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韶關市公安局原局長葉樹養貪腐案近日由廣東河源市檢察院向當地法院提起公訴。據瞭解,葉樹養曾給自己定下6000萬元的"受賄目標",他甚至總結出一套"五不"原則,即"不主動索要錢財、不辦事不收錢、不催討該給還沒給的錢、不討價還價、不嫌棄送多少錢"。(《重慶晚報》1月11日報導)
葉樹養的"口碑",和他的貪慾有定量,達標便住手有關。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官員貪財,適可而止。能將膨脹的慾望給套上韁繩,真的大不易。葉局長出師未捷身陷囹圄,他能否踐行自己的諾言,看來沒法驗證了。如若他真能在目標實現那天做到金盆洗手,他在老百姓中間的"口碑"可能更不錯,因為貪得無厭者實在不勝枚舉,葉局長起碼懂得自己攫取不義之財有哪些用途。
真正成全葉局長"口碑"的,則是他的那個"五不"原則。在一個貪官如麻的社會裏,老百姓對貪官的容忍度越來越高,但最無法容忍的是那些貪而無道的官。東窗事發後的葉樹養,能夠在網路輿論中刮起一股"好評"旋風,不是民眾的價值觀被扭曲,而是無可奈何的被迫選擇。貪污腐敗國法不容,怎奈貪污腐敗的吉尼斯記錄屢創新高,依照律法受到嚴懲的巨貪鳳毛麟角。沒有執政話語權的民眾,他們只能用輿論話語權當秤砣,給他們心目中的貪官過過稱,所謂的瘸子裡面挑將軍,就是這個道理。幾千萬的賄金目標,即便不是納稅人的血汗錢,也是老百姓的養命錢,葉樹養這樣的"釣魚受賄",文明固然文明,性質還是犯罪,輿論之所以對此報以"好評",在於其不敲詐、不欺詐、不賴賬、不討債。相對於那些不擇手段敲骨吸髓的貪官,葉局長口碑如果和那些人沒有區別,才是輿論的弱智呢。正是這個受賄的"五不"原則,才讓葉局長失去了行動的自由,贏得了另類的敬仰:"一個官做貪不難,難的是做一名有理想,有目標,肯為之奮鬥的貪官。""這是個好人,是貪官中的最好的官。""辦事有原則,貪污犯中好樣的。""公物員的楷模!""望各位攤攤們深入學習五不原則,這才是為人民服務的最好表現。"
細品葉局長的"口碑",品出的是民生多艱和治貪之難和民聲無奈。時代的諷刺,不正是從葉局長們的不錯"口碑"中寫就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