,這些資產的流失算誰的?
就算是拍賣,本色集團的拍賣款也應該進入財政賬戶,但是財政局的人跟我說,錢不在財政局。拍賣的錢去哪裡了?
《瞭望東方週刊》:本色的投資主要在哪裡?
吳永正:主要是酒店和房產,她的商業理念比較新。
酒店主要是做概念酒店,本色概念酒店是做得最好的一家。她酒店裡的裝修材料和傢俱,都是自己傢俱城的,這個酒店的功能就是一個樣本,我後來才知道,全國有 20多個客戶正在和本色聯繫,希望加盟本色概念酒店。吳英的構想是,一個酒店收取80萬元加盟費,然後再由本色集團提供設計裝修團隊,這些都能賺錢的,思路非常好。
本色的第一個加盟酒店是義烏的小山賓館,開業的時候賓客爆滿。她的洗衣店也是很有特色的,因為本色概念酒店每個房間的床套和窗簾都是不一樣的,這樣洗滌的成本就非常高,她就自己開一家洗衣店來洗。包括足浴店的毛巾,還有服務員的工作服等,都是自己的店裡洗,這樣都能降低成本。做這些不是起訴書所說的為了虛假宣傳,這些是真正的商業推廣。
《瞭望東方週刊》:那房產呢?主要投資在哪裡?
吳永正:房產主要投資在東陽和湖北荊門,還有一部分在諸暨。湖北荊門的評估就比較科學,當時本色集團花了1400萬元買的房子,2008年評估出來是3000多萬元。
東陽的房產,是在2006年陸續買的,當時大概買了一個億,其他還有博大花園的定金等。現在我看到,2008年4月,東陽方面對本色集團的房產評估是不到一億。我覺得,應該按照現在的價格來評估,從2006年到現在,房子都翻倍漲價了,怎麼能按照當時的價格呢?難道東陽房價就不漲嗎?
《瞭望東方週刊》:房價評估增值的話,能改變對案子的定性嗎?
吳永正:我說這些是說明,東陽警方和金華中院對案子的處理是多麼的草率。為什麼湖北荊門就按照2008年的市場價格來評估?東陽方面評估的依據是什麼?
《瞭望東方週刊》:現在這些房子拍賣掉了嗎?
吳永正:房產我肯定不讓他們動,金華法院曾想委託拍賣,但是被我們阻止了。最後的過程肯定要公開透明公正。無論吳英個人結局怎麼樣,牽扯到這麼多資產的案子,處理過程肯定要公正透明。
《瞭望東方週刊》:你為吳英奔波忙碌了兩年多,有什麼感想?
吳永正:這兩年,我才真正地瞭解我女兒,在成立本色集團前,她賺到的錢,足以讓她安穩地度過下半生。她在寫的信裡也說過,如果有機會重新選擇,她會做一個平凡的人,選擇平平凡凡地過一生。我不知道她為什麼最後做得那麼大,她這麼年輕,肯定是控制不住這樣大的場面的。
比如,當時的東陽商貿城開業,讓她去認購商鋪,實際是地產商和政府官員讓她出面炒作,提升知名度的。最後事情做完後,她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把這一內幕說出來了,這樣搞得領導下不了臺了。她在東陽搞免費洗車和洗衣,其實免費的不多,每天也就幾個名額,但是搞得其他同行很有怨言。
但是無論如何,她始終是我的女兒,我就是傾家蕩產,也要支持她上訴。
(吳英,女,1981年5月20日出生,浙江省東陽市歌山鎮塘下村人。曾是浙江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從2005年下半年開始,吳英繼續以高息和高額回報為誘餌,大量非法集資,並用非法集資款先後虛假註冊了多家公司。2009年12月18日,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以集資詐騙罪,判 處被告人吳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
来源:瞭望東方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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