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人民網發布新聞:"據統計,2009年中國有27343名領導幹部主動上交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共計1.99億元"......
1。99億,咋聽起來也著實讓人一驚:這1。99億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就是個天文數字。"領導幹部主動上交"這個"天文數字",確實讓人感到一陣快慰。
然而,不要高興得太早了。人民網在該統計新聞中還披露了另一組數據:去年,全國紀檢機關"查處違紀人員2421人,涉及違紀資金3.82億元"。
如果把這兩組統計數據"攤開"進行研究,你就會發現,其中有很值得研究的東西......
用"主動上交"的領導與"被查處違紀"官員比較;用"主動上交"金額與"違紀資金"比較,用"平均"數據來比較,你就會發現這兩組統計數據之差別有多大了。
27343名領導幹部,上交1。99億元,粗略估算:平均每人上交七千多元;2421名違紀人員,被查違紀金額3.82億元,粗略估算:平均每人"違紀"十五萬元以上。
27343人對2421人;1。99億元對3.82億元;平均七千元對平均十五萬元......這有多麼耐人尋味?這裡有很多值得人們思考的問題。
領導幹部"主動上交",這裡可能有作風正派的"老實人";這裡可能有不願與腐敗為伍的廉政幹部;這裡也可能有受到高壓反腐威懾的領導幹部;這裡還可能有"留大頭兒,交零頭兒",用這種方法來掩人耳目的腐敗幹部。
不管是"主動上交"的,還是"被查違紀"的,他們都是手中握有一定的權力的領導幹部。但是,一樣握有"權力"的人,為什麼"主動上交"的和"被查違紀"的金額差距有這麼大呢?
也許不能排除"被查違紀"者與"見錢眼開"、"見錢不要命"以及收受賄賂"心黑手辣"的因素有關。但是,這不足以能證明"主動上交"和"被查違紀"金額相差如此之大的理由。
雖說統計數據,是"說事兒"的最有力的證據和根據。但是,用這組數據"說事兒"還要三思而行......
還是把這"主動上交"和"被查違紀"當作一種社會現象,去客觀地、冷靜地進行分析、研究和思考吧!
来源:新聞劍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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