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01-12 12:44:50作者:
衛生署預告健保法施行細則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學術科技研究等大陸專業人士來臺,必須以第1類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身份投保,健保費全部自付,政府不再幫忙負擔4成保費。
過去大陸人士以產業科技研究、學術科技研究、企業內部調動等事由來臺的大陸專業人士,只要在臺灣住滿4個月,都能比照第6類無僱主身份納保,因為政府會幫忙出4成保費,所以,最低只要繳新台幣659元,就能享有健保資源,引發藍綠立委抨擊。
衛生署最近預告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大陸專業人士來臺,都必須以第1類"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身份納保,且健保費政府不再負擔,全部由大陸專業人士自付,減少外界爭議。
衛生署健保小組副召集人曲同光表示,這些大陸專業人士必須以最高投保薪資級距投保,也就是13萬1700元薪資級距投保,每個月約須付5900元健保費。
不過,有些人認為自己來臺的津貼、經費沒有那麼高,曲同光指出,那就必須自行舉證,例如拿出所得證明來舉證,但投保薪資最低不得低於勞保薪資4萬3900元,或不能低於同公司同職等的投保薪資。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提出"雙卡"原則,若大陸專業人士不想以最高薪資級距投保,就必須以專業人員平均投保金額或申請服務單位同職位員工申報的最高投保金額來投保。
另外,對於大陸人士到臺灣投資納保原則,曲同光表示,過去就一直是比照臺灣僱主投保方式,以第1類僱主及自營業主身份投保,自行負擔所有保費,且投保金額是以13萬1700元納保。
曲同光表示,草案預告後,廣納各界意見,但這個部分已在去年12月25日經健保監理委員會討論過,應能符合大家的看法,未來將報請行政院核准,通過後就可以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